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确定有哪些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4:46:03 154 人看过

一、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离婚时爸妈都不要孩子的怎么处理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不建议轮流抚养子女
    若有以下情况,不建议父母采取轮流抚养的方式抚养子女:(1)子女幼小,如子女两周岁以下,此种情况下还是母亲亲自抚育为好。(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一、哪些情形下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
    2023-03-31
    481人看过
  • 女方哪些情况不合适抚养孩子?
    女方不适合抚养孩子情况如下:1、女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无经济来源,无能力无意愿抚养,有不良嗜好;2、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男方,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什么条件的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条件:1、没有收入、生活来源不稳定;2、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其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3、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证明;4、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条件如下: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
    2023-07-15
    189人看过
  • 父亲在哪些情况下有权抚养孩子?
    以下情况可以归男方抚养:1、与子女同居的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因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子女同居的母亲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3、与子女同居的母亲虐待子女;4、与子女同居的母亲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5、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和男方住在一起,有抚养能力的;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还能起诉要抚养权吗?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流程:起草民事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然后到法院立案,由法院开庭审理,并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注意:夫妻双方都是为了子女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因此,如果抚养方出现不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时,双方还是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子女抚养权的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
    2023-07-03
    323人看过
  • 如何确定孩子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第一,抚养费用的承担内容。首先是以双方当事的的协议为准,只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双方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二,抚养费承担的期限。父母双方结婚时有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在离婚后仍然有共同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子女抚养费用。第三,抚养费用的范围。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第四,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主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第五,子女的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自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止,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六,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一般情况下,子女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方无固定的经济收入或
    2023-08-05
    445人看过
  • 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什么
    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1、双方协商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2、双方诉讼离婚,子女不满两周岁的;3、双方诉讼离婚,子女已满两周岁,母亲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1、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2、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
    2023-08-07
    262人看过
  • 哪些情况女方容易取得抚养权
    以下情况女方容易取得抚养权:1、子女处于哺乳期的;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3、女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男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一、离婚的女方可以分到孩子的抚养权吗离婚的弱势女方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得到抚养权: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女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孩子是两周岁以下的。二、夫妻离婚孩子该归谁夫妻离婚的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会把抚养权判给女方,但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抚养权会判给男方:(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果孩子超过两周岁了,则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2023-06-22
    417人看过
  • 哪种情况可以不抚养子女
    一、哪种情况可以不抚养子女1、以下情况可以不抚养子女: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可以不抚养子女。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如何起诉不抚养子女的父母夫妻一方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有抚养权一方的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由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
    2023-06-14
    251人看过
  •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方式有哪些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相关法规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
    2023-05-01
    274人看过
  • 离异抚养权子女抚养权判定依据有哪些?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子女抚养权争议的如何判决离婚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五,男方有不良嗜
    2023-07-08
    476人看过
  • 父母与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一、父母与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有哪些1、名分型,即未形成法律抚育关系生父(母)与继母(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可以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用,没有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也没有对继父或继母尽赡养义务,此类继父母子女关系为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这种形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而言,其并没有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而且也不具有扶养关系,只是因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了名分上的父母子女关系。2、收养型即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已正式收养该子女为其养子女,同时,该子女与共同生活的生母(父)一方,仍为直系血亲关系,而不与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一方的权利义务则随之消灭。就收养型而言,继父母子女之间已经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形成了养父母子女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3、形成法律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型生父(母)或继母(父)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
    2023-05-13
    466人看过
  • 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归谁,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属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无论母方或父方是否同意,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不是母方无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是母方不尽抚养义务,不抚养婴儿,如果父亲提出婴儿随其生活的要求时,应该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3、在母方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婴儿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婴儿,婴儿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情况下,婴儿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4、父母双方协议并对子女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准予由父方抚养。哺乳期内婴儿随父方生活,仅有父母双方协议还不够,还必须强调对婴儿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并且还须由人民法院判决或由
    2023-04-04
    423人看过
  • 判定同居情况下子女抚养权的方法
    确定同居关系下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方式有:1、父母可以协商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属于民事问题,因此当事人有权协商解决;2、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确定,父母无法就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未达成协议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哺乳期子女抚养权归属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023-07-06
    25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子女抚养费可以免除
    子女抚养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免除:1、父母可协商约定免除一方抚养费的。2、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3、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法履行原有的支付义务。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免除子女抚养费的条件(一)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
    2023-08-12
    289人看过
  • 哪些原则决定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1、由双方协商确定;2、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原则为: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子女。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随自己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因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3、八岁以上儿童。未成年子女满八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应考虑子女的意见。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要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要遵循的原则如下:1、本着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2、哺乳期的孩子是由哺乳期的父母抚养的原则;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为主,不能达成协议的,以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为补充原则;4、对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意见为原则。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
    2023-07-03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女儿抚养权归谁,哺乳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9
      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如果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
    • 抚养权归属标准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1
      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确定标准: 一、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二、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 妇女抚养权有哪些有利于女方取得抚养权的情况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2
      1、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 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时时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应尽力将自身具备的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提供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对方违纪违规受单位处罚、违法犯罪受到处理的证据等。 2、双方的抚养能力 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看两方面:一是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双方的家庭环境,包括家庭成员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经
    • 权确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子女抚养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5
      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最新修改的婚姻法也就子女抚养权做了些调整。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
    • 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况下孩子抚养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2
      在以下情况下,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第三,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