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8:33:37 453 人看过

职工的工伤在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如果需要对劳动能力作出鉴定,就需要提出申请,而后才能进行鉴定。在实践中,这一问题需要分两方面来说:

首先,工伤职工在什么时候申请鉴定为宜。由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后,当然,从行政行为的角度上讲工伤认定只要一经作出就应当立即生效,但是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在具体案件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存在争议时,只要在经过治疗后,职工的伤情相对稳定即可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在谁可以提出申请的问题上,当然是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可以。

但是在具体案件中,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存在争议,特别是在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是工伤或视同工伤的结论后,在用人单位未申请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工伤职工自己准备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最好是在过了行政复议期限后再提出。因为如果工伤职工在复议期限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而用人单位却对工伤决定提出行政复议,再对行政复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对一审判决不服再提出上诉,这样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进行必然产生影响,因为这三个程序走完所需用的时间将会接近一年。

其次,在现实中遇到较多的情形是,在对工伤认定争议结束后,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未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自己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出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就对该鉴定不服,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于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笔者认为用人单位无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理由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一规定十分清楚,有权申请再次鉴定的,应当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换句话说,就是第一次谁申请了鉴定,谁就有权申请再次鉴定。这样的规定,无疑有利于劳动者能早日享受工伤待遇,也能对用人单位消极地对待工伤事故的行为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当然,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在市场经济中,用人单位作为市场主体,追逐的是利润,躲避的是责任。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筑施工中的实际施工人,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或无实际的赔偿能力,或有能力赔偿而躲避赔偿,或在赔偿后自己就可能一贫如洗,在这样的情形之下,用人单位就可能在认定工伤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两个方面施出“拖”字诀。现实中如果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走完从工伤认定到劳动能力鉴定的全部程序,一般需要一至两年的时间,在这一段漫长的时间内,用人单位或是雇主往往消失得无影无踪,有的是事故一旦发生后公司就人去楼空。解决这一问题,参加工伤保险无疑是最好的办法。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工伤后如何有效地控制该用人单位或者该雇主的财产,目前办法还不多。但是笔者相信,让工伤职工能尽早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好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主体是谁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是因为用人单位负有保证职工在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职责,职工受到伤害,用人单位负有一定责任。同时,用人单位负有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职责,这一职责也要求用人单位积极为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要是因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自己的病情稳定,实际造成的损害影响了劳动能力,并且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提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23-04-26
    191人看过
  • 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样本
    (一)申请人:重庆XX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号;法定代表人:周某,联系电话:被鉴定人:王某,女,出生于19XX年X月X日,住址:重庆市XX区龙组;联系电话:。请求事项:再次对被鉴定人王某左食指伤情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本申请人于20XX年5月18日收到XX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寄送的沙劳鉴字(20XX)XX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因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特申请再次鉴定。理由如下:1、沙劳鉴字(20XX)XX号《鉴定结论通知书》载明被鉴定人伤情诊断为:左食指中节近端1/3以远缺如明显与事实与符。被鉴定人受伤后一直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即重庆市西南医院)治疗。被鉴定人在西南医院的《病案首页》、《病历》及《出院记录》均详细记载被鉴定人伤情,入院初步诊断和出院诊断伤情为:1.左食指末节毁损伤;2.左食指中节软组织部分缺失。2、沙劳鉴字(XX)XX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在载明被鉴定人伤情诊断为左
    2023-02-27
    308人看过
  • 如何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伤病鉴定办理程序: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患职业病的职工经市卫生防疫部门作出诊断证明后,企业应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人员鉴定表(一式三份),向所在地的医务劳动鉴定机构申报鉴定,并持工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材料或持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进行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等级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1、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规定发放受理通知书。2、发放:鉴定中心转回鉴定结论后10日内发给企业及职工。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60天特殊情况90
    2023-04-26
    109人看过
  • 申请再次劳动能力鉴定提交什么材料
    一、申请再次劳动能力鉴定提交什么材料1、对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时,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1)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2)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进行审查。3、鉴定程序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程序4、鉴定回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需要回避的,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
    2023-04-21
    261人看过
  • 再次鉴定申请书(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职工因工受伤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伤情稳定后,应依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所应获得的工伤赔偿。但由于种种原因,致使作为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均会对相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那么,不服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下面为一则不服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而申请再次鉴定之再次鉴定申请书,供大家参考。附:再次鉴定申请书(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范本。再次鉴定申请书(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范本申请人:重庆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号;法定代表人:周某,联系电话:13271808688被鉴定人:王某,女,出生于198X年X月X日,住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龙组;联系电话:。请求事项:再次对被鉴定人王某左食指伤情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本申请人于2010年5月18日收到沙坪坝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寄送的沙劳鉴字(2010)396号
    2023-04-26
    304人看过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谁才有权申请
    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要是考虑工伤职工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与用人单位的利益直接相关,对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自己不申请鉴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可以更好地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规定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主要是考虑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当然的权利。为更好地保护工伤职工这项权利的实现,《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也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权利。
    2023-04-21
    193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劳动能力的再次鉴定申请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3
      再次鉴定申请书格式如下: 工伤职工姓名:XXX; 性别:X 年龄:X岁 籍贯:XX省XX市 职业:XX;身份 证件号码:XXXXXXXXX; 家庭住址:XXXXXXXX 申请方名称:(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个人申请写明个人姓名) 申请方联系人:XXX 申请方联系电话:XXXXXXXX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X 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XXX 工伤认定时间:XX年XX月XX日 收到初次鉴定结
    •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申请书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0
      再次鉴定申请书格式如下: 工伤职工姓名:XXX; 性别:X 年龄:X岁 籍贯:XX省XX市 职业:XX;身份 证件号码:XXXXXXXXX; 家庭住址:XXXXXXXX 申请方名称:(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个人申请写明个人姓名) 申请方联系人:XXX 申请方联系电话:XXXXXXXX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X 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XXX 工伤认定时间:XX年XX月XX日 收到初次鉴定结
    • 1劳动能力鉴定由谁提出申请?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2
      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向XX提出申请。
    • 谁能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过1年后,职工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已经低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规定,并且对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此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变化,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对其他亲属的生活也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工伤职工的亲属也可以申请对工伤职
    • 劳动的能力再次鉴定的申请书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31
      再次鉴定申请书格式如下: 工伤职工姓名:XXX; 性别:X 年龄:X岁 籍贯:XX省XX市 职业:XX;身份 证件号码:XXXXXXXXX; 家庭住址:XXXXXXXX 申请方名称:(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个人申请写明个人姓名) 申请方联系人:XXX 申请方联系电话:XXXXXXXX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X 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XXX 工伤认定时间:XX年XX月XX日 收到初次鉴定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