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知识的人是否属于回避制度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6 15:50:08 401 人看过

回避制度是一种司法制度,旨在确保公正审判,要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案件有利益关系或其他关系的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本案审理或诉讼活动。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等。

不适用。回避制度是一种司法制度,旨在确保公正审判,要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案件有利益关系或其他关系的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本案审理或诉讼活动。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等。

【 司 法 制 度 】 回 避 制 度 : 哪 些 人 在 一 定 期 限 内 不 得 参 与 审 理 或 诉 讼 活 动 ?

回避制度是司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防止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益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况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款待或者其他利益安排,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回避制度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回避制度是司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防止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益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况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回避制度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回避制度的范围限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针对回避制度的规定,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为:1、审判人员的回避:如果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等具有相关利害关系的情形之下,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2、如果审判人员与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也应当自行回避,避免影响公正。回避制度中的直系亲属有哪些?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当然需要回避。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关系之一,
    2023-07-01
    285人看过
  • 回避的适用人员范围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回避的适用人员范围)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六机关实施规定》第8条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根据这一规定,上述人员的回避不能由审判长决定。《法院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三十一条本规则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释解)本条是关于回避的适用人员范围的规定。刑事案件从侦查到执行,各个阶段上对诉讼活动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办案人员,具有法定的回避情形或理由的,都应当回避。根据本条和本法第28条的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有;一、
    2023-06-06
    294人看过
  • 回避制度适用于哪些人员
    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4、书记员“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6、鉴定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
    2023-06-14
    238人看过
  • 回避的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法
    刑事案件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到执行,各个阶段对诉讼活动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办案人员,具有法定的回避情形或理由的,都应当回避。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31条的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为六种人,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增加了两种人,即勘验人员和执行员。(1)侦查人员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权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军队保卫机关和监狱狱侦部门行使。因此,上述机关承担侦查工作的人员都属于回避的适用人员范围。此外,在侦查阶段,有权参与对案件进行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侦查机关或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成员,也属于适用回避的人员之列。(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包括负责案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以及有权参加案件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成员。中国人民检
    2023-06-14
    201人看过
  •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
    审判委员会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如下: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4、书记员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6、鉴定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
    2023-04-25
    457人看过
  • 刑诉回避制度适用哪些人刑诉回避制度适用有
    刑诉回避制度一般适用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还适用于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和书记员。回避可以自行回避,也可以申请回避,还可以指令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一、回避制度中指的直系亲属是指什么回避制度中的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1、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2、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回避的情形包括: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二、侦查人员是对方亲戚要回避吗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若是当事人任意一方的亲属的,则依法应当回避,不参与该案件的调查。《刑事诉讼法》规
    2023-03-26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回避制度适用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6
      回避制度,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整定人和期验人等。回避的情形包括三种: 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 关于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5
      首先,民事案件中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其次,民事案件中审判人员、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行为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再次
    • 回避制度的特点与适用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6
      首先,民事案件中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其次,民事案件中审判人员、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行为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 证人是否适用回避制度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3
      我国法律规定知道案情的人可以做证人,知道案情的人大多都与本案但是人有关系,尤其是关系越好越清楚,证人不存在回避一说,只是如果证人与嫌疑人有利害关系,则其证词的证明力,需要考虑。
    • 回避制度的范围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9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而建立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法官、书记员、翻译人员、整定人员和检查人员。回避的情况有三种:1、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法官有法定情形,必须避免,不参与案件审理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