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9:20:26 360 人看过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如以一套商品房为抵押物,贷款30万元等;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房地产的具体信息;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具体价值可以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即房屋由哪一方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即应在何时归还抵押贷款;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事实上,抵押给银行的房子不仅可以出租,原则上也是可以转让的,因为在房产抵押期间,房子实际上还是由抵押人占有的,只有抵押人没有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才会行使抵押权。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交不同的材料:

(1)若抵押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交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物给债务人进行抵押的合同或承诺书,合同或承诺书的内容包括被抵押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座落、用途、权属,抵押的范围、债务偿还的办法等,并由抵押权人见证;

(2)属集体企业抵押的,必须由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属国有企业抵押的,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属集体和国有企业的,应有单位领导成员或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的书面意见(本款材料在抵押变更登记时抵押金额无增加的和债务人无变化的不需提交);

(3)抵押物权属股份(合伙)制企业所有的,须经工商部门确认的董事或股东签名同意抵押的企业董事会书面批准意见,董事或股东的签名由抵押权人或市土地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分局、公证部门进行监证;

(4)属房地产开发的商住用地,必须提交市建设部门出具未办理销售商品房许可证的证明;属单位的住宅用地,必须提交市房改办或职工代表确认的未出售房地产的证明;若已办理房地产权证,必须提交房地产权证;已建有房屋,未办理房产权证的必须提交房管部门(或抵押人)未办理房产权证和房产抵押的证明(或承诺书)、房产来源的证明文件;

(5)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6)对外抵押的需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的,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分别在宗地图上盖章确认。由国土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若分割抵押给同一个抵押权人,只填写一份申请表;若分割抵押给多个抵押权人的,应填写多份申请表。

(8)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核发了房地产权证而未同时抵押,在办理未核发房地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市房管部门在图上确认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范围。

(9)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颁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办理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市建委在图上确认已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范围。

二、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交不同的材料

(1)若抵押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交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物给债务人进行抵押的合同或承诺书,合同或承诺书的内容包括被抵押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座落、用途、权属,抵押的范围、债务偿还的办法等,并由抵押权人见证;

(2)属集体企业抵押的,必须由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属国有企业抵押的,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属集体和国有企业的,应有单位领导成员或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的书面意见(本款材料在抵押变更登记时抵押金额无增加的和债务人无变化的不需提交);

(3)抵押物权属股份(合伙)制企业所有的,须经工商部门确认的董事或股东签名同意抵押的企业董事会书面批准意见,董事或股东的签名由抵押权人或市土地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分局、公证部门进行监证;

(4)属房地产开发的商住用地,必须提交市建设部门出具未办理销售商品房许可证的证明;属单位的住宅用地,必须提交市房改办或职工代表确认的未出售房地产的证明;若已办理房地产权证,必须提交房地产权证;已建有房屋,未办理房产权证的必须提交房管部门(或抵押人)未办理房产权证和房产抵押的证明(或承诺书)、房产来源的证明文件;

(5)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6)对外抵押的需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的,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分别在宗地图上盖章确认。由国土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若分割抵押给同一个抵押权人,只填写一份申请表;若分割抵押给多个抵押权人的,应填写多份申请表。

(8)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核发了房地产权证而未同时抵押,在办理未核发房地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市房管部门在图上确认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范围。

(9)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颁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办理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市建委在图上确认已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合同相关文章
  •  房地产抵押协议的内部效力有哪些内容?
    房地产抵押权的内部效力包括在债务人未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通过对抵押的房地产进行变卖并所得价款的分配。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房地产抵押权的内部效力包括以下几点:在债务人未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通过对抵押的房地产进行变卖并所得价款的分配。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抵
    2023-09-09
    322人看过
  • 抵押财产内容的有哪些债务人有权抵押的财产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一)交通运输工具;(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一、抵押权自办理登记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以上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以上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这些财产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2023-04-02
    84人看过
  • 保证合同内容.抵押合同内容.质押合同内容
    保证合同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抵押合同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质押合同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023-06-09
    250人看过
  • 无抵押个人贷款的基本内容
    一、无抵押个人贷款的基本内容(一)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二)贷款额度:最低额度1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500万元。(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额度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四)贷款利率:按照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五)担保方式:担保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但是不接受单纯以第三方保证形式提供的担保。二、工银行无抵押个人贷款注意事项(一)需要查询必不可少的央行个人信用记录,征信良好是前提,也就是信用卡逾期、贷款逾期等不良记录会影响审批。(二)工作稳定,也属于个人的资质的考核,500强企业、国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工作比较稳定的同时收入也非常稳定,是银行信用贷款青睐的人群。(三)财力证明,如果名下有房产可以将房屋的房产证三、办理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风险(一)贷款费用较高。无抵押贷款相对其他贷款业务
    2023-05-06
    344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需要哪些手续,有哪些内容
    一、房地产抵押需要哪些手续1、房地产抵押需要的手续是:(1)房屋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2)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以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发放他项权证。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二、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很多,根
    2023-03-27
    288人看过
  • 民法典的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一、民法典的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二十二条【最高额抵押合同条款变更】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二、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实际中,能够拿去抵押的房屋要求不是很多,最必要的是你就是该房子的主人,房产证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如果不止你一个人的话,那在办理抵押的时候就需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成功抵押了。所以,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因为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
    2023-04-19
    410人看过
  • 合同纠纷的诉讼状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应该灵活确定,像是劳动合同纠纷的话,就不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应该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管辖的。自己确定不下来管辖法院的话,可以提前咨询一下律师。政府征地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状怎么写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容
    2023-08-17
    158人看过
  • 债的抵销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基本内容
    抵销,是指两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为抵销的债权,称为自动债权、抵销债权或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叫做受动债权或被动债权。一、抵消的种类--抵销可分为法定(单方)抵销与合意抵销两种。1、法定抵销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当要件具备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的效力。(1)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属于形成权。(2)抵销的意思表示,不得附有条件或期限。(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约定有效。2、合意抵销是指按照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所为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法定抵销的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一般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销,否则无异于强迫对方履行自然债务。如果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则可用于
    2023-06-22
    368人看过
  •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所在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外地人在京,提供暂住证;港澳台,提供回乡证);(3)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的权利;(5)贷款额最高为房屋评估值的70%;已购公房(成本价购房)不超过60%;公寓、别墅不超过50%;(6)有购房合同、协议或有关批准文件;(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可用于消费抵押贷款房地产种类(1)个人拥有、权属没有争议、未在拆迁范围之内的公寓、住宅、别墅、商铺、写字楼均可办理消费抵押贷款;(2)已购公房、已购经济适用房需补齐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房、央产房需原购房协议,央产房还需获得上市交易批准;(3)为城八区及近郊区房产;(4)建造年代为82年以后的个人房产;(5)没有法院查封、扣压或采取其它诉讼保全措施的房
    2023-05-02
    191人看过
  • 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在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1、什么是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二、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
    2023-06-21
    241人看过
  • 抵押合同包括内容有哪些,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二、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
    2023-04-03
    298人看过
  • 书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书面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书面合同的形式根据国际贸易习惯,如果交易双方通过口头或函电磋商,就主要交易条件达成协议之后,就要签订合同或成交确认书,以书面形式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文件。书面合同的形式主要有:1、合同合同或称正式合同,一般适用于大宗商品或成交金额大的交易,其内容比较全面详细,除了包括交易的主要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保险外,还包括商检、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这种合同可分为“销售合同”(SlesCotct)和“购货合同”两种。使用的文字是第三人称的语气。2、成交确认书这是合同的简化形式,一般适用于成交金额不大、批数较多的轻工产品或土特产品,或者已订有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交易。成交确认书也可分为售货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两种。无论是合同还是确认书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二、书面合同的基本内容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部分:1、约首约首是合同的首部,包括
    2023-02-19
    330人看过
  • 南京市劳动合同2020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南京市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
    2023-02-16
    346人看过
  • 上海产品标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上海市产品标识管理办法》规定产品应当具有标识。产品标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产品名称;(2)企业名称和地址;(3)作为交货依据的产品标准编号;(4)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产品标识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产品的主要性能、质量指标,使用方法和用途,数量和重量;(2)限期使(食)用产品的生产日期以及保质(存)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3)易损坏产品和涉及安全产品的警示说明;(4)安装、使用、维修和保养的说明;(5)实施生产许可证、准产证产品的证号、标记;(6)试销产品、出口转内销产品、进口产品和处理品的附属标识;(7)商品条码。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现行国家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中有哪些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产品标识标准:目前国家和本市产品标识标准有:GB5296.1―1997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GB5296.2―1999消费
    2023-06-07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合同内容有:抵押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 更多>

    #抵押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合同法律基本内容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房产服务合同需要有哪些基本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31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2、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3、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 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欠款抵押房产合同范本有什么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6
      您想知道欠款抵押房产合同范本有什么内容,欠款抵押房产合同范本主要内容有: 首先是主合同的状况,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期限等。 其次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这关系到抵押人什么时间开始承担担保责任;再次是房产的相关信息,房产的名称、质量、所在地、产权归属。这关系到抵押物的可靠性和确定性; 最后是房产抵押担保的范围。
    • 合同订立有哪些基本内容基本的原则是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16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 1、守法的原则 2、自愿的原则 3、公平的原则
    • 房产抵押的基本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原则: 1、房地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权,?是指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外的情形。如果以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地上建筑物也同时设定抵押。 2、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设立抵押,虽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