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股东出资转让中有哪些法律事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6:30:45 127 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作为典型的公司法上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需要协调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公司与政府部门、中介机构之何大量的关系和活动并需要起草大量的法律文书{整个过程需要法律专家来指导和监督,这为律师提供了次量的服务事项。

1、提供法律和政策信息,提出出资转让的总体安排,协助股东和公司选择当的受让人和中介机构:律师作为出资转让业务的法律顾问,应向股东和公司提供国家现行的有关公司出资转让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信息,对出资转让的全部过程提.出总体安排,主持各方参加的协调会,并协助转让出资的股东和公司选择适当的出资受让人和选聘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规避经营风险。

2、起草和审核出资转让过程中的法律文件,指导双方签订各项法律文书。该项业务中涉及的法律文件主要有:出资转让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转让出资协议、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注册事项申请书、转让出资公告等。

3.指导和监督办理股东出资转让的全过程,对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转让过程合法有效。股东出资转让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关系和法律法规,其过程相当复杂,为确保其过程合法高效,降低转让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曲折和时间浪费,就需要律师来指导和监督,使转让行为得到法律保护和政府部门的确认。

4.对办理完出资转让的公司和新股东进行辅导。辅导内容主要是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辅导,使新股东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中正确行使其权利,直至股东结构变化后公司仍能正常运作,确保公司和各股东的利益都得到最有效的保护。具体可对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起草、审核公司各项法律文件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律师事务所股东可以不是律师吗
    一、律师事务所股东可以不是律师吗?不可以,因为律师事务所的股东必须是有律师执照的律师。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如下:(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哪些材料?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以及县(市、区)司法局同意设立该律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书;(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和协议;(三)发起人的简历以及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表;(四)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律师资格证明、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五)发起人的转所手续;(六)发起人的档案关系存放证明;(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合作人会议推选主
    2023-04-13
    350人看过
  • 中小股东在公司法中享有哪些法律保护?
    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如下:1、公司股东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经理;2、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3、股东按照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怎么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呢1996年,王某与刘某及其他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30万元,公司成立后,刘某担任公司的董事长,王某作为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设计与谈判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公司开始营利。但到2000年时,公司突然新吸收了一名新的股东,而作为出资3万元的股东王某对此事却一直不知情,而且该名新股东进入公司以来,王某即被剥夺了作了股东的各项权利,依照公司章程本应享有的按时查阅公司财务帐册的权利也没有了,而且还发现了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有人假冒王某
    2023-07-15
    135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业务三种法律限制有哪些?
    股权转让限制三种情形:1、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限制;3、当事人约定的股权转让限制。一、股权如何转让1、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对外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注册公司后多久可以变更股东注册公司后多久可以变更股东视情况而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变更没有时间限制,但需要征得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若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
    2023-04-01
    483人看过
  • 律师为在建工程转让提供法律服务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律师为在建工程(gongcheng)转让提供法律服务2010-05-0810:17律师为在建工程(gongcheng)转让提供法律服务(一)在建工程转让的两种方式。1、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协助7、在建工程转让交割日期及方式8、双方的权利义务9、违约责任10、解决争议的方法11、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如果律师是代理在建工程的受让方,那么一定要清楚,因为信息不对称,收购该在建工程的法律风险主要在受让方这边,代理律师应采取具体措施,通过让转让方提供履约担保或分期分条件付款等方式来化解受让方承担的法律风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一篇:股权转让没
    2023-06-05
    86人看过
  • 事务所在工伤法律事务中具有专长的律师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工伤赔偿找什么律师好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
    2023-07-07
    263人看过
  • 律师事务所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的作用
    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业在国内迅猛发展,律师事务所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目前国内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在此项业务中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内容还比较单一,律师事务所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的作用还只是体现在一些程序性的法律事务上,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各个运营阶段的一些诸如尽职调查、投资法律文件起草等纯粹法律工作。然而,当今的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国内外众多投资机构为寻找优质项目而疲于奔波,国内大量极具发展潜力中小企业想引进机构投资者却又找不到合适的投资人或是不知如何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需要一个平台,把私募股权基金和潜在的投资项目资源联系起来。而律师事务所正可以凭借专业和信息优势,打造这样一个平台。因此,律师事务所应该改变自己的服务模式,不应仅限于单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被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而更应发挥桥梁作用,通过信息和专业优势,寻找目标公司,帮助目标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023-06-06
    380人看过
  • 股东有哪些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一、股东缴纳出资是否是股东的独有权利?缴纳出资是股东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有怎样的规定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一、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二、如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
    2023-03-22
    145人看过
  • 瑕疵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后不能免除其瑕疵出资民事法律责任
    第一,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不承担瑕疵出资责任,但隐含了其应承担瑕疵出资责任。我国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虽然只规定了股东以实物、有关权利出资存在瑕疵时的补缴责任,而未规定当以货币出资存在瑕疵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时股东是否也应当向公司补缴,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新旧《公司法》对法定资本制度的立法本意以及旧《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来看,以货币出资存在上述情形的也应当补缴。新《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需要强调的是,上述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股东在
    2023-06-09
    306人看过
  •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能为您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与侦查机关联系、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三、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审查管辖、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和收集证据、出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后工作四、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和收集证据五、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代理意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后工作六、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七、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代理意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后工作
    2023-04-22
    115人看过
  • 股东未出资到位转让股权后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1、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按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表现为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1)完全不履行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拒绝出资,是指股东在设立协议或认股协议成立且生效后拒绝按规定出资;不能出资,是指因股东客观条件的变化而不能履行出资义务,如出资的房产在办理财产权移转手续前毁损
    2023-07-07
    360人看过
  • 律师办理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公司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什么1、法律顾问包括专项法律顾问和常年法律顾问,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协助聘方建立法律纠纷预防机制、及时处理已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与聘方相关部门协作与配合。2、具体为: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应客户要求,参与磋商、谈判等等。二、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义务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义务:1、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依法为客户提供建议或者为客户出具法律意见书;2、协助客户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3、应客户要求,参与磋商、谈判;4、受客户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5、代理客户
    2023-03-16
    448人看过
  • 股东不履行法律义务法律责任有哪些
    股东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如下:1.出资义务。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4.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5.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一、公司对瑕疵出资的股东有限制吗?公司一般是能对瑕疵出资的股东的权利进行限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股东会议一人一票一权的规定,可限制瑕疵出资股东的投票权。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
    2023-03-24
    256人看过
  • 法律禁止转让的股权有哪些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的股份或者股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如果转让的标的是法律禁止转让的,该股权转让行为就应当认定无效。在我国,目前法律禁止转让的股权主要有以下几种:(1)根据公司法第14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从法条语义来分析,发起人持有的三年内不得转让的股份,不仅指在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所持有的股份,同时还包括公司设立后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而新增的股份。对发起人转让股权的限制及于发起人的继承人或通过合并、分立而概括承受其权利义务关系的法人。(2)根据《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暂行规定》,公司内部职工股禁止在配售后三年内禁止转让。禁止转让是指不得向任何人转让,包括本公司的内部职工。当然,如果出现了内部股份持有人脱离公司、死亡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可以不受三年期限的限制,股份持有
    2023-04-21
    144人看过
  • 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1、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法律对股权的转让有不同的限制。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此外,由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权转让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则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5)公司董事、监事、
    2023-06-09
    30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在实行监事出资转让时,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7
      众所周知,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公司更倾向于合资。因此,股份公司管理团队的可信度尤为重要。为了制约和促使股份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股份公司管理团队持有股份公司出资转让时,法律也做出了相应的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持有股份总数的25%;公司持有的股份自公
    • 股权转让章程中新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事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
    • 反对股东出资的法律后果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5
      违反出资义务或者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已全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务应当在未全额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
    • 股权转让有哪些方式,股东转让股权才受法律保护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4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
    • 股权转让出资额法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15
      法律咨询解答 股权是可以折价转让的,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