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化轻仓储物流现代化实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8:53:46 322 人看过

说起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南通一家软件商共同开发了一套业务系统。但当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由于南通化轻的业务结构太过复杂,系统很难完全覆盖所有业务。此外,系统本身的稳定性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运作流程重组收效

由于南通化轻的业务是批发零售兼营,有时候一个订单很大,一次订购的货物需要分几次运走,这就使得调单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例如:有时一批货需要分几批走,有时几批货一次走。因此,物流单据有时是“一对多”,有时是“多对一”。

由于南通化轻的销售是“先款后货”,所以确认客户的资金是否到账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以前,在手工状态下曾出现过客户到了一批款,却订了两批货的现象。由于当时缺乏监控手段,往往是事后才能发现。此外,产品的批次管理、移库过程中的库损管理等等诸如此类的细节性问题还有很多。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业务信息化就很难真正实现。

为此,项目组在对原系统进行重新梳理的基础上,利用用友软件业务流程自定义功能对业务流程进行了设置。同时,在充分理解企业业务流程管理控制要求后,进行了适当的软件二次开发,如价格开锁(低于最低售价销售的审批流程)、存货最新现存量及最新成本查询、发货单关闭、冲抵实物入库等。

目前,南通化轻内部已基本实现了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的对接,业务运作的效率提高了,而且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也增强了。如今,无论是财务数据,还是业务信息的查询和统计,其时效性和准确度都有了改观。ERP系统运行后,业务流程更加透明,公司对业务的管理从事后反映变成了事前控制。业务审批的每一步都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一旦出现问题,可马上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章
  • 现代仓储与配送运作实务
    第一部分仓储、物流与ISO-9000一、仓储企业物流的关系二、如何根据现代物流管理的要求进行仓储管理职责的再定位三、如何发挥仓储部门的物料控制、库位规划利用、信息沟通与配送服务的作用。四、如何根据ISO-9000认证的要求规范仓储业务流程第二部分物料入库控制一、仓储同采购、PMC跨部门协作与沟通二、物料接运与交接三、物料验收入库控制物料验收的要求和规范操作方法/差错的预防与责任追溯/结果的处理与索赔程序第三部分仓储现场管理一、仓库空间规划1、仓库内部区域划分与标识2、货位的合理规划与编号3、根据可追溯性与目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物料的分类储存与标识二、如何提高仓库储存能力1、合理的存货周转率与仓库储存定额确定2、库位合理利用与库存控制三、库存盘点与盈亏、损耗的处理库存盘点的目的/库存盘点的方法/库存盈亏的原因分析/库存盈亏的预防与处理第四部分材料养护技术一、引起材料与成品质量变化的原因二、材料
    2023-06-05
    361人看过
  • 仓储物流-仓储的内涵
    法律综合知识
    现代“仓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仓库”、“仓库管理”,而是在经济全球化与供应链一体化背景下的仓储,是现代物流系统中的仓储,它表示一项活动或一个过程,在英文中对应的词是“warehosing”,是以满足供应链上下游的需求为目的,在特定的有形或无形的场所、运用现代技术对物品的进出、库存、分拣、包装、配送及其信息进行有效的计划、执行和控制的物流活动。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仓储有以下五个基本内涵:1、仓储首先是一项物流活动,或者说物流活动是仓储的本质属性。仓储不是生产、不是交易,而是为生产与交易服务的物流活动中的一项。这表明仓储只是物流活动之一,物流还有其它活动,仓储应该融于整个物流系统之中,应该与其它物流活动相联系、相配合。这一点与过去的“仓库管理”是有重大区别的。2、仓储活动、或者说仓储的基本功能包括了物品的进出、库存、分拣、包装、配送及其信息处理等六个方面,其中,物品的出入库与在库管理可以说是仓
    2023-06-05
    52人看过
  • 仓储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仓储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这是由仓储合同商事合同的特性决定的。如上所述,仓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保管人是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也就是说,其营业目的就是从仓储保管营业中牟利。正因为保管人的专业性和营利性,在保管的物品入库前,保管人必然会做出一定的履行合同的准备,支出一定的费用。若认定仓储合同为实践合同,就意味着一旦存货人在交付货物前改变交易的意愿,不向保管人交存货物,保管人就其所受到的损失只能依缔约过失责任或侵权责任向存货人主张损害赔偿。这对保管人极为不利。因此,承认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助于使保管人于前述情况下,得基于违约责任主张损害赔偿。同时,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一般也为营利性法人,若认仓储合同为实践合同,在存货人交存货物前合同不成立,那么在其交存货物时若保管人拒绝储存,存货人也不能依违约责任请求损害赌偿,这对存货人也是不利的。一、仓储合同是什么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
    2023-03-30
    80人看过
  • 仓储物流流程
    物流流程
    仓储物流操作流程仓储物流操作流程:产品进仓、产品出仓、日常管理、盘点、数据库系统理库存调整、设备管理、危险品管理、环境卫生与害虫防治、温湿度控制安全、健康及环境、紧急情况处理产品进仓:1、产品入库准备工作(1)提前一天得到客户的书面产品进仓报告;(2)事先与承运人联系以得到较确切的车辆到达时间;(3)提前安排好足够的设备和人员;(4)预先安排好车位、库位,准备好托盘;2、产品入库(1)车辆进库登记;(2)仓管员核对集装箱号、封号是否与装箱单一致(只限于进口产品);(3)仓管根据送货单上的送货品种及数量,合理安排库位和车辆的停放位置;(4)仓库主管安排仓管员、铲车司机、搬运工卸货;(5)铲车司机在将货物运到库位时,必须将同一规格且同一进仓日期的货物放在一个库位,放满后再另开一个库位,尾数托盘放在最外面;卸车完毕后,仓管员必须核对实际收货规格、数量是否与送货单或装车明细一致,如有差异及时上报仓
    2023-06-05
    358人看过
  • 仓储合同是什么实践合同
    仓单是仓库保管人签发的法律文书对这一点予以强调是因为仓单表明了保管人对存货人在仓储物上的权利的确认。所谓的保管人签发,不仅包括保管人亲自签发仓单,而且也包括保管人的代理人及其雇员所签发的仓单。保管人的代理人或雇员所签发的仓单在法律上与保管人亲自签发的仓单具有同等效力。保管人出具签发的仓单,就意味着保管人已经收取了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而且该仓储物已经经过保管人的验收,并被保管人确认是符合仓储合同约定的仓储物。一、哪些情况属于仓储保管人的责任仓储保管人的责任:1、提供合适的仓储条件仓储人经营仓储保管的先决条件就是具有合适的仓储保管条件,有从事保管货物的保管设施和设备。2、验收货物保管人应该在接受仓储物时对货物进行理货、计数、查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检验货物质量,并签发验货单证。3、签发仓单保管人在接受货物后,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存货人的要求,及时向存货人签发仓单。二、仓库货物毁损保管人需要赔偿吗
    2023-03-07
    113人看过
  • 仓储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特殊特征:(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
    2023-03-08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由股东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司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并按照股票的面值和股息进行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平等,并可以依法... 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咨询
    • 仓储保管是实践合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1
      仓储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 仓储保管是实践合同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2
      仓储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 仓储保管实践合同怎么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1
      仓储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就成立。《民法典》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 仓储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1
      仓储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 仓储合同纠纷怎么化解?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8
      (一)在发生仓储合同争议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双方比较满意的协议。(二)如果合同双方达不成协议,则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三)如果双方协商或经过工商行政部门调解不成或者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四)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将起诉到,寻求司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