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未执行的利息之诉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0 12:25:52 74 人看过

一、执行程序中未执行的利息之诉如何处理

在执行程序中,当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法利息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法利息,并且对方未支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一旦法院判决对方支付,自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另一种方式是,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对方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法院将强制执行。

4.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利息,则视为无利息。若约定的利息构成高利贷,债务人则无义务偿还。

5.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6.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清偿

当债务人死亡时,债务并不会因此消灭。

1.债权人追讨债务时,应首先查看债务人是否留有遗产,其次确认是否存在债务担保人。

2.若债务人有遗产,遗产在分割时应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债务,继承人仅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3.如果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债务担保人,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进行偿还。

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5.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遗产中还债的规定

当债务人死亡时,其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偿。

2.原则上,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应从其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需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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