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提出增加仲裁请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5:11:12 412 人看过

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就北京目前的情形,用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比较多,一般很少能够在最长法定时间内(60天)结案,大多数案件被安排在3、4个月之后开庭,所以,就出现了在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劳动者实际上处于“无业”状态,为了能够更充分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应当及时增加仲裁请求,要求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

三、何时增加仲裁请求合适?

劳动者增加仲裁请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以超过期限为由,要求劳动者另行提出,另案处理。此时,劳动者的增加仲裁请求作为一个新案件,重新开始一个案件程序。

1.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就北京市而言,每个区的劳动仲裁委处理案件的程序也有差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一般给予双方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也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的时间。这时,劳动者应当在该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2.在开庭2周前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一般要求当事人在开庭时提交证据。这时,劳动者可以在开庭前任何时候增加仲裁请求。若提出增加仲裁请求太早,因请求增加的工资数额截止于申请之日,所以,请求过早,不能更充分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若在开庭时提出,因法律规定,仲裁庭对劳动者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给给予用人单位答辩期,(但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所以,在开庭时提出增加请求,用人单位会以需要答辩期为理由,要求延期开庭,导致劳动仲裁程序的延长。所以,在开庭2周前,提交增加仲裁请求,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确定工资数额,另一方面,仲裁委可以将增加仲裁请求送达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开庭前也享有了法定的10天答辩期,开庭时间会如期进行。

开庭时充分论述应按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到的工资数额作为增加仲裁请求的计算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仲裁期间的工资数额时,有不同的标准。有时按最低工资标准裁决劳动者的工资数额的,因为劳动者在仲裁期间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对于高薪阶层的劳动者,按最低工资标准与他们的正常工资有时相差十几倍,完全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维权劳动补偿金可以申请吗?

是可以的;

1.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对于劳动者来说,一种是同意接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时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同时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剩余为六个月之上的为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若劳动者不同意用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时,在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违法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请求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后可以提起诉讼吗,并增加请求吗
    劳动仲裁的撤诉按照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自己申请撤诉,一种是按撤诉处理。按照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但如果是因为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被仲裁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然,如果仲裁时发现遗漏事项的,可就未申请事项再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在裁决结果未生效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裁决已生效的,当事人起诉的,应当告知其按照申诉处理。一、被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
    2023-03-12
    347人看过
  • 经济仲裁可以口头提出仲裁请求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经济仲裁可以口头提出仲裁请求吗?经济纠纷发生之后是不可以口头提出仲裁请求的,必须是需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二、经济纠纷提出仲裁请求的流程(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
    2023-06-15
    1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增加诉讼请求是否可以?
    一、劳动仲裁增加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劳动仲裁可以增加诉求,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二、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时间是多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
    2023-06-16
    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能中途增加或变更请求吗
    可以增加请求,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一、继承纠纷举证应注意哪些问题1、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完成举证。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3、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
    2023-03-04
    467人看过
  • 申请人再次增加仲裁请求等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增加仲裁请求2008年5月21日,申请人第二次增加仲裁请求,要求确认我公司无偿占有东方铝业在新东方铝业2668万元股权的行为,是抽逃其在东方铝业出资的行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仲裁请求提出更改,但是,仲裁庭认为其提出更改的时间过迟而影响仲裁程序正常进行的,可以拒绝受理其更改请求。本案庭审已于2008年5月9日结束,依照上述规定,申请人第二次增加仲裁请求的时间显然过迟,仲裁庭应拒绝受理。二、关于撤销部分请求2006年1月9日,申请人为应付我公司对其将港方列为被申请人是否合法的异议,曾经增加仲裁请求,要求裁定港方不应享有其原有股份的全部权益参加合资公司的清算。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并在管辖权决定中认定申请人与港方达成的仲裁条款内容明确、有效,申请人第一次增加的请求是否属于一事不再理的事项,应留待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具体认定。申请人在审理过程中要
    2023-06-06
    368人看过
  • 仲裁没提出的请求,法院可以提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即对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但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和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时,则经法院认可后会被法院受理并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争议,应当先申请仲裁,就算向法院增加诉讼请求,也会被驳回。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期间可以提出起诉吗合同约定仲裁不能直接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
    2023-07-24
    54人看过
  • 可提哪些仲裁请求?
    一般来说,仲裁诉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2、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3、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及相应补偿。4、落实相应的保险待遇。一、员工在劳动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原则,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有正常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要合法给予支付工资。可见,支付工资的前提有两个:一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劳动关系处于存续期间(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没有终止或解除)。第二个是劳动者有正常提供劳动,如果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如请事假则无工资,病假则支付病假工资,旷工的不但没有工资,还可能会被用人单位依规章制度进行处罚等。因此不难得出,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若劳动者有正常上班的(说明劳动关系存续,且有正常上班),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单位请有薪假的,或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是没
    2023-06-23
    64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能否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能否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能否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按发下情形处理:(1)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2)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二、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1、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023-06-16
    69人看过
  • 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什么时候提出
    一、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什么时候提出1、在执行仲裁裁决的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公证债权文书的,应当在执行终结前向执行法院提出。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九条二、哪些仲裁裁决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该仲裁裁决即告
    2023-04-21
    198人看过
  • 金融街追加仲裁请求
    深圳消息金融街(相关,行情)(000402)今日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为止,公司与北京中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金融街B6项目土地开发协议又有新到期未付的债权产生,为此,金融街于2003年2月1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了追加仲裁请求。至此,金融街已经在解决金融街B6项目欠款工作中共提出总额为364955606元人民币的仲裁请求。金融街已缴纳了相应的仲裁费用,追加仲裁请求申请已正式生效。
    2023-06-06
    333人看过
  • 仲裁中是否可以提出回避请求
    可以。我国《仲裁法》第34到38条明确规定了仲裁员回避的事由、程序等事宜。具体回避事由主要有四种情况: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上述案件就涉及第三条回避事由。同时,仲裁法还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仲裁员是否回避,还要在查明情况的前提下、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当事人可以因哪些事项提出回避请求?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他们也应当自行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
    2023-08-17
    118人看过
  • 达能对娃哈哈提出反仲裁请求
    达能在上海组织了声势颇大的律师团,召开中外媒体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达能与娃哈哈纠纷中的最新法律进展。据达能律师团介绍,目前达能已经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就娃哈哈集团提出的《终止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的仲裁申请》提出反仲裁请求,要求判决娃哈哈集团立即与达能集团一起,共同向国家商标局递交转让娃哈哈商标所有权的书面申请,以完成11年来未能完成的商标转让事项。此外,达能方面透露说,目前其在美国起诉宗庆后之女宗馥莉及其妻施幼珍的诉讼,由于宗馥莉等人拒绝美国法院递件,现在根据《海牙国际司法救助公约》的相关规定,此案的递件将通过中国司法部国际司法协助中心进行,但最终的法律诉讼还将在美国进行。达能表示,根据与娃哈哈集团的合资合同、合资章程以及商标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娃哈哈商标已经约定转让给了合资公司,但在转让协议签订之后,约定转让的商标迟迟未能过户到娃哈哈合资公司名下。达能表示,宗庆后对此解释说,国家商标局正在办理,
    2023-06-06
    487人看过
  • 娃哈哈合资公司向杭州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
    针对娃哈哈集团在杭州提起终止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的仲裁申请,日前娃哈哈合资公司通过其仲裁代理人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请求。鉴于娃哈哈集团不断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此次仲裁案件的详细情况,客观上造成了公众的误解,达能集团特作声明如下:1.娃哈哈合资公司已于日前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请求裁决娃哈哈集团立即履行于1996年2月29日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与娃哈哈合资公司共同向国家商标局呈交娃哈哈商标转让的书面申请并递交与之相关的必要文件材料。2.娃哈哈合资公司提出仲裁反请求基于以下主要事实和理由:娃哈哈集团公司将本案所争议的商标全部转移到娃哈哈合资公司名下是其合资合同、合资章程以及商标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法定出资义务和合资条件。中外股东于1996年2月9日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由娃哈哈集团公司将经合法评估后的商标作价人民币一亿元,
    2023-06-06
    321人看过
  • 人身损害增加诉讼标的请求在什么时候提出
    在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刑诉法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二、人身损害案件赔偿项目有哪些?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
    2023-06-24
    8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请求指平等民事主体在其可仲裁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对方发生争执时提请仲裁保护并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措施保护其正当权益的行为。 承认仲裁请求是被申请人所拥有的权利。当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主张的事实与理由没有异议的时候,就可以承认其请求,以简化仲裁... 更多>

    #仲裁请求
    相关咨询
    • 仲裁请求什么时候增加合适?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8
      劳动者增加仲裁请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以超过期限为由,要求劳动者另行提出,另案处理。此时,劳动者的增加仲裁请求作为一个新案件,重新开始一个案件程序。 1.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就北京市而言,每个区的劳动仲裁委处理案件的程序也有差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一般给予双方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也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的时间。这时,劳动者应当在该举证期限届满前提
    • 仲裁时,人民法院能增加请求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7
      法律规定仲裁时可以增加请求。申请人可以在举证期届满前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审查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辟谣】申请仲裁一定要请律师?真相:不是分析:法律没有强制请律师进行劳动仲裁,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请法律援助。劳动争议仲裁
    • 增加仲裁请求后开庭时间延后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 仲裁反请求的最晚提出时间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5
      根据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应自收到仲裁通知后4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被申请人确有正当理由请求延长提交反请求期限的,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延长反请求期限;仲裁庭尚未组成的,由仲裁委员会仲裁院作出决定。
    • 离婚提出要增加抚养费请求时怎么提出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7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之一,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增加。关于离婚要如何增加抚养费请求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