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受理案件范围:14个罪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4:55:32 273 人看过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1.非法拘禁罪;2.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滥用职权罪;7.玩忽职守罪;8.徇私枉法罪;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12.私放在押人员罪;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范围主要是

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主要见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规定了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具体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逼供案、暴力取证案、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案件在查证的过程中发现并不存在相关犯罪事实的,是需要退回侦查处理的,但相关情况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次数来限制的,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确定犯罪事实,那么在退侦两次应当释放当事人。

《人民检察院法》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0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检察院管辖案件范围
    1、对于背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一、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什么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如下: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二、检察院有哪些职权检察院的主要职权包括:1、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审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
    2023-03-23
    237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的范围规定如下:一、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1、贪污案(第382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2、挪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3、受贿案(第385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4、单位受贿案(第387条);5、行贿案(第389条);6、对单位行贿案(第391条);7、介绍贿赂案(第392条);8、单位行贿案(第393条);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10、隐瞒境外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11、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12、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1、滥用职权案(第397条第1款);2、玩忽职守案(第3
    2023-06-11
    421人看过
  • 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范围有什么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情况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时候发现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有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行为,对此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一、聚众打架斗殴判刑流程聚众打架斗殴判刑流程:首先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侦查案件,主要是查清案件事实,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需要逮捕的,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其次侦查终结后,将案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受理移送的案件,举行听证会并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二、非法拘禁罪怎么定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19
    214人看过
  • 检察院管辖的14个罪名立案标准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一、渎职侵权分几类罪名渎职侵权分为以下五类罪名:1、滥用职权类犯罪,如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2、玩忽职守类犯罪,如玩忽职守罪等;3、徇私舞弊类犯罪,如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4、侵权类犯罪,如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等;5、泄露国家秘密类犯罪,如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二、徇私舞弊减刑罪法院如何判?(一)徇私舞弊减刑罪法院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2023-03-06
    304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范围
    有期徒刑
    一、检察院可立案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二、立案监督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对市区公安局年月日()X字第X号不立案决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要求。请求事项:申请理由:此致人民检察院申请人:年月日附:填写说明1.首部。(1)标题。写明“立案监督申请书”。(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写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3)案由。写明是何公安局在何年何月何日作出的不立案决定,并且注明其文号。2.正文。包括申请目的和申请理由两部分。(1)申请目的。目的是让人民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程序,经过审查,通知XXX公安局对何案立案侦查。(2)申请理由。要将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事实叙述清楚,主要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行为过程和危
    2023-04-25
    204人看过
  • 检察院管辖案件的范围
    一、检察院立案管辖《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二、检察院申诉多久出结果《刑诉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三、对检察院的立案管辖都有哪些法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案件一般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
    2023-04-14
    2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检察院受理追案的案件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7
      你说的“追案”是指什么?刑事案件当然重于治安案件,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
    • 检察院自侦案件范围14个罪名,法律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5
      检察院自侦案件范围14个罪名分别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 检察院自侦案件的受理范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1
      自侦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并立案侦查的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初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范围的规定》共有4类53种案件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 检察院自侦案件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6
      自侦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并立案侦查的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初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范围的规定》共有4类53种案件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 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5
      检察院管辖的案件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 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