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保证或诉或裁或通知是什么
关于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其具体如下所述:
若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和债权人并未对保证期间进行约定,那么,债权人有权利请求保证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承担担保责任。
然而,如果债权人并未向保证人提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以及上述条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则保证人将被免除保证责任。
此外,关于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问题,若未对还款期限作出约定,则保证期间应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六个月。
而当担保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需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时,这被视为约定不明,此时的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连带保证或诉或裁或通知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或裁或审制度
80人看过
-
或裁或审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248人看过
-
经济仲裁或裁或诉规定是怎样的
313人看过
-
或裁或审的仲裁协议有效吗
158人看过
-
或者仲裁或者诉讼的约定有效码
395人看过
-
诉讼或仲裁追收
318人看过
-
什么是或裁或审制度?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或裁或审制度是仲裁法基本制度之一,是指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时,在仲裁与审判中只能二者取其一的制度。当事人选择了以仲裁途径解决争议,就不可以再选择诉讼;当事人若选择了诉讼就不可以同时选择仲裁。由于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信守协议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在实质性答辩之前,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仲裁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就会裁定驳回起诉,该争议仍应由仲裁解决。当
-
一般保证或者连带保证中的先诉抗辩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2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
-
或仲裁或诉讼的约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1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约定了仲裁条款,只能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既约定仲裁又约定法院管辖。最高法院有裁定认为,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可裁可诉,或或裁或诉约定,是一个可分割的条款,其中关于仲裁的约定无效,但关于诉讼的管辖约定仍然有效。这个观点是有道理的,应成为统一规则。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
-
合同写明或仲裁或诉讼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2《仲裁法》 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
是责任赔偿或是连带责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7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也没有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权利人有权要求每个责任人同时向自己清偿,也有权要求其中某一个人清偿全部债务。 补充责任,是指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付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或单位对不足的部分予以补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