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6:33:10 232 人看过

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法律效力吗?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仲裁事项的办理情况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附注:办理设立登记。

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提供仲裁委员会章程;

(4)提供必要的经费证明;

(5)提供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提供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4、办理程序: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在司法实践中,公民就相关行为提出行政仲裁是非常常见的,一般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仲裁的具体意见,但如果涉及到犯罪行为的,那么还需要提出起诉并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商事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劳动局下属事业单位。2、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其他民事纠纷的机构。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一、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
    2023-03-04
    304人看过
  • 提交什么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裁明下事项:(一)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带什么资料申请劳动仲裁要带的材料是: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人民法院如何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提起民事诉讼要做好以下准备事项:(1)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及所根据的
    2023-02-13
    245人看过
  • 《仲裁法》中网络仲裁有法律效力吗
    《仲裁法》中网络仲裁有法律效力。网络仲裁,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网络技术资源提供仲裁服务的网上争议解决方法,仲裁的全部或主要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到裁决、送达等都在网上进行。网络仲裁庭可利用电子邮件、视频庭审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将位于不同城市的当事人和仲裁员联系在一起,当事人和仲裁员也可以异地通过互联网开庭,仲裁庭的合议以及仲裁裁决的做出和传递也都可通过网络进行。一、仲裁和调解的具体区别仲裁又称为公断,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将争议提交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对争议的是非对错进行,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内容和结果,在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第三方的教育疏导劝说,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与调节有很多相似支出,如双方都是自愿选择的这两种方式,都属于借助第三方来解决纠纷。一些人会误认为仲裁就是调解,但仲裁与调解实际上有
    2023-02-14
    114人看过
  • 仲裁法解释: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协会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必要的财产;(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四)有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第十二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
    2023-06-06
    282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时的应对方法
    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是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只能向作出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并且必须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仲裁裁决不服如何处理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
    2023-07-12
    322人看过
  • 裁决书是仲裁委员会开会决定还是由仲裁员个人决定
    一、裁决书是仲裁委员会开会决定还是由仲裁员个人决定是由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共同裁定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
    2023-03-20
    473人看过
  • _____仲裁委员会:
    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因__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会正在审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特请你会采取________保全措施,如因采取保全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责任。申请人: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一九__年__月__日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或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准许的其它方法。
    2023-06-14
    215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能否裁决房屋所有权?
    可以,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那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关于仲裁的适用范围,我国《仲裁法》是依照仲裁的性质,参照了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并针对仲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如下原则规定的:(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二)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三)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看,仲裁范围主要是合同纠纷,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的民事经济纠纷。因此我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仲裁法》的这一规定,其内涵可简要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一)提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2023-06-17
    20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撤销可以吗
    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由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原裁决的执行。仲裁决定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仲裁委员会宣布原仲裁裁决书无效后,应从宣布无效之日起七日内另行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再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另外,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
    2023-03-16
    217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裁决合同有效吗
    没有。《村委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停、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委会成员可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人口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这表明村民委员会只能调解民间纠纷,不能作出裁决。村民委员会裁定民事合同,显示越权。村民委员会算法人吗村民委员会不是法人单位。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
    2023-08-18
    13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仲裁委员能做出仲裁裁决吗?
    一、交通事故仲裁委员能做出仲裁裁决吗?不可以。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没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指明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处理的两条途径,即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作为专门性法律,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是什么?由于交通事故致人的非正常死亡,不但造成该公民生命的丧失,同时也给死者亲属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不仅表现在物质上的极大损失,而且精神上的创伤及痛苦更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但是人死不能复生,一个人的生命是无论用多少金钱也换不来的。对死者亲属的精神伤
    2023-04-20
    112人看过
  • 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能。1998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法释〔1998〕24号)进一步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精神,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2023-06-10
    252人看过
  • 仲裁委裁决尾部必须仲裁员签名吗?
    仲裁委裁决尾部必须仲裁员签名,一般来讲,裁决书应当写明:案由,申诉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裁决结果和仲裁费用的负担,起诉期限等。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裁决书的内容可分为三部分,具体的内容和格式如下:(一)首部首部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称,裁决书的类别和案号。(2)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当事人是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所处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如有代理人,在委托人后面写明代理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和家庭住址。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明其姓名、职务和所属律师事务所。(3)案由。指该案的性质,如开除、除名、辞退职工争议,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等。(二)正文正文包括以下内容:(1)申诉请求、
    2023-06-21
    327人看过
  • 广州仲裁委员会召开仲裁员纪律教育大会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十五周年,也是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十五周年。回顾这十五年,广州仲裁委员会走过了光辉的历程,从成立之初第一年受案31件,标的额0.3亿元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受案2万多件,标的额达到300多亿元,广州仲裁委员会无论在受案数量还是办案质量方面均已名列国内仲裁机构的前茅,为处理当事人之间民商事纠纷,促进华南地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赢得了社会的好评。作为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中坚力量,仲裁员在发展与振兴广州仲裁委员会方面贡献卓著。本委的仲裁员都是经过严格选拔的,其专业素养与断案能力都是业界的佼佼者。他们在审理案件时展现出了高超的专业水准和精细、严谨的工作作风。但随着仲裁员队伍的不断扩大与案件的不断增多,某些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诸如自身素质有待提高、开庭不认真听取当事人阐述案情,庭审时打电话或发信息、开庭不带案卷材料、迟迟不安排合议给出合议意见等
    2023-06-06
    21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的效力认定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
    • 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如何申请法院执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0
      你好 “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需要以下条件: 1.我国与被申请国之间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双边条约,或者两国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裁决的内容或者两国之间具有互惠关系。 2.我国涉外仲裁机
    • 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受理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可以裁决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8
      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受理,关健要看双方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双方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应该人提交所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无有效仲裁协议的,则只可以向法院起诉。所以,如果存在有效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由法院裁定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 法院可以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吗,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6
      1,法院可以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需要接受仲裁的双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提出撤销申请。2,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15天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院裁定撤销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相关诉讼。3,民商事仲裁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的六个月内向仲裁委会员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院裁定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原民商事争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4,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行政裁决的做法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因此,终局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