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有公安机关不立案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0:00:21 306 人看过

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措施,在依法治国的方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用时有效地揭露和惩罚犯罪。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接受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是十分复杂的,有的属于犯罪事实,有的只是违法、违纪行为,还有的只是民事、经济纠纷,有些甚至是诬告陷害。如果司法机关一接到这些就予以立案侦查或审判,势必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甚至会使侦查或审判工作误入歧途。有了不立案程序,就使得那些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至于交付侦查或审判,从而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行使侦查或审判权力,确保集中力量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从而及时、有效地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

2、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立案阶段,公安、司法机关通过对有关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审查,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决定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那些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从而不将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就使得那些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控告人、被检举人免受刑事追究,维护其合法权益。而且,对于那些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还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因此,不立案制度的确立,对于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有利于保护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控告、举报犯罪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司法实践证明,报案、控告、举报犯罪是主要的立案材料来源。公民报案、控告或举报的事实一旦构成犯罪,公安、司法机关及时进行立案侦查或审判,固然有利于保护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但公民报案、控告或举报的事实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不立案程度不予立案侦查或者审判,同样有利于保护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这是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在依法作出不立案决定后,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如果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这些程度的设立,对于保护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对方明明就是犯罪,为什么公安机关不立案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另一种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律师补充:有三个刑事立案标准,分别是:(1)经调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该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3)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
    2023-05-07
    206人看过
  • 公安机关有案不立谁来监督
    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的,一般由人民检察院来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2024-04-20
    59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为什么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 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这种情况下, 检察机关对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 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对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三款规定的精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因此,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对于事实仍未查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1)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
    2023-09-26
    20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受立案制度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受案立案工作是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惩治违法犯罪的初始和必经环节,没有如实和及时受案立案,就谈不上依法办案。当前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保持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分别接报案并即受、即立、即办的现行模式,改进和加强对受案立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接报案、受案立案进行全要素、全流程网上记载,实现对各部门受案立案工作的实时监控管理和及时纠错。《意见》规定,对于报案不接、接报案后不登记不受案不立案、受案立案后不查处,越权管辖、违法受案立案、插手经济纠纷,以及虚报接报案和受案立案统计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办理食药环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在稽查工作中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技巧不足或谈话艺术不高等问题,可能导致执法人员与相对人的正面冲突。食药环知案件呈现出产销分离、上下线架构复杂及受害人分布广、数额认定方式复杂等诸多侦办难点,甚至一个案件的利益链条伸
    2023-07-31
    29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不立案怎么办,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不立案的救济途径
    网络诈骗公安局不立案可以复议或向检察院提出,而最终立案与否取决于不立案理由成立与否。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不立案的救济途径有三种途径进行救济,分别是行政复议,向检察院上诉,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一、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不立案怎么办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不立案可以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二、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不立案的救济途径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不立案的救济途径主要有以下的三种途径进行救济:1.向做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一级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
    2022-06-27
    47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受理和立案有什么区别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在此,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一、先立案还是先侦查?应当先立案后侦查,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对于案件材料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立案后才可以开始侦查工作。所谓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二、立案是否有回执单立案有回执单。拿到报警回执单并不算立案,只是警方能证明警方已经受理了该案
    2023-06-28
    314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决定书要怎么办
    公安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去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应当受理,检察院主要看报案过了多长时间,没超过63天,检察院让你继续等,超过63天,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处理。一、如果诈骗报案后证据不足怎么办诈骗报案后证据不足的处理是:公安机关会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二、立案后不侦查怎么办立案后不侦查,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但是申请复议没有太大意义,一方面,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后,往往只是口头告知不立案,而不送达书面通知书,但检察院在受理立案监督申请时又要求申请人提交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的着眼点应该针对公安机关不送达不予立案
    2023-03-01
    440人看过
  • 为什么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是统一全体职工从事安全生产的行动准则。为了在企业中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企业必须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用以统一规范全体职工的思想和行为,保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人们对生产过程的客观规律进行反复认识,甚至是用生命和鲜血为代价换来的经验总结,它是依据国家法规、标准制定的厂规厂法,也是根据企业实现稳定、均衡生产的需要,考虑生产技术、工艺过程、物料特性、环境条件等因素而形成的企业员工的安全行动规范。
    2023-04-24
    370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违法行为负责吗?
    违法。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只做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又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行政不作为违法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行政不作为违法,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不作为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7-12
    459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后如何解除案件限制
    一、公安机关立案后如何解除案件限制解除案件限制如下:1.报案撤案应当由公安机关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2.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3.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4.但如果是刑事案件,立案后不能按原告或受害人的要求撤案。二、公安机关立案后解除案件限制的条件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公安机关立案后解除案件限制有时间限制吗没有。派出所立案后到结案的时间要根据审理的程序而定,法律规定普通程序案件在6个月审结,简易程序案件在3个月审结,案件争议大或
    2024-01-12
    148人看过
  • 法院移交案件公安机关不立案
    一、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
    2023-03-21
    232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怎么做
    一、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怎么做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的处理方法是检察院应当进行审查,按以下情形处理:1.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察长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2.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成立的,应当在十日以内将不立案或者立案的依据和理由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二、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怎么监督1.立案监督:当公安机关在收到立案通知书后超过一定时间(如十五日)不予立案或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时,检察院可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如果公安机关仍未纠正,检察院可以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2.侦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内未侦查终结时,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3.复议、复核程序:如果报案人对于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
    2024-03-02
    292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案例分析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立案过程中理应遵守执行。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一部或全部的措施。已经赦免得罪行,不应立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依法享有决定是否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自主权。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责任的承担者已不存在,再追究死者的刑事责任已没有意义,故不予立案。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的理由有哪些虽然立案登记制度已经确立,但并非所有案件法院均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7-24
    400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立案过程中要注意哪些
    一、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管辖
    2024-02-06
    1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半年了为什么还不立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
      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但经侦查后认定不构成犯罪的,应书面给报案人答复,说明不立案的原因。如果公安机关尽是口头告知,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完全可以申请复议。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 非法侵占罪公安机关为什么不立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1
      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先决定是否受理为案件,受理之后才会考虑是否立案侦查。对于受理为案件,但决定不立案侦查的,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只有受理后,经查案值不够、犯罪事实轻微、对象死亡或无行为能力等情况,才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公安局不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1)不构成案件,不受理。比如自杀、自残。 (2)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比如因债务纠纷报警,口头告知其到法院起诉就可以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公安机关立案后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为什么不抓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如果重伤结果是经过公安局的法医鉴定得出的结论,那么该案子就属于是刑事案件,公安局应当立案抓人,如果公安局迟迟无正当理由不抓人,受害方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 公安机关立案后一定要有作为证据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1
      公安机关立案以后就应当完善证据,如果符合刑事拘留条件,公安机关应当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
    • 举报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不立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1
      那你说的情况有可能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是有自己的管辖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才会受理,其他的是不予受理的。(例如:饭店没有证据经营的,这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需要向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举报,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调查后,不构成犯罪的,由上述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构成犯罪的,由上述部门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