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21:56 287 人看过

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被判缓刑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

被判缓刑能减刑吗

被判缓刑的可以适用减刑。根据规定,减刑的适用主体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具体条件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包括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可以适用减刑,如果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缓刑、实刑与取保候审:法律定义与实践操作
    实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有知道取保候审如果判实刑的多吗?取保候审后,被判实刑的情况不多。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案件,大部分都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很轻的刑罚,或者可能不会被判刑,公安机关并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向检察机关提起批准逮捕。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但是实践中大部分取保成功的案件,由于情节轻微或者根本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的侦查力度都很小。由于以下两种原因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后仍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相对较高: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2、
    2023-07-12
    358人看过
  • 配偶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意义
    分割分割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这是法律规定的,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原则。怎么继承配偶的存款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的地方可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果对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应先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2、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如果其法定继承人在国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存款人确定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的证明书
    2023-07-08
    221人看过
  • 证明标准的意义和实践
    法律综合知识
    一、证明标准的意义和实践证明标准在民事诉讼中起到了衡量证据是否满足法律要求的尺度作用,它以法律预设的规则为基础,确保证据的提交和判断过程公正可靠。证明标准的实践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1.它让当事人能够评估是否寻求司法救济,因为无明确证明责任的规定会导致资源投入的不确定性,而过高的证明标准则可能促使当事人放弃司法救济;2.证明标准为法官提供了判断案件事实的准则,帮助法官从复杂的证据中识别出真实情况;3.它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保证了当事人能够对法官的判断提出异议或上诉,维护了司法公正。二、证据裁判原则及其适用证据裁判原则关注的是证明对象,即裁判事实中需要证据支持的部分。这些包括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其中实体事实又细分为争讼案件和非讼案件的实体事实。《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证据的种类,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等多种形式,并要求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证明对象的案件事实
    2024-03-08
    258人看过
  • 医闹入刑的实践意义
    聚众医闹事件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和广大患者的利益,加剧医患关系进一步紧张,社会危害严重。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医闹正式写入了刑法,主要是宣传意义和象征意义,法律条文本身并没有增加新的内容。此前虽然医闹没有正式写入刑法,不过司法实践中,已采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相关条款,对扰乱医疗秩序的人员追究了刑责。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医闹行为入罪,有助于严厉打击医闹,消解其负面示范效应,防止以闹取利等不良风气的滋长,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这对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的执业环境将产生积极作用,推动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此次将医闹正式写入刑法,起到了突出、强调,医闹是要追刑责的,对医闹行为起到法律震慑作用。一、医闹行为如何定性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
    2023-03-05
    337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意义和实际应用
    实践合同是民法上对于合同的分类之一,是与诺成合同相对的,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而实践合同的特点在于其与诺成合同的性质不同,且合同达成方式也不一样,实践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实践合同的主要特征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
    2023-07-01
    416人看过
  • 法律中期徒刑和缓刑的解释及其实际意义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在判决后的四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年徒刑就不用执行,如果在这四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意思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考察期(缓刑期)是5年。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
    2023-07-04
    368人看过
  • 保险价值的确定方法和意义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我国目前确定财产保险价值的方法有:(1)按重建或重置价值估价,按投保时重建或重置保险财产所需资金核定;(2)根据折旧后的价值进行估价,即时保险财产的重建或重置价值减去折旧费后的价值验证;(3)根据投保时保险财产的市场价格,即投保时财产的实际价值核定。什么是保险价值保险价值又称为保险价额,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也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它有时间性,是一个动态值,决定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因此对于同样的保险标的物,甚至是同一保险标的物,在不同的时期或在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价值量。此外,由于固定资产的财务折旧、技术进步带来
    2023-07-03
    420人看过
  •  有关缓刑减刑的法律法规及实践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享受减刑, 但被判缓刑的囚犯则不能申请减刑。缓刑是一种刑罚, 因此缓刑并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享受减刑,但被判缓刑的囚犯则不能申请减刑。缓刑是一种轻判,因此缓刑犯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符 合 哪 些 条 件 , 犯 罪 分 子 可 以 宣 告 缓 刑 ?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 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
    2023-09-17
    139人看过
  • 公诉意见书的意义和价值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公诉意见书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公诉意见书一般是指,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国家公诉人当庭发表的,揭露和指控被告人的发言,现在的才叫作公诉意见书,而过去所说的叫作公诉词。制作公诉意见书的目的是:全面揭露和证实被告的犯罪行为,分析犯罪行为的原因、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公诉意见书包括哪些内容?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第一,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第二,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第三,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第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第五,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一)首部1.
    2023-07-01
    96人看过
  • 评估物权效力的法律意义和社会价值
    物权的效力如下:1、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这种优先权效力是根据物权成立的时间来确定物权效力的差异;2、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当物权与债权在同一标的物上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民事主体享有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事物的直接支配权和排他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调解书有物权效力么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能够直接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不应包括调解书,就物权变动事项所作的调解,尚无与判决同一的形成力,因此,不能直接引起物权变动。因此,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不能影响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双方均应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内容全面履行各自义务。首先,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中的“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是指能够引起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法律文书。如此,则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所要表达的意思应当是:那些能够引起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的法律文书,在该法律文书生效时即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确认之诉是确认
    2023-07-04
    225人看过
  • 舆论监督的价值和意义
    舆论监督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2、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3、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需要担责吗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现实中,新闻报道不免会有舆论监督报道,舆论监督报道不免会曝光某些负面信息。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
    2023-07-04
    88人看过
  • 公司标志的意义和价值
    商号即厂商字号,或商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其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只在所依附的厂商消亡时才随之终止。商号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商标许可备案是什么意思?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3款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当然这种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使用。《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023-07-04
    109人看过
  • 反担保的意义和实践应用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以确保其追偿权的实现。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可能会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失去追偿权。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担保。反过来,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称为反担保。反担保是指什么意思反担保是指为保证债务人以外的担保人在未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债务人的追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还款协议或反担保证书。贷款反担保方式如下:企业担保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存货和仓单质押反担保;股权质押反担保;专利质押反担保;车辆质押反担保;股票质押和证券账户监管反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
    2023-07-04
    380人看过
  • 物业服务的意义和价值
    物业服务的目的是维护和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提供物业区域的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建筑及其设备、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公共秩序等项目的日常维护、维修、管理和服务。一个或几个业主没有入住,物业及其周边环境仍然需要维护,以确保物业的整体运行。这种公共服务的成本不会降低。业主以不实际入住、不享受物业服务或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没有法律依据。业主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解除买卖合同的,视为房地产准业主的,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指的是什么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指的是:物业服务转委托产生的相关义务;保养维护义务;管理义务;定期报告义务;禁止以不合理方式催交物业费;通知义务;交接义务;继续管理义务等。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
    2023-07-02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缓刑的使用价值及法律意义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2
      缓刑有助于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最优化地发挥刑罚的功能,符合刑罚经济的思想。缓刑的具体适用,能够使犯罪分子在感受到刑罚的威慑力,畏惧暂缓执行的刑罚可能被实际执行的条件下,在不被关押、由特定机关予以考察的过程中,更自觉地检点自己的行为、改恶从善、争取光明。从而避免了被实际执行短期自由刑而带来的与社会隔绝、重返社会困难、罪犯间交叉感染等现象的弊端,并能较好地以最经济的方法实现刑罚的惩罚、威慑、教育、改
    • 法律行为的实践意义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8
      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分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不仅要求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保管、自然人之间的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行为
    • 律师的价值和义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4
      正义是一个追求的过程和目标,而非已存在的现实,律师是正义的化身的含义应是律师因正义的需要而生,为正义的追求而存,并不是说律师就是正义.在目前的环境中律师确实面临着是"悠着点,慢慢来",还是为了正义不惜"杀身取仁"的选择.就律师的个体而言其是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的,但就律师职业的价值体现而言,我以为律师的最高价值应当是后者.
    • 什么是实践法律行为及具有的法律意义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1
      实践法律行为是指以交付某些物品为成立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的合同。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还需要交付保管物,否则保管合同尚未成立。
    • 赠与合同是法律赋予实践意义的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30
      赠与合同一般是实践合同,但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了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诚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这具有实践合同的特点,所以是实践合同;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了公证的赠与合同,则赠与财产未发生转移的也不得随意撤销,这具有诺诚合同的特点,因此属于诺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