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镇上搞得征用土地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9:21:53 120 人看过

一、村上镇上搞得征用土地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后施。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i

从上述这几个法条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征地的“审批机关”还是“实施机关”来看,都与村委会和镇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征地的审批机关只有“国务院和省政府”,征地的实施机关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村委会和镇政府实施征地拆迁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所以他们是没有权力进行征地拆迁的。

二、政府违法征地怎么办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三、府违法征地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1、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政府若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征地,即为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村民能在农村征收土地上卖房子吗?
    村民能卖农村房屋。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一、宅基地户主是否拥有一切使用权宅基地户主可以拥有一切使用权,但在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023-04-02
    215人看过
  • 土地是否可以被镇政府合法征用?
    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般要考虑授权以及程序。也就是首先要考虑行政行为的授权机关或者法律依据,以及行政行为做出的程序是否合法。政府强制征用土地的行为要有国土资源局的授权,以及征地要实行公告听证等程序,如果未经法定授权和法定程序,是不得强制征收用地的。征用土地的程序(一)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征地方案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人,也即拟征地方案公告。拟征地方案公告还须告知被征地人禁止事项、听证权利,此后对征用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人口进行调查统计。(二)审查、报批及批准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获得批准的
    2023-07-05
    164人看过
  • 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农村土地征用赔偿的
    一、法律对农村土地征用的赔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
    2023-04-04
    443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法农村土地赔偿
    一、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法农村土地赔偿如果是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021-09-25
    487人看过
  • 值得收藏!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合法吗?4大关键审查点一文奉上!
    在纷繁复杂而又牵扯到农民未来生计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征收行为究竟是否合法将直接关系到老百姓所能拿到手的补偿安置。那么,被征地农民究竟该从哪些方面对涉案项目进行审查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奉上经长期实践检验的4大关键点,相信会让大家的依法维权更有针对性……关键审查点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方案”无疑是一个征收项目中最敏感、最重要的文件。因为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叫“方案”的都是直接规定被征收人所能获得的补偿安置的,属于征收项目的必备材料,没有就是违法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方案,在明律师提示大家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其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征地依法报批后产生的材料,但绝不意味着对其的审查只能在征收土地公告之后展开。《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九)项就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
    2023-05-22
    370人看过
  • 镇辖区自然村工厂须征收土地使用税吗
    一、镇辖区自然村工厂须征收土地使用税吗?只要使用国有城镇土地就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形有哪些?(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
    2024-02-03
    313人看过
  • 农村合村并镇房屋地上物是什么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一、如何转让我家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房屋应该也随之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与其范围内的建筑物、附着物的权属一并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其土地使用权时,应对其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拥有产权。二、可以租用农村土地盖厂房吗可以租用农村土地盖厂房。土地承租期间新增建筑物的归属按照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主体统一的原则,确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属。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仅享有租期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但并非土地使用权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仍由作为出租人的土地使
    2023-04-06
    364人看过
  • 农村搞养殖怎么征地
    土地征收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非农业户口能否得到征地补偿非农业户口不能得到征地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二、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1、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2、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
    2023-06-24
    87人看过
  • 乡镇所有人都可以得到村镇征地补偿费吗
    乡镇政府是无权截留征地补偿费的。如果乡镇人民政府需要安置被征地农民,才有权留用安置补助费。但是征地补偿费是专款专用的,乡镇人民政府无权截留的。一、农村拆迁赔偿是怎样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二、农村征地是怎么征收的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4、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
    2023-06-24
    235人看过
  • 在已征收的土地上取土违法吗?
    一、在已征收的土地上取土违法吗?1、在已征收的土地上取土不一定违法。《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征地的行为必须要合法。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违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2023-06-16
    425人看过
  • 村委占用村民土地合法吗?
    一、村委占用村民土地合法吗?村委会征用土地不合法,具体理由如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2023-06-16
    495人看过
  • 征收土地补偿村上怎么分配?
    一般征地补偿,只要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以集体所有土地为生产资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员。现在生活在农村,在企业打工的也算在被征地农民范畴的。下面这五类人是不纳入征收补偿范围的:1.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编内工作人员及退休、退职人员;2.因子女顶替或原在区外工作,离退休、退职后回原籍等原因户口迁移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3.因其它原因将户口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寄住人员、暂住外挂人员;4.本细则实施前,发生征地时被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征土工);5.其他不可计入对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审定,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审定,报镇人民政府确认。安置原则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原则。该部在7月13日公开的《
    2023-06-03
    48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上限是多少年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限制多少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最新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2、办理征
    2023-08-07
    438人看过
  • 村委擅自征用土地合法吗怎么处理
    一、村委擅自征用土地合法吗怎么处理村委擅自征用土地通常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征收必须依法进行,经过合法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如果村委会擅自征用土地,被征地的村民或相关权益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应当立即报警处理,以维护现场秩序和收集证据。2.可以与村委会进行协商,尝试通过谈判解决争议。3.如果协商无果,村民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将村委会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损失。在处理过程中,村民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土地权属证明、征地通知、协商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权益。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村委会的征地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二、村委会违法拆迁的处理如果村委会存在违法拆迁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1.应当了解合法拆迁的条件:(1)包括拆迁人是否具备合法的拆迁许可证和相关手续、是否已经履行了公告通知等程序、是否已经为被拆迁人做好安置
    2024-07-08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村上和镇里有权征用农民土地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征收土地需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 合村并镇土地征用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6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 土地上可以搞养殖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自家耕地搞养殖也要办理申报手续,因为你搞养殖便改变了土地的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你可到乡镇土管所去申报,办理此项申报手续即使收费也可能只有几十元钱。现在进行种养殖是不用交纳税收的,从2006年开始全国全部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包括附加。也不需要交纳占用税,但有些地方需要交纳经营性的灌溉水费,有些地方通过报省政
    • 村民私自搞土地建墓地违法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分情况。遇到法律问题最好聘请律师给你提供法律帮助,案件一定不要像守株待兔那样坐等,案件是办理下来的,我可以全权接受你的委托办理你的案件,具体情况咱们见面详谈或电联。
    • 现村上面临征地村上有变更土地合同马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就是违法的。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征地拆迁活动,如若没有,都是违法的。建议您详细说明情况,来电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