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务承担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19:31:19 182 人看过

合同债务承担的分类有: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一、债权转让和债权让与的区别

无区别。债权转让即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双方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三人为受让人。

债权移转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新的债权人,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新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总之,债权转让就是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别人,债务移转就是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别人。

二、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的区别是什么

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的区别:

1、生效条件不同。债务承担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应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代替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转让债务;

2、债务人与第三人在新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是债务的全部转让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的地位。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债务人;

3、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三、并存的债务承担和债务转移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转移是指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中的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共存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或共同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两者有明显的区别: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协议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并存债务承担是指第三方单方面表示,不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不是债务人清偿债务。其次,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被消除,债务人将退出债务关系,第三人将成为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并存债务承担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务主体,债务人不退出债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债务相关文章
  • 什么是合同债务?合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
    合同债务是指合同的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必须向债权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合同债务的类型合同债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1、给付义务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1)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交付买卖物及移转其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均属于主给付义务。就双务合同而言,此类主给付义务,构成对待给付义务,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履行自己的给付,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当事人一方减为或免为对待给付义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不能履行、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时,债权人得请求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2)所谓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其存在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
    2023-06-05
    382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来承担?具体应分担哪些种类?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如下:夫妻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偿还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赌债要分担吗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总之,由于赌博失败所欠的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后另一方无需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
    2023-08-11
    402人看过
  • 承包合同分类有哪些,工程承包的类型有哪些?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一、承包工程现在需要缴纳保证金吗?1、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2、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3、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以内。4、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
    2023-05-07
    175人看过
  •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有哪些分类
    一、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四、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五、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一、各种债权
    2023-03-05
    399人看过
  • 债务承担有几种类型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一、未约定债务人是否可以继续承担债务债务关系中存在两个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的债务人与债权人未明确约定另一债务人是否脱离原债权
    2023-03-14
    213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承担的概念及分类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债务承担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是,债务属于可转移的债务;债务是有效存在的;获得债权人的同意;连同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一并转移;以及依法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法律明确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二、债务的种类有哪些债务承担的种类有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
    2023-03-21
    468人看过
  • 合伙人有哪些债务需要承担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产生的债务需要承担责任,责任形式主要有:1、无限责任,是指对某种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对债务人偿付债务承担的一种连带性义务;2、无限连带责任,系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的连带性义务,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3、有限责任。一、合伙企业是否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涉及子女赔偿吗通常情况下,无限连带责任不会影响子女,但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
    2023-03-09
    408人看过
  • 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有哪些?
    在财产分割上,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在债务承担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内容与处理原则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1、首先是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产分割都是双方协商处理;2、男女平等原则;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5、无过错原则;6、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2023-07-27
    422人看过
  • 分立后的公司应承担哪些债务?
    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后债务怎么办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
    2023-07-06
    90人看过
  • 债权担保分类有哪几类?
    债权担保可以分为: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抵押可以抵押财产有:(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3、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权利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
    2023-03-10
    255人看过
  • 类似担保合同的有哪些?
    担保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或担保的主债权的内容,包括债权的种类,质量,数额等;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方式;3、抵押物、质押物的情况或者保证人的保证方式;4、担保或保证的范围和期间。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一、担保的合同怎么写?担保合同需要写明下列内容:债务人、债权人、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违约责任等条款。《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2023-03-01
    61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一些
    一、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一些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是: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二、约定违约责任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实际的情
    2024-01-31
    443人看过
  • 合同债务纠纷分类
    买卖合同1.经营者标高价格后降价销售的,顾客能否要求赔偿?2.未办理牌照的车辆能否卖卖?3.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4.出卖人因买受人濒临破产而不履行合同的,是否构成违约?5.小学生擅自实施的手机买卖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6.经营者否认假冒商品为自己出售,应否承担举证责任?7.对阻挠他人收购而恶意磋商,应否赔偿出让人的损失?8.明知对方提供的合同属实却故意否认,应当如何处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9.因提前恢复供水导致用户财产损失的,应否赔偿?10.供暖不达标引起纠纷的,举证责任如何承担?11.供暖温度不符合约定的,能否拒付全部费用?12.供电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赠与合同13.承诺为顾客免费办理保险但未办理的,责任如何承担?14.有质量缺陷的赠品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经营者应否赠偿?15.救灾损献能否反悔?借未合同16.银行强制贷款人购买保险并指定自己
    2023-06-05
    432人看过
  • 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债务是由哪方承担
    一、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债务是由哪方承担1、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的,债务通常是由原债务人一方承担。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未经同意转让,债务转移无效,原债务人仍应继续承担合同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二、担保人和债务人是否可以共同承担债务
    2023-06-14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债务是涉外合同之债。涉外合同之债是根据涉外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涉外合同是发生涉外之债的主要根据,涉外合同之债是涉外之债的主要部分。合同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有效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2、其被转移的债权债... 更多>

    #合同债务
    相关咨询
    • 债务承担是指什么意思, 债务承担的种类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
    • 2022年债务承担有哪一些种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7
      债务承担的种类有: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 地方债务有哪些类型,地方债务承担的范围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2
      地方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工资、国有粮食企业亏损新老挂账、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除了明确的负债外常表现为未支付的应付支出。隐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担保债务、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在出现金融机构清算等情况时地方政府将承担资产损失。这些债务
    • 债务承担分类及分类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
    • 债务的分类和承担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1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