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法的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01:22 53 人看过

一、什么是民法的适用范围

(一)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就是指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范围,即是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有无溯及力。

民法生效的时间,即民事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一般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实际需要而定。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自民事法律规范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有些民事法律规范的施行不需要准备工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民事法律规范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后生效有些民事法律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经过一定准备时间才便于实施的,法律明文规定颁布后经过一定时间才生效。

民法失效的时间,即民事法律规范失效的时间,也就是民事法律规范效力终止或者被废止的时间。民事法律规范失效的时间主要有以下类型:

1、新法直接规定废止旧法。

2、旧法规定与新法相抵触的部分失效。

3、由国家机关颁布专门的决议规定,宣布某些法律失效。

另外,如果新法与旧法规定相冲突时,应适用“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以新法、后法为准,在学理上称为默示废止。

民法的溯及力问题。我国的民事法律规范,贯彻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一般没有溯及力,但也有例外。通常我国民法的追溯力,体现为“有利追溯”原则。所谓有利追溯原则,是指如果民法具有追溯力,有利于保护民事权益,就使该法律具有追溯力。

(二)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就是指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即是指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效力。民法典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所说的“领域”是指我国领土、领空、领海,还包括根据国际法视为我国领域的我国驻外使领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和飞行于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行器等。

由于民事法律规范制定的机关不同,其适用的领域也不同,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适用于我国全部领域的民事法律、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民事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规,适用于我国全部领域,但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仅适用于某一地区的除外。

2、适用于局部地区的地方性民事法规地方性民事法规适用于制定者所管辖的区域之内。

3、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规中的民事规范,只适用于各该特别行政区。

(三)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就是指民法的效力适用于哪些人。民法对人的效力,包括对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我国民法对人的效力,采用许多国家所采用的原则,即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民法典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在我国领域内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依据我国法律设立的中国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均适用我国民法。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内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适用我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的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包括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详细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判法定继承吗

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割。除非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刑法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是什么意思
    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有法律效力,在这个地域范围内,任何人犯罪,就可以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超出了这个地域范围,刑法就不适用了。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关于地域效力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我国刑法。这里所说的“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具体包括:1.我国国境线以内的陆地;2.国境线内的河、海、江、湖等水域(包括同外国之间界水的内部分和领海);3.前述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间。概括地说,我国领域就是我国的领陆、领水和领空。在这一范围内发生的犯罪行为,无论任何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按照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犯罪的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由于犯罪情况的不同,有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地是在同一个地方,如盗
    2023-06-14
    52人看过
  •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动产、不动产均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不仅仅适用于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等等。《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3-06-13
    499人看过
  • 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由于公民在没有触犯法律时是有人身自由的,任何主体不得随意侵犯。若是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书面的拘留申请,该申请一般一到三天就会处理完成,被批准后,拘留嫌疑人也是有期限的,若是在期限内发现了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还需要提交批捕申请。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一)正在预备
    2023-08-16
    303人看过
  • 关于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范围是什么?
    一、关于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范围是什么?关于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范围主要是: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经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国家赔偿法》分总则、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其他规定、附则6章42条,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03
    134人看过
  • 公司法四大解释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公司法四大解释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1、限责任公司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设立条件: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
    2023-04-13
    158人看过
  • 重大误解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重大误解的适用要点的规定是:1.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2.合同相对方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3.重大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4.重大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5.法律其他规定等。一、可撤销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可撤销合同的情况如下: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的误解,使行为的后果违背自己的意思,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2、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经验不足的情况下订立的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3、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表达错误意思的行为。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的不真实行为。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基于重
    2023-04-10
    90人看过
  • 民法典的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二、留置权适用范围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
    2023-04-12
    245人看过
  • 《国际海事海商法》的法律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国际海事海商法》的法律适用范围是怎样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2、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3、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4、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5、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6、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二、海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就海上货物运输
    2023-06-02
    266人看过
  • 教育法适用范围
    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适用范围是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也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社会作用包括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可以极大地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加速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使教育管理有法可依;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开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条件当事人若开办培训机构的,其所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文化育人的落
    2023-04-11
    248人看过
  • 海事索赔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范围1.当《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第1条所指的任何人在某一缔约国的法院寻求限制其责任,或寻救在任何此种国家管辖范围内释放船舶或其他财产,或退还其提供的任何担保时,均应适用本公约。但是,当本公约的规定在某一缔约国法院被援用时,如果第1条所指的任何人在该缔约国无常住地点,或在缔约国无主要营业所,或寻求责任限制或获释的任何船舶在当时并非悬挂某一缔约国国旗,则该缔约国可以全部或部分排除本公约的适用。2.缔约国可以通过国内法的具体规定,调整适用于下列船舶的责任限制制度;(a)依照该国法律,意欲在内陆水域航行的船舶;(b)小于300吨的船舶;行驶本款规定的选择权的缔约国,应将国内立法采纳的责任限制或者并无此种规定的事实,通知本公约保管人。3.缔约国可以通过国内法的具体规定,调整适用于不涉及其它缔约国国民利益的情况下产生的索赔的责任限制制度。4.缔约国法院在下列情况下,不应使本公约适用于为钻探而建造
    2023-04-21
    421人看过
  • 非法私藏弹药罪适用范围是什么
    非法私藏弹药罪的立案标准:1、非法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2、非法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3、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4、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其他情形。非法私藏弹药罪的认定1、罪与非罪的区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没有规定数额、情节的限制。但是,根据本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1)要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未携带持枪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显然也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对未携带持枪证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扣留其枪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本罪。2)要把本罪与在
    2023-08-01
    482人看过
  • 保密法是什么?它适用于哪些范围?
    保密法的适用,是指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被授权管理保密事务的单位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法定程序实施保密法律规范的一种方式。它是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被授权管理保密事务的单位的专项活动,具有公务性质;它严格依照法定的职权范围适用保密法律规范,既不能随意超出职权范围,也不能自由放弃或拒绝行使其法定职权;它依照法定程序把保密法律规范的一般规定应用于具体情况,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并表现为一定法律文件的活动方式来实现保密法律规范,如保密I作部门对违反保密法律的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以一定法律文件形式宣告法律关系的产生、改变或废止等。我国保密法适用于我国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违反保密法最高刑期是多少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2023-07-05
    283人看过
  • 转账支票适用范围是什么
    同城票据交换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一切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自2007年6月25日起支票实现了全国通用,异城之间也可使用支票进行支付,结算。1.普通支票的运用范围普通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可以转账,转账支票不能支取现金。单位、个人经济户和个人在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和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可以使用支票。2.定额支票的运用范围定额支票是收购单位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向农户支付收购农副产品款项的票据。定额支票的面额和结算期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需要确定。定额支票自银行签发后生效。定额支票不记名、挂失。收购单位在结算农副产品价款时,是付现金还是使用定额支票,由农户自由选择。收购单位和农户在接受定额支票时,应审查签发银行的印章和签发日期是否齐全。农户可凭定额支票向银行或信用社兑付现金、归还贷款、转存储蓄;在结算期内可用于交纳农业税、支付承包金和向当地商业
    2023-04-21
    411人看过
  • 人民警察禁闭的适用范围
    对违法违纪,批评教育无效,有必要予以禁闭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禁闭。对人民警察采取禁闭措施,是指人民警察有违法违纪行为,经组织批评教育,仍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思悔改的,且经组织研究决定有必要给予禁闭的,应当采取禁闭措施。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
    2023-02-17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不属于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意见: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
    • 什么是民事裁定, 裁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裁定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当解决的事项作出的权威性判定。也就是说,法院处理程序的事项,应当使用民事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的适用范围是:(一)不予受理当事人不享有民事程序上的诉权,或者该法院对此案件无管辖权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具体来说,一是原告起诉的事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或者虽属法院主管范围,但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
    • 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刑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8
      根据我国《刑法》第32条、第33条、第34条之规定,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的种类有: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刑法的适用范围,即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刑法的适用范围,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与刑法的时间效力。一、刑法的空
    • 贪污罪适用范围的法律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19
      可通过以下要件界定贪污罪:犯罪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 “会议”讨债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1)优点:1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2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3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2)适用范围:1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3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