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定期去派出所查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3 02:44:22 396 人看过

一、监外执行定期去派出所查什么?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向司法所报道的规定如下: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二、监外执行的程序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监外执行期间外出是否会被收监执行
    监外执行期间私自外出很有可能会被收监执行,监外执行期间外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犯罪分子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可以收监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一、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缓刑是在考验期内暂缓执行而不是执行原判刑罚,监外执行仍是执行原
    2023-06-28
    185人看过
  • 怎么到派出所查询被执行人信息
    1、可查询信息主要有:姓名、性别、种族、出生年月、籍贯、婚姻状况、照片、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户籍变动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违法犯罪记录、开房记录等。2、目前公安机关查询系统已经全部联网,在全国任何一个派出所登录系统都可进行基本信息查询,户籍地派出所可查询所有信息,当然如果有的信息没有登记比如工作单位、婚姻状况,是查不到的。3、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方对查询权限进行了规定,有些信息基层派出所是无法查询,但是它的上级机关可以。限制消费令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
    2023-03-03
    51人看过
  • 派出所监视居住具体执行措施?
    监视居住执行方式如下:1、一般来说,都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2、如果说是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3、另外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023-07-07
    351人看过
  • 缓刑是否在派出所监督下执行?
    缓刑期间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职务侵占派出所通知去派出所会被拘留吗视情况而定。如果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量刑标准,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会被拘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量刑标准,则不会被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023-07-10
    88人看过
  • 去派出所可以查老婆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不可以,因为都是成年人,就是夫妻也不能干涉对方的人身自由,而且警察由于私心他们不管家里事,因为家里的事他们管不了非经合法程序和途径无法取得。另外,如果通过不正当途径查开房记录,那么不光证据来源不合法。因为只有公安内部有权限的人才能拿到开房记录,这属于个人隐私,一经检举,公安涉及人员将被追责。如果造成了不利后果(如把开房记录上网公开等),属于侵犯隐私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十七条第二款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搜集证据。
    2024-05-15
    190人看过
  • 监视居住能否异地派出所执行
    一、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吗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
    2023-03-27
    129人看过
  • 监外执行去外地需要什么手续
    一、监外执行去外地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申请并获得司法部门的同意后才可以去外地工作,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2023-11-15
    25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外省派出所可以查吗
    一、行政处罚外省派出所可以查吗治安处罚后,登陆公安信息网有可能有显示,具体还是根据处罚情况和犯法性质确定。详细可以到处罚的公安机关询问。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凡受过治安处罚以上处分的都要在公安内网上体现,以方便内部掌握。(此局域网不对外)。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如果只是警告或者罚款而没有拘留,通常该案不会上网,更不会录入违法犯罪查询系统。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
    2023-03-07
    476人看过
  • 派出所通知不去调查怎么办?
    协助调查不去会被强制传唤。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派出所通知家人了是不是要拘留1、派出所通知家人了并不一定要拘留,这是由于以下情形都需要通知:(1)适用传唤的,派出所会制作传唤家属通知书通知家属。(2)行政拘留的,会制作行政拘
    2023-07-21
    493人看过
  • 派出所有权决定执行执法吗
    派出所无权调解赔偿纠纷,不属于行政裁决,不具有强制力。其性质属于行政调解,原则是各方同意调解,能够达成一致。只要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后不能达成一致,赔偿纠纷就必须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害他人财产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派出所有权取保候审吗派出所无权取保候审。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023-08-18
    409人看过
  • 监外执行私自外出惩罚什么
    监外执行期间,犯罪分子私自外出的,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要及时进行收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一、法院判监外执行的程序有哪些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
    2023-02-25
    235人看过
  • 什么是监外执行?哺乳期监外执行期满会继续收监吗
    什么是监外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其具体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
    2023-06-14
    397人看过
  • 能要回执单去派出所吗?
    派出所立案有回执单。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报警群众的一种,用来表示已受理报警的凭据。报警回执不仅可以发挥提供报警依据、方便群众继续联系、便于群众监督投诉和改善内部接警管理的功能。还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报警难的问题,让警民关系更加紧密。可以去法院告派出所吗一、可以去法院告派出所吗1、派出所违法办案可以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二、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什么材料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的材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起诉人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薄复印件;起诉人是法
    2023-07-07
    491人看过
  • 监外执行想出去打工如何办?
    监外执行想出去打工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经考察机关批准后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打工。监外执行的罪犯想要去外地执行或者长住,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才可以。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还要注意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到外地打工需要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可以随意长时间在外地,司法所会根据犯罪分子的具体情况来给出相关答复。监外执行是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2024-04-25
    1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监外执行派出所可以办理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0
      按法律规定对于监外执行申请处理时间并没有限制期间,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监外执行进行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暂予监外执行日常管理用不用去派出所报道?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1
      暂予监外执行要到当地派出所签字,接受执行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严格管理监督。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对于暂予监外执
    • 家暴可以去派出所查监控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0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家暴的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调监控的。调监控是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调查取证的重要工作。监控里面如果能够看到加害人向受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是最好的证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
    • 监外执行每个月需要到派出所报到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1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
    • 派出所能执行监视居住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1
      不能,监视居住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如果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