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院长的级别为副省级。分析如下:
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是上下级关系:
1、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上级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也管辖少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即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
中国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陕西高院院长对话律师寻良策
法院系统如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5月1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带领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赴省律师协会参加座谈会,和律师们对话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
律师:这是安东院长第四次征求律师界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种吸纳良谏、接受评议的做法,对于改进法院工作、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促进法治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也值得我们律师学习和借鉴。
安东:法官和律师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和法官打交道多,了解法院工作,有发言权。我们此行的目的就是吸收好的意见和建议,看看全省法院从哪些方面着手,有利于改进法院工作,提高工作水平,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律师:建议陕西在全国率先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范围,尤其是要在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中试行这种做法。
安东:我们于2008年10月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裁判意见和建议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许多法院前来学习借鉴,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也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认为公民有序参与审判,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我们在全省吸纳了3万多名社会各界代表,邀请其旁听法院审理案件的活动。同时,我们也希望律师们接受法院邀请,旁听法院审理案件,并发表裁判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也很重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发挥问题,今后,凡是一年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参与陪审工作的,我们要建议取消其资格。
律师:能否试行在律师中招聘法官,现在一些律师有了一定积累后,也想在更大的层面上发挥作用,实现个体价值。
安东:此项工作省法院正在着手,希望律师界的有识之士接受应聘,充实法官队伍,我们十分欢迎。
律师:建议全省法院对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以解决记录不全问题,也有利于规范法官行为。
安东:对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十分必要,我们已经着手在全省法院建设40个科技法庭,用3年时间,在全省每个法院都建立起科技法庭。科技法庭的科技含量高,凡在科技法庭开庭审理的案件,会自动录音录像,自动生成光盘。
律师:司法实践中,对证据标准的宽严掌握不一,如何把握程序和实体的统一?
安东:要提高思想水平和境界,全面把握法律精神和原则,不要片面理解和执行法律,法律并不完全等于法条。程序要讲,但主要还是如何保障实体权利的实现。过去,一味强调程序正义,忽视实体处理效果,导致出现大量的信访案件,这种倾向要防止和克服。
律师:建议完善立案程序,一些法院不给出具立案通知,不予立案的也不给不予立案的通知。
安东:对此问题要提出明确要求,尽快予以规范。
律师:一些法官行使法定权力的魄力不够,抗干扰的能力不强,建议法官要在维护司法权威方面胆子再大些。
安东:法官执法既要依法,又要兼顾政策、习惯和民意,注意方式方法,不能简单从事。现在,我们实行的征询旁听庭审公民裁判意见和建议活动,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借助民意的力量,抵御不当干扰,实践证明效果很好。
律师:判决以后当事人不服的,法院要加强判后答疑工作。
安东:这方面的工作我们提出过要求,但有些案件做了判后答疑工作,有些没有做,有些做的不到位。以后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要抓落实。
律师:希望法院开设律师通道,为律师诉讼提供方便。
安东:尽可能为律师诉讼提供方便,但安全保障也是必要的。在省法院诉讼,只要提供律师证就可以出入。
律师:希望在裁判文书中将律师的意见写充分,不要一笔带过,避免误解。
安东:这个问题要逐步落实。现在,我们要求在法律文书中逐步把所援引的法条内容写进去。
律师:建议制定律师和法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安东:这个建议很好,今年制定一个试行方案,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安东:今天律师们发表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改进法院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我们将根据职能划分,采取立法建议、直接制定实施意见、加强指导监督等方式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希望广大律师监督法院工作,同时希望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在一些方面多做沟通和解释,共同秉持公正之心、道义之情,为法治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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