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应该具备什么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14:35:57 171 人看过

律师解答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应当具备的要求如下:

1、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

2、符合法律规定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等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3、在约定的时间或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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