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8:22:21 176 人看过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果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果为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三、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是否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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