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0:05:14 410 人看过

自首必须符合的条件

本条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自首的定义及其处罚原则的规定。

根据本款规定,自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以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何人所为;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是尚未受到司法机关的传唤、讯问或者尚未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到司法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投案,愿意接受审查和追诉的。这里的司法机关应指所有的司法机关。犯罪分子犯罪后逃到异地,又向异地的司法机关投案的,也属于自首。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因患病、身受重伤,委托他人先行代为投案的,为了消除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的,或者先行以书信、电话、电报等投案的,都应当属于投案。有的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因其他原因在被司法机关或其他组织盘问、教育过程中,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罪行的,也属于自动投案。有的犯罪嫌疑人在投案的途中被捕获,只要查证属实的,也属于投案自首。有的犯罪嫌疑人投案并非完全出于自己主动,而是经亲友劝告,由亲友送去投案,对于这些情形也应认定为投案自首。不论以上述何种形式投案,自动投案的实质是犯罪分子自愿把自己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因此有的犯罪分子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分子投案以后,对于自己所犯的罪行,不管司法机关是否掌握,都必须如实地全部向司法机关供述,不能有任何隐瞒。至于有些细节或者情节犯罪分子记不清楚或者确实无法说清楚的,不能认为是隐瞒。只要基本的犯罪事实和主要情节说清楚,就应当认为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犯罪分子避重就轻或者供述一部分,还保留一部分,企图蒙混过关,就不能认为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只供述自己所犯数罪中的部分犯罪的,则只能认定该部分犯罪为自首。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不仅应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还应供述与其共同实施犯罪的其他共犯的共同犯罪事实。

根据本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犯罪较轻的,也可以免除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鼓励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不仅自己可以得到从宽处理,同时也为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本条第二款是关于以自首论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来说,要想得到从宽处理,机会不只一次,也就是说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或者在服刑期间还可以争取自首。这样规定为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根据本款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才能以自首论:

1、以自首论的对象有以下三种人:即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正在服刑”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

2、如实供述的内容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这里所说的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是指司法机关根本不知道、不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的其他罪行。其他罪行是针对本案罪行而言的。司法机关之所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以至定罪判刑,都是因为他们犯了罪,司法机关掌握了他们的犯罪事实。如果供述了司法机关还不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实质上是自首。这里的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在追查或已经追究的行为人所犯罪行以外的其他犯罪,如司法机关正在对行为人的盗窃行为进行侦查,该犯罪嫌疑人又如实交待了司法机关不掌握的抢劫罪行;如果犯罪分子因盗窃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被判处徒刑后,又向司法机关供述自己还有一起盗窃行为的,不属于本款所说的其他罪行。对于共同犯罪来说,如果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他人的犯罪,也不属于这种情况,但是如果这种行为符合立功的条件的,应当按照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处理。根据本款规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以自首论。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自首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情形如下,在接受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到案的,可以视为自首。犯罪嫌疑人经司法机关讯问后,主动交代罪行的,也可以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自愿投案自首。向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投案的,也可以视为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属于自首的情形有哪些属于自首的情形如下:1、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行为;3、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
    2023-06-30
    496人看过
  • 首席财务官应该具备的十个条件是什么
    1、运用全套财务报表在现代财务管理中,深入分析和提出战略建议变得越来越重要。标准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已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一套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部分:利润表和损益分析表、重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表、现金流量表,产品毛利分析表)四份费用分析报告(按月份和费用中心列示,并与预算、考核和去年同期进行比较)3。库存和;成本报告(总成本表、单位成本表、边际贡献分析、存货周转分析表)4。账龄分析报告(应收、应付、分月、分地区列示)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表、资金来源及利用情况、财务比率分析表)重要往来账款其次,对数字高度敏感p>只有对数字敏感,才能从枯燥的数字中敏锐地捕捉和嗅出业务中的不和谐音符为了方便地识别这一数字的真实性和水平,财务人员需要接触和了解大量的数字数据,如预算、考核、往年、,上期、行业级、兄弟公司所有财务核算的数据和结果都是按照一定的规范和程序逐步计算和
    2023-05-02
    428人看过
  • 受理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属于被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地域管辖范围内,被诉法院有管辖权。(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是,一些自诉案件法院不能受理:(一)犯罪已经过了刑法规定的起诉期限;(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已经死亡;(3)被告人下落不明;(4)除因证据不足而撤销诉讼外,自诉人撤销诉讼后,又告诉同一事实;(五)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再次起诉同一孟事实;(六)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再次就同一事实提出刑事自诉。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1、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属于本院管辖;被害人告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
    2023-08-07
    231人看过
  • 2024自首必须具备哪些条件,自首如何处罚,怎么处罚
    一、自首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犯了罪以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呼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自首呢?一般来说,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人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犯罪人尚未被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犯罪人但未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犯罪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已实施了犯罪并听候处理的行为。对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的行为。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因此,投案后必须自动直至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多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后才被迫交代自己的罪行.3、犯罪人必须接受国家的审判。二、自首如何处罚自动投案甚至向司法机关交代罪行后,犯罪分子还必须真正接受国家的审判。自动投策后又畏罪潜逃的,不算自首。一方面向司法机关告知自已的罪行,另一方面
    2024-04-22
    350人看过
  • 遗嘱自书自书应具备哪些条件?
    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不能受欺诈、胁迫;3、不能伪造遗嘱;4、遗嘱内容合法、不能被纂改;5、遗嘱所处分的遗产必须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一、在中国父母的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立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同意,子女签字与否不影响遗嘱的生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只要该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就可以产生法定效力,而民法典中对几种遗嘱的形式有明确规定,无论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或者口头遗嘱,都不存在被继承人子女签字同意的规定。遗嘱是被继承人对于
    2023-06-20
    313人看过
  •  “首要分子”应具备哪些必要条件?
    该段内容讲述了确定首要分子的必要条件。首要分子必须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担任组织、策划和指挥的角色,并且针对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而言。不是从事集团犯罪或者聚众犯罪,只属于一般合伙犯罪的,即使起着主要作用,也只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不构成刑法规定的首要分子。确定首要分子的必要条件是:1.首要分子必须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担任组织、策划和指挥的角色。2、首要分子是针对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而言的。不是从事集团犯罪或者聚众犯罪,只属于一般合伙犯罪的,即使起着主要作用,也只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不构成刑法规定的首要分子。 首要分子角色:从事集团犯罪或聚众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根据该罪名,首要分子通常会被判处更严重的刑罚,因为他们在该犯罪行为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要分子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具有领导地位,能够对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进行策划、组织、
    2023-08-26
    294人看过
  • 一般自首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一般自首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发现,或者犯罪事实虽已被发现,但犯罪分子尚未被发现,或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司法机关传唤、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投案人无论出于后悔、害怕、预感到已被发现或其他动机均不影响自首的成立。自动投案一般是由犯罪分子本人亲自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若犯罪分子由于某些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投案,可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以信件、电话、电报投案。2、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如果避重就轻,或者故意制造假象掩护犯罪同伙或犯罪组织,或以其他方式掩盖罪行的,都不能算自首。3、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犯罪人投案并交代罪行后,必须听候、接受司法机关的侦察、起诉和审判,以表明其确有悔罪的诚意,并不得逃亡他处或隐匿。若犯罪人以信件、电话或其他形式投案并交代罪行后,又反悔并逃亡或隐匿
    2023-04-28
    123人看过
  • 什么是自首?具备哪些情节可以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作了具体解释。对于什么是自首,根据该解释第1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
    2023-06-11
    169人看过
  • 自首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可向哪些地方投案自首
    可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属于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一、投案脱保是否认定自首,自首的条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二、什么行为算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应当自首。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因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的后果,可以减轻处罚。三、怎么才会构成自首行为人在
    2023-03-20
    170人看过
  • 成立一般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发现,或者犯罪事实虽已被发现,但犯罪分子尚未被发现,或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司法机关传唤、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投案人无论出于后悔、害怕、预感到已被发现或其他动机均不影响自首的成立。自动投案一般是由犯罪分子本人亲自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若犯罪分子由于某些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投案,可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以信件、电话、电报投案。2、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如果避重就轻,或者故意制造假象掩护犯罪同伙或犯罪组织,或以其他方式掩盖罪行的,都不能算自首。3、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犯罪人投案并交代罪行后,必须听候、接受司法机关的侦察、起诉和审判,以表明其确有悔罪的诚意,并不得逃亡他处或隐匿。若犯罪人以信件、电话或其他形式投案并交代罪行后,又反悔并逃亡或隐匿,则不视为自首。我国《刑法》第6
    2023-04-04
    288人看过
  • 自首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自首的特征有以下特点:1、自首是犯罪后的一种表现;2、自首发生在犯罪后,通常是行为人悔罪的表现。犯罪人对犯罪的态度对犯罪人的处罚具有重要意义;3、自首是犯罪人的一种类型;4、刑法理论上,自首的犯罪分子常被称为自首犯,这是一种与累犯相对应的犯罪分子;5、人身危险较小的犯罪分子;6、自首是一种从宽处罚的刑罚制度。自首与特殊自首的区别是什么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相对于一般自首,特别自首之所以特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别自首只适用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适用条件的特殊性,特别自
    2023-07-04
    237人看过
  • 申报"中华老字号"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一、申报中华老字号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申报中华老字号应具备的条件: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1957年(含)以前;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申报中华老字号的企业除提交《中华老字号申报书》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是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确认);二是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三是获得商标注册的有关文件复印件;四是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财务章);五是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及证明材料;六是历代传承的企业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七是企业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二、中华老字号申请费用是多少申请老
    2024-01-18
    106人看过
  • 什么是自首,自首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自首的成立条件: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件电话投案等,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犯罪人主动的听候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是衡量犯罪人是否悔改的重要表现之一。一、主动投案后辩解是自首么主动投案后辩解不是自首。自首的构成条件是:1、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2、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3、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二、自首的构成要件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电投案的等一切方式,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投案自首。法治。至于被公安机关,群众围攻,走投无路,当场投案的
    2023-03-12
    181人看过
  • 商标具备的条件有什么样的
    一、商标具备的条件有什么样的商标具备的条件有:显著标识性、合法性,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与他人取得的在先权利冲突、不使用禁止性标志作为商标、申请人是商标法规定的合格主体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二、商标的不同特征有什么样的商标有以下不同的特征: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3、商标具有价值
    2024-01-06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自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自首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关于自首,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这是对自首的定义以及对自首犯如何处罚的规定。 (一)本条第一款是关于自首的定义及其处罚原则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自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单位自首构成要件是什么?单位自首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应具备的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
      关于单位自首构成要件究竟包括哪些方面,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有所谓二要件说、三要件说、四要件说等。那么单位自首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 二要件说认为,单位自首构成要件包括单位自动投案和单位如实供述罪行两个方面。三要件说认为,单位自首构成要件应包含单位自动投案、单位如实供述罪行和单位自愿接受审判三个方面的内容。四要件说则认为,单位自首的构成要件除三要件说所主张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体现单位的意志。
    • 什么是自首呢,立功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自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以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何人所为,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是尚未受到司法机关的传唤或者尚未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到司法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投案,愿意接受审查和追诉的。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
    • 提出投案自首应具备哪些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4
      一般来说,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犯罪人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犯罪人尚未被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犯罪人但未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犯罪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已实施了犯罪并听候处理的行为。对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的行为。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因此,投案后必须自动直至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多次讯问或采取强制
    • 具备两个条件的准自首是什么意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1、《刑法》中所规定的准自首的成立条件分别为:主体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供述的罪行为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刑法》规定,即使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