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中国铁建总公司的子公司,主要从事公路和铁路建设。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我公司是否在公路建设地征用临时用地,修建工程搅拌站等临时设施,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根据财政部财税[1986]8号《关于对基础设施建设工地临时用房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为工地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服务的棚、料棚、休息棚、办公室、食堂、茶馆、车库等临时用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无论是施工企业自建还是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出资建设,在建设期内都应交由施工企业使用,免征房产税。但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向基本建设单位返还或者转让临时房屋的,从基本建设单位接管后的次月起,按规定征收住房税。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土地;
(二)国家财政部门出资的事业单位自用土地;
(三)个人自用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批准复垦重建的土地和废弃土地,自当月起5年至10年免征土地使用税(七)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用地。根据第七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各省税务机关审核,自治区、直辖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目前,仅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临时用房房产税有免税规定,但对土地使用税没有免税规定。贵公司应照常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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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他人土地时,谁来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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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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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会同时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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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用的耕地,何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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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临时用地需要征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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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必须缴纳吗,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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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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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能否缴纳土地使用税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1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与否,不是以纳税人使用土地为条件的,而是以是否具有使用权为条件。该私营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该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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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校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14办学校一般不缴纳土地使用税。无论社会主体出于什么目的而占据土地资源使用都是要给公共即国家一定的税费作为代价,但是学校因为性质比较特殊并且是有利于公众的而可以得到减少部分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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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及缴纳纳税地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例如,北京市规定:纳税人全年应当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为两次缴纳,纳税期限分别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新征收的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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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税在城市还是农村缴纳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0专家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以上规定,由于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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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使用税?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根据1988年7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作从1988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城市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租住公有住宅的住户不交土地使用税,居住自购的商品房住宅、私有住宅者都应依法缴税。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更合理地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在国家、单位、个人三者间的分配,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