工伤待遇赔偿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4:21:53 361 人看过

工伤待遇赔偿后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者同意的,可以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同时,还要区分工伤受伤程度进行处理。工伤赔偿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一、六级伤残赔偿依据是什么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六级伤残可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是16个月本人工资,若劳动者因伤无法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原工资60%的伤残津贴,按月发放。若劳动者决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发放。

二、泉州工伤6级赔偿标准

泉州市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6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六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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