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债务所有权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9:35:00 219 人看过

公司分立债务所有权的情况如下:

1、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新设立,就是取消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新设两家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所有权协议,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以其他方式偿还。

公司分立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存续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分立相关文章
  • 有哪些情况可以终止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
    2023-03-16
    240人看过
  • 公司债务有哪些情况需要股东承担
    一、公司债务有哪些情况需要股东承担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未能合法产生法律人格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二、公司债务包括哪些公司的债务主要包括:1.公司向银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或
    2023-11-02
    317人看过
  • 公司债务情况下股东的责任有哪些方面
    一、公司债务情况下股东的责任有哪些方面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未全面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股东需要对未出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责任,且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需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且出资义务同样不受诉讼时效限制。3.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并且能独立承担责任,有些股东滥用这一制度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将债务及相应法律责任转嫁给公司,免除自己的责任。二、公司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法公司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应当注意
    2023-09-02
    227人看过
  • 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吗,谁负责,具体情况有哪些
    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负责,股东承担的责任是有限责任,具体情况有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和虚报注册资本等承担有限责任。一、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吗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但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债务。《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二、公司债务谁负责,具体情况有哪些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
    2023-06-05
    53人看过
  • 金钱债务的部分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1、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金钱债务不发生履行不能,请求债务人对金钱债务承担实际履行的责任,不受民法典110条的限制。2、非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债务人未全面、适当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人即应承担实际履行的责任。下列三种情况例外: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减价请求权的行使:1、减价请求权的性质减价请求权是一种违约责任形态。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具有瑕疵,买受人可以主张出卖人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减价请求权的性质为形成权。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时,无须出卖人的同意。适用范围。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态的减价请求权,适用于出卖的标的物具有质量瑕疵,从而标的物价值因该瑕疵而减少的情形。买受人须履行及时检查并通知的义务,才能主张减价请求权。此外,减价请求
    2023-06-18
    487人看过
  • 总公司能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一、总公司能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分公司的财产承担,分公司财产不足的,以公司财产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二、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
    2023-04-18
    351人看过
  • 共有房产的所有权情况有哪些?
    属于共有财产的情形如下:1、共同购买,除夫妻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因房屋不可分割,由继承人共同继承;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房屋共有。夫妻一方死亡共有房产是什么样的情形夫妻一方死亡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认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人:共同房产按照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确认生存一方的份额占比,再将剩余的部分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再有继承人自行约定份额,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
    2023-07-07
    337人看过
  • 个人债务有哪些情况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偿还、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思所发生,也可因双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夫妻生活状态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即使分居满两年,也只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来得到法院的认可,我国并没有建立严格意义上的夫妻分居制度。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个人债务由本人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离婚时不得要求用共同财产清偿,对方也无须负连带责任。
    2023-06-13
    319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情况有哪些
    一、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情况有哪些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注意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已经到期了,才能在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情况下申请破产。也就是说,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如果是附期限的,必须是期限已经到来;如果是附条件的,必须是条件已经成就。《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什么债权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的债权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
    2024-01-31
    114人看过
  • 负债分类有哪些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负债分类一般按其偿还速度或偿还时间的长短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负债分类有哪些情况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n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022-07-06
    202人看过
  • 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情况有哪些
    一、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情况有哪些1、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情况有:(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2)公司按照规定应当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是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可以解散公司有哪些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023-06-12
    188人看过
  • 新成立的公司有债权债务吗
    新成立的公司只要不是经合并或者分立(无特殊约定)产生的,那么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新成立的公司需要做验资报告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需要验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
    2023-03-17
    57人看过
  • 公司对债权人分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公司对债权人分立的法律后果如下:1、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担保或提前偿还。可以合并公司。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公司分立的详细流程是什么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
    2023-04-12
    26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能够设立分公司
    一、哪些情况下能够设立分公司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以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2、在公司登记地以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分装等生产活动的;3、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向购买者开具发票的;4、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的;5、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库房或柜台向购买者交付商品的;6、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核算收人和支出的财务账目的。《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能够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能够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哪些情况下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下列情况下公司能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存在下列过错情形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2024-01-15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分立一般指的是,一个公司以其自由意愿,对其股份、财产、债务等相关内容进行划分,成为两个或以上单独公司的法律行为。且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更多>

    #公司分立
    相关咨询
    • 公司债务谁负责有哪些情况?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5
      1、负责人: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破产,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具体情况有: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 股权转让的股权债务不公告的情况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7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不可以不公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股东如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 公司分立前有哪些债务要承担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7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分立前的公司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所继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5
      除非另有约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可以依法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时,其财产要作相应的分割。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好债务承担。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分立后的任一公司主张权利,请求偿还债务。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债权人同意,
    • 公司债务人分别有哪些权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3
      1、债权人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2、免除债务权,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3、债权转让权,指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