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册资本达不到认缴的期限会承担责任吗?
达不到认缴的期限就会承担责任;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
例如:你在章程里设置为2年,那么股东就要按约定时间内把资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
四、《公司法》规定
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注的注册资本现在基本上不是实缴而是实施的认缴制定,这也是很大的宽限了公司的资金周转问题,只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缴纳完,那么就算是认缴完成,如果达到到当时的期限就算是违背了承诺,这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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