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7:11:43 227 人看过

中国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的区别:

1、立法目的不同。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

2、规制对象不同。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关注市场上企业间的相互竞争行为,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垄断法关注的则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行为,目的是防止市场上形成排除竞争或者严重限制竞争的局面。

一、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与商业保险法律关系的关系是什么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有: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通过以上分析,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两者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二、目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该法的直接目的。2、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该法直接目的的必然延伸。3、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该法的根本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的联系是什么
    1、垄断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在特定市场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与其他经营者合谋,限制或排斥竞争的行为。2、不正当竞争:经营者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从事市场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采用欺骗的手段进行交易的行为,如经营者通过假冒、仿造等方式销售产品;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如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业声誉,妨害其正常的经营活动,而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商业贿赂行为,如通过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雇员或代理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自己获得交易机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不正当地获取、泄露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广告的行为;巨奖销售行为;制造困难,妨害竞争对手正当经营的行为,等等。垄断行为在《反垄断法》中包括了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两项内容。其中典型的垄断行为有:独占企业滥用经济优势行为;以垄断为目的的兼并行为;股份保有,即一个企业不正当地占有另一个企
    2023-08-17
    202人看过
  • 正当与不正当竞争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包括哪些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
    2023-03-28
    401人看过
  • 什么是垄断竞争
    垄断竞争
    垄断竞争的定义:是指有许多厂商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垄断竞争企业的短期与长期均衡垄断竞争市场的定义:是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的市场组织。企业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垄断竞争是在旧经济中常见的一个特征,同时这一特征在新经济(又称知识经济)时代表现得更为明显。垄断竞争是经济学中比较典型的市场形式之一。进行垄断性竞争的企业在短期具零利润或者低额利润,而在长期则暴利的,或者直接是暴利的。值得注意的是,垄断性竞争虽然一直是微观经济学中研究市场与竞争的话题,但是越来越被宏观经济学家所运用,特别是在1970年代以后注重微观基础的建模风潮下。垄断竞争是与自由竞争相对的概念,为指排斥、限制自由竞争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它与不正当竞争同属于竞争法的调整范围,但二者又有本质的差别:不正当竞争并不限制、排斥自由竞争,它是在承认并准许其他竞争对手
    2023-06-14
    482人看过
  • 中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加紧立法和修订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主办的公平竞争与市场经济2004上海国际研讨会10日在上海举行。来自中国、美国、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和世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欧盟等世界组织竞争主管机构的高层官员,以及国内外著名企业的高层领导和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就竞争政策与竞争执法、竞争法与公用企业及大型连锁超市、竞争法与企业发展自律、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滥用等四大议题进行研讨。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局长、俄罗斯联邦反垄断部副部长、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竞争局局长、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总律师办公室副总律师、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副助理检察总长、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高级官员等嘉宾参会并发表了演讲。上海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在谈及主办此次会议的目的时说,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为中国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市场竞争也越发激烈,在竞争执法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
    2023-06-08
    396人看过
  • 中国工商将严厉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中国新闻网记者从9日于此间举行的“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工商将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当日的会议上表示,中国工商将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综合运用工商部门监管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障服务领域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据介绍,中国各地工商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总局行动方案,集中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侵权假冒大要案件,广东、新疆、黑龙江开展对出口中亚、非洲商品和边贸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促
    2023-06-05
    158人看过
  • 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一、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意思1.概念不同,完全竞争属于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状况,而垄断竞争属于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2.特点不同,完全竞争市场上有许多生产者和消费者,而垄断竞争短期是零利润或低额利润,在长期则是暴利;3.影响价格的能力不同,完全竞争单个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没有影响价格的能力,而垄断竞争市场反之;4.资源利用不同。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每个厂商都在长期和短期平均成本的最低点处运营。而在垄断条件下,虽然厂商所用的工厂是以最低平均成本生产长期均衡产量的,但所用的工厂本身,并不是可能的平均成本最低的工厂。一般说来,如果垄断厂商扩张其长期均衡产量,那么,它就能够利用平均成本更低的工厂。5.价格和产量不同。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的需求曲线是一条水平线,而且,厂商的长期利润为零,所以,在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时,水平的需求曲线相切于LAC曲线的最高点;产品的均衡价格最低
    2023-08-18
    133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主要有哪些
    154、仿冒纠纷(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纠纷(3)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4)伪造产地纠纷155、虚假宣传纠纷156、侵犯商业秘密纠纷(1)侵犯技术秘密纠纷(2)侵犯经营秘密纠纷(3)侵犯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157、倾销纠纷158、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销售纠纷159、有奖销售纠纷160、商业诋毁纠纷161、串通投标纠纷162、垄断纠纷
    2023-06-07
    286人看过
  • 垄断竞争-纠正措施
    对制度垄断竞争应采取的措施(一)营造制度公平竞争的环境1、非均衡发展战略要适度,制度供给权利要平等。非均衡发展战略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发展形式,但是认为非均衡发展要适度,要保持地区之间的适当空间发展梯度差,使之既不至于出现过度不均衡,也不至于过分均衡,也就是说非均衡战略所取得的地区收益要大于因地区之间差距而影响发展的各种成本。具体来讲,一是非均衡的形成最好不要通过强制性制度来形成,也就是讲在全国性制度安排上应平等,差距要体现在地区之间的政策上,否则这是一种地区制度歧视。二是非均衡的程度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以内,否则会影响整体的社会效益。这就要求,中央在制度环境上要一视同仁,地方政府可以在区域制度创新上大显身手。2、制度试点要短期化,并且要具有开放性。一是试点地区的选择上,要进行公开的合理竞争,不能总是给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地区,否则会加大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二是试点的时期不能太长,以基
    2023-06-07
    88人看过
  • 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的根本区别在于
    一、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的根本区别在于1.概念不同,完全竞争属于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状况,而垄断竞争属于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2.特点不同,完全竞争市场上有许多生产者和消费者,而垄断竞争短期是零利润或低额利润,在长期则是暴利;3.影响价格的能力不同,完全竞争单个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没有影响价格的能力,而垄断竞争市场反之;4.资源利用不同。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每个厂商都在长期和短期平均成本的最低点处运营。而在垄断条件下,虽然厂商所用的工厂是以最低平均成本生产长期均衡产量的,但所用的工厂本身,并不是可能的平均成本最低的工厂。5.价格和产量不同。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的需求曲线是一条水平线,而且,厂商的长期利润为零,所以,在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时,水平的需求曲线相切于LAC曲线的最高点;产品的均衡价格最低,它等于最低的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产量最高。而在垄断市场上,厂商在长期内获得利润,
    2023-08-29
    382人看过
  • 区分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与公平竞争的区别在于手段是合法的,还是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正当竞争是指以善意、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为基础的良性竞争,参与警长的各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符合诚信原则和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的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以违法或者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与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征反不正当竞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具有利益权衡属性。19世纪以来的竞争法史表明,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保护,但竞争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又需要规限。竞争的这种利弊交织的矛盾性,决定了必须通过利益衡量对其是否功能受限或过犹不及进行判断,既包括市场竞争利害关系各方的利益衡量,也包括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衡量。2、行为规制模式需要充分说理,不能机械地适用法条。就权益保护模式而言,其法律适用相对简单,只需将事实对照法条进行分析;而反不
    2023-07-01
    491人看过
  •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性质有什么不同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性质的不同在一、什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由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二、什么是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反垄断法由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
    2023-02-25
    342人看过
  • 怎么判断是不是垄断竞争
    垄断竞争的市场的条件有以下三点:第一,**集团中有大量的企业生产有差别的同种产品,这些产品彼此之间都是非常接近的替代品。例如,牛肉面和鸡丝面。这里的产品差别不仅指同一产品在质量、构造、外观、销售服务方面的差别,还包括商标、广告上的差别和以消费者的想象为基础的虚构的差别。例如,虽然两家饭店出售的同一菜肴(以清蒸鱼为例)在实质上没有差别,但是消费者心理上确认为一家饭店的清蒸鱼比另一家的鲜美,此时存在着虚构的差别。一方面,由于市场上的每种产品之间存在差别,每种带有自身特点的产品都是唯一的,因此每个厂商对自己的产品价格都有一定的垄断力量,从而使得市场中带有垄断的因素。另一方面,由于有差别的产品之间相互又是非常相似的替代品,每一种产品都会遇到其他大量的相似产品的竞争,市场中又具有竞争的因素。第二,一个**集团中的企业数量非常多,以至于每个厂商都认为自己的行为影响很小,不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注意和反应,因
    2023-06-14
    159人看过
  • 鉴别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的技巧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区分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相关领域无竞争或竞争程度低;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3、不同的手段:表面上可以通过平等和自愿的交易形式实施垄断;不正当竞争是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谋取利益。试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可见,我国立法明确地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界定为经营者。然而在执法和司法的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主体,却存在着很多争议。究其原因在于对经营者的内涵和外延见仁见智,看法不一,使得许多实质上违背
    2023-07-15
    217人看过
  • 了解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的异同有什么意义?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优势,而不正当竞争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相关领域没有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小,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3、手段不同,垄断表面上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实施,不正当竞争是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诽谤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垄断是一种市场结构,指一个行业里有且只有一家公司交易产品或者服务。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区别不正当竞争也就是说以不正当方式竞争,比如商业贿赂、倾销、诋毁商誉等等;不平等竞争主要是指凭借双方力量上的差距,所进行的竞争。不平等竞争不一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不一定是违法行
    2023-07-07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想知道关于中国垄断及不正当竞争怎样进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8
      知识产权法官们向在场的企业家和技术人员介绍了一些典型的不正当竞争案例,并结合审判工作实践接受了在场高新技术企业家和技术经纪人的咨询。中关村的企业家们最关注的话题包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跳槽引发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问题,高新技术企业涉及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网络链接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等。中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徐副总经理就是有备而来,他多次举手提问,问及软件侵权纠纷中被告的责任问题
    • 反对不正当竞争灯谜和市场垄断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7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政府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 反不正当竞争法11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与联系是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6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达到销售或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目的。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服务,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但折扣和佣金必须如实入账。不如实人账将会被认为是商业行贿或受贿行为。一旦发生,就将面临法律或纪律的严惩。
    •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关系和区别都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从具体规定的变化来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时侯。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相对多变,需要经常修正的,而且这样的修正并非只增不改,常常会改变原本违法的一些行为的性质,对它们放宽限制。
    • 比较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有何差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8
      从具体规定的变化来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时侯。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相对多变,需要经常修正的,而且这样的修正并非只增不改,常常会改变原本违法的一些行为的性质,对它们放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