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执法证据收集的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20 03:19:16 390 人看过

环境行政执法证据收集的方式有:

1、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勘察、取样、录音、拍照、录像;

2、询问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求其说明相关事项和提供有关材料;

3、查阅、复制生产记录、排污记录和其他有关材料。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九条

【调查人员职权】调查人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勘察、取样、录音、拍照、录像;

(二)询问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求其说明相关事项和提供有关材料;

(三)查阅、复制生产记录、排污记录和其他有关材料。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环境监测等技术人员随同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时,有权采取上述措施和进行监测、试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环境保护法的行政制裁的方式有哪些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一、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生、
    2023-03-27
    58人看过
  • 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环境行政执法是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文章指出我国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并从多个角度提出了一些制度完善的思考和构想。【英文摘要】Environmental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ofenvironmentalmanagementistheprimarymeans,thearticlesaysChinasenforcementofenvironmentalproblems,Frommanyanglesandmadesomeperfectsystemofthoghtandideas.【关键词】环境行政执法【英文关键词】Environmental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环境行政执法是指依法享有环境管理权的行政主体,依职权适用法律手段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活动。环境行政执法不包括环境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行政立法行为”以
    2023-04-21
    82人看过
  • 环境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
    根据环境法律《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有权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责令停业关闭、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处罚决定。依照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环境行政执法主体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前提下,可以采取某些强制性行政措施。如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17条规定在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环保部门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减少或者停止排放污染物。《在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法律也有类似的规定。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认为上述强制措施不当,也可以申请复议。一、行政制裁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①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
    2023-06-27
    489人看过
  • 环境行政制裁的方式分为哪几种?
    一、环境行政制裁的方式分为哪几种?环境行政制裁的方式分为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依照有关法规或内部规章对实施了环境违法行为的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和违纪行为所作出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它又被称为纪律处分。环境行政处分的依据主要是国家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规章,如《环境保护法》第38条、第45条关于行政处分的规定,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情节比较严重的,除对单位处以罚款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环保监管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还包括国家关于行政处分的两部法规,即《公务员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环境行政处分由于人员不同,种类各异。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六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企业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七类:警告、记过、记大过、
    2023-04-27
    95人看过
  • 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有哪些方式?
    据我国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实践,环境纠纷的行政性处理主要有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两种方式。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和《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对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进行调解处理的程序。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既不是必经程序,也不是最终程序。环境民事纠纷当事人对行政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过行政调解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环境行政调解处理决定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023-06-28
    235人看过
  • 环保部修订《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执法将出重拳
    已经实施了10年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近日作出重要调整,修订后名称变更为《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在立法目的、制度设计、执法形式和监督形式上都有一些突破。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修订后的《办法》突出了以人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突出环保特色;在执法形式上,兼顾了处罚违法与纠正违法,更加强调执法效果。连续违法限期不改可再罚在以往的环境执法中,对于连续违法行为,处罚时常常令环保部门左右为难。对违法企业的连续违法行为是处罚一次,还是只要不停止就不断下罚单?因为缺少法律规定,我们在进行处罚时只能处罚一次。一位基层环保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如此执法就很难起到震慑违法的目的。原国家环保总局在1999年7月发布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按照这个《办法》规定,对同一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位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认为,对于连续违法行为不能连续处罚也是环
    2023-06-06
    249人看过
  • 环境执法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谁?
    (1)环境行政诉讼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原告,以环境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的诉讼。环境行政诉讼是在环境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一样,其原告都是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被告则是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的环境行政主体。(2)环境行政诉讼由环境行政争议引发。环境行政争议是指环境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环境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争议双方是环境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争议针对的是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争议的核心在于确认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环境行政争议是启动环境行政诉讼的诱因和环境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内容。(3)环境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争议案件的核心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对行为的事实认定以及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是否合法进行审查。(4)环境行政诉讼的被告范围广泛。由于环境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十
    2023-06-21
    438人看过
  • 执法调查的证据收集
    依照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人民法院派出员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取得被调查人的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材料,应当以该机关的名义移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于有关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涉案人员供述或者相关人员的证言、陈述,应当重新收集;确有证据证实涉案人员或者相关人员因路途遥远、死亡、失踪或者丧失作证能力,无法重新收集,但供述、证言或者陈述的来源、收集程序合法,并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经人民检察院
    2023-07-05
    113人看过
  • 环境执法有哪四个行政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的主要形式如下:(1)警告,是最轻的行政处罚。是环境行政执法者对行政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谴责和警戒。(2)罚款,是最普遍的经济制裁手段。是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强制行政违法者根据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一般的法律中都有对罚款金额上限和下限的规定。行政处罚中的罚款属于财产罚,与民事责任中的赔偿损失和刑法中的罚金是有区别的。(3)责令重新安装使用,是指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重新安装使用。《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各个污染防治单行法中都有相关规定。(4)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是指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人生
    2023-06-28
    425人看过
  • 行贿受贿证据的固定证据收集方式有什么?
    一、行贿受贿证据的固定证据收集方式有什么?固定证据的方法多种多样,通过相机记录现场信息,使用电子取证设备保存电子信息,对嫌疑人进行审问并保存笔录,都是固定证据的方法,只要能够完整的保存信息即可。二、固定证据的基本要求1、证据收集与固定须符合法定程序《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与此同时,刑事诉讼法还具体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以及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实验等侦查取证行为的程序。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收集、固定证据。据此,只有来源合法的证据才会被法律所认可
    2023-06-03
    306人看过
  • 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有哪些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
    2023-02-22
    426人看过
  • 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方式
    一、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方式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方式主要是:1.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提取原始载体。2.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依法制作笔录,详细记载取证的参与人员、技术方法、步骤和过程,记录收集对象的事项名称、内容、规格、类别以及时间、地点等,或者将收集电子数据的过程拍照或录像。3.提供通过技术手段恢复或者破解的与案件有关的光盘或者其他数字存储介质、电子设备中被删除的数据、隐藏或者加密的电子数据,必须附有恢复或破解对象、过程、方法和结果的专业说明。4.执法音像记录应当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记录执法时间、地点、行政执法人员、当事人、执法现场环境、执法过程,并随卷归档。5.音频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二、视听资料证据应当具备什么特性1.客观性。客观性也叫真实性,是指一切诉讼证据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真凭实据,他排除任何人的想象、推测和臆造。2.关联性
    2024-03-03
    167人看过
  • 环保部: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通报《环境监察稽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要求市级以上环保部门不断加大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力度,切实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这位负责人指出,今年上半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中,仅9个城市达标,全国地表水962个国控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高达10.7%。严峻的环境形势从客观上要求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但是,环境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却比较普遍,环境保护部2012年专项稽查数据显示,42.6%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存在记录不规范问题,18.7%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存在记录与企业污染源现场的历史守法状态不符问题,49.9%的行政处罚案卷调查取证材料存在证据不完整、不规范问题。现有执法状况表明,环保系统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同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违规审批、包庇违法
    2023-04-24
    246人看过
  • 污染环境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污染环境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一、污染环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二、污染环境造成哪些后果会被判刑?(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
    2023-06-26
    4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环境监察执法证据收集工作应在什么之前完成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执法人员可以用录音、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证据收集的过程和情况。证据收集工作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完成。禁止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禁止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隐匿、毁损、伪造、变造证据。
    • 如何收集重婚证据,重婚证据收集的方式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4-28
      1、发现对方重婚的,受害者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但对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当事人一般很难调取,此时可以委托律师调查; 2、另外注意搜集重婚一方遗留的电子证据。如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聊天记录、电话通信记录等,重要时建议把这些电子证据通过公证处以“公证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3、跟踪调查,通过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 4、寻找证人证言,有
    • 环境污染罪的行政证据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6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证人证言; (五)受害人的陈述; (六)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鉴定、检测结论; (八)勘验、检查笔录。
    • 环境行政执行罚款的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7-05
      行政执行罚系指因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依法对其实施另一个处罚,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直到达到前一处理决定被履行时为止。从目的上说,行政处罚是旨在直接制裁一种违法,而行政执行罚是为了迫使当事人履行前一个处理决定而实施的保障性措施;从行为持续性上看,行政处罚是一次性的,而行政执行罚是持续性的;从行为性质上说,行政处罚属于“基础行为”,行政执行罚则属于“执行行
    • 通过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的证据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1
      根据法理学理论,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另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说明在我国只有通过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不能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