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人对其所居住的房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30:27 239 人看过

借住人对其所居住的房屋是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存在于房屋租赁关系中,而借住不属于租赁关系,所以借住人是没人优先购买权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什么是房屋优先购买权,什么情况下买房可以享受优先购买权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可以享受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如下: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一、租赁合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做出优先购买权的约定,通常是出租人如果将房屋出售,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出租人要提前告知承租人,当然,优先购买也有期限要求,如果超过一定期限承租人没有意向的,视为放弃。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款、付款方式、担保状况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提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是拍卖的,应提前五天通知承租人,
    2023-02-04
    202人看过
  • 房屋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
    房子有户口没有居住权。居住权指的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合同予以确立,同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婚前房子配偶是否有永久居住权婚前房子配偶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根据情况而定: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一直住在配偶婚前的房子里;2、如果夫妻离婚,将失去居住权,因为婚前的房子是夫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后面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应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7-10
    124人看过
  • 承租人或共有人享有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含义
    共有人和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和承租人还享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在出售公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外,房屋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房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且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屋所有人侵犯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宣告购房合同无效。一、买卖不破租赁违约金怎么赔(一)如果签了合同,一般是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有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三倍违约赔偿。1、房东违约,违约金数额依据租房合同约定的数额确定。2、买卖不破租赁。可以继续租用原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二)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
    2023-03-15
    452人看过
  • 居住在房屋里就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吗
    居住在房屋里就并不必然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要根据法律规定获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居住权的规定,设立居住权需:1、签订书面居住权合同。2、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了居住权的其他基本内容:1、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居住权权利内容:居住权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原则上居住权人不得出租房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居住权期限:多为长期性或终身性,有约定或者遗嘱的,按照约定或者遗嘱;没有约定或遗嘱的,居住权期限至居住权人死亡时。一、居住权的性质1、居住权是用益物权居住权是以满足特定居住需要的用益物权,专指在他人房屋上的居住权,由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人享有,体现了房屋所有权的权能分离。相比于债权性质的租赁权,居住权不仅具有占有、使用的权能,还具有排除妨害的对抗第三人的物权属性,在居住权遭受侵害时,居住
    2023-03-26
    382人看过
  •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共有人能否优先购买?
    共有房屋是指房屋不仅属于一方所有,而是几个人共同对房屋享有所有权,都能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依据该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共有人的同意,而且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书,共有人对出卖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能够优先购买,但必须是与其他购买人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才享有该项权利,如果其他购买人提供的条件优于共有人,共有人即丧失了该项优先购买权。
    2023-06-10
    92人看过
  • 民法典商品房居住权多久,什么人对房屋享有居住权:
    一、民法典商品房居住权多久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什么人对房屋享有居住权:居住权,指居住权人对于他人所有的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乃至收益的权利。从罗马法以来,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与实践中就有居住权这一制度。确
    2023-04-19
    255人看过
  • 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是否归承租人?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若出租人的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或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或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我国关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立法情况简述新中国成立即确立了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1950年我国有关民事政策开始确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以后的法律法规相继对此予以确认。具体的相关规定有:(一)1983年12月17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二)1984年8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房主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原房客优
    2023-06-30
    126人看过
  •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其他股东对其持有的股权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无约定的,继承人的股权继承优先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或股权继承有约定的,优先从约定处理,不管是股权转让,还是股权继承,《公司法》都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做出另外规定的,且只要公司章程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公司股东在处理股权事宜时,都要优先遵守公司章程。律师补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应当向其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转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主张优先
    2023-05-06
    52人看过
  • 居住权与所有权哪一个优先呢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居住权与户口有哪些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户口并不代表居住权,户口只是记载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而居住权需要订立居住权合同并登记设立,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中华人民
    2023-07-31
    28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能否享有居住权
    机动车未经登记是否取得物权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之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居住权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由于合同无效,所以不能取得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间;(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3-06-13
    84人看过
  •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谁有优先购买权买房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出卖人向第三人出卖标的物时,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特定人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谁有优先购买权?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所有人需要将出租的房屋出售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不按照本规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出售无效。2。房子的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另外,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的证明,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旧房时,原
    2023-05-08
    201人看过
  • 房屋买卖担保借款是否有优先权
    房屋买卖提供借款时,担保债权人对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还款时,抵押权人对拍卖房屋取得的价款,可以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哪些情形
    2023-04-05
    382人看过
  • 确定优先购买权所有人
    优先购买权人是出租人或者公司中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如果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同意转让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房屋优先购买权人有哪些顺序第一类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房屋出卖人需要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如果在卖房前不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卖人与其他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法律法规: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第二类人: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拥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另外,房产交易过程中,签定合同、过户都需要房屋共有人签字,或者出具房屋出卖的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法规: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
    2023-07-06
    191人看过
  • 居住权是否需要房屋所有权的批准?
    居住权需要所有产权人同意。也就是说,租房者和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还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去相关部门签字同意,这样租赁人才会正式取得居住权。根据相关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所有权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吗?所有权一般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但居住权在房屋产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可以对抗所有权,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房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23-07-11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房子所有权优先还是居住权优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居住权和购买的物权谁优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1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 所有权优先于居住权的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8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有居住权的房屋所有人和租住人之间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主体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2
      有居住权居住权的主体仅限自然人,不应包括法人。[2]因为法人对于房屋的使用是基于经营或其它特定的目的的需要,而不是生存和生活居住的基本需要,更何况当下的租赁制度已经可以满足法人的需要。居住权的主体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血缘亲属关系产生与房屋所有人有特定身份关系的自然人,如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父母对于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离婚后生活困难无居所的一方对另一方房屋的居住权以及
    • 破产,买受人购房款是否享有优先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关于你的问题:你的问题不是很清楚,如果对方确有破产的征兆,您可以联络其它购房户可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冻结该公司所有银行对公帐户和资产保全。还有就是尽快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