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纠纷应当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5:03:06 404 人看过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以不动产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则抵押权没有设立,因为抵押权应当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一、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呢

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

二、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如何确认抵押权的效力

1、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当事人办理还是不办理抵押物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

但是,办理与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国家对房屋抵押权有哪些规定民法法典规定

房屋买卖不能对抗抵押权。以房产(不动产)抵押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产买卖合同虽然成立生效,但需要解除抵押权登记后,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房产买卖不能对抗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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