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权利用公共用房开设娱乐设施。小区内的公共用房的所有权为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擅自改变其用途。即使为了所有业主的利益要开办娱乐设施,也要向业主大会提出建议,经业主大会会议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即为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设施有何具体管理规定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包括地面或者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
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
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出租时,租赁双方应在停车位出租合同中约定:当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车位。但出租人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br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
哪些人共有小区的物业用房公用设施物业说明
207人看过
-
业主能将住宅改为商业用房开设公司吗
67人看过
-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含哪些
213人看过
-
小区物业用房公共设施如何鉴定?
230人看过
-
公共娱乐场所按规定一般应设置的消防安全设施有什么
61人看过
-
小区的物业用房、公用设施怎么判
382人看过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
物业公司有占用物业部位公用设施的权利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4业主、物业公司都不能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如果需要占用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物业有权利更改原业主共用设施的用途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5物业管理区内按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享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业主占用物业共用部位的公用设施设备,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1业主和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 如需占用共用部位、公共设施,应在征得有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业主有权占用物业共用部位的公用设施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18业主、物业公司都不能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如果需要占用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区别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0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