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9:00:22 218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公司营业期届满都会有两种后果,一是依法解散,经过相应的清算程度后,解散公司,二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存续经营。在实践中,不管是依法解散,还是决议存续经营,在营业其届满后,公司都不会停止经营,通常都会继续经营,等待进入依法解散程序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为这期间,公司停止经营,对公司股东、公司员工,乃至社会而言,都意味着损失和浪费。公司在这期间继续经营的后果,仍然由公司承担。公司营业期届满,不代表公司的民事资格,就已经消灭,在工商主管部门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前,公司的经营资格已归于消灭,但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在此情况下公司因经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仍应以公司名义承担。但需要注意的是,对某些公司或个体工商,在营业期届满后,未在合理期限内依法注销或依法办理存续手续,继续长时间经营的,一经工商行政机关查获,需要被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届时公司股东或负责人需要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一、民法典法人可以解散自己的公司吗

民法典对公司法人是否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没有作出规定。但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股东要解散公司,可以按如下方法操作:

(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要求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公司解散。由此股东可以通过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方式,来决议公司解散。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公司决议的,公司解散的事由即为成就。

(三)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种情形为: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担任公司法人解散后可以担任其它公司股东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后,公司解散后法人是可以做其他公司股东的,但如果负有责任的,未满三年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决议相关文章
  •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方式
    对于任意性规范,公司章程可以予以变更;对于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不能变更。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任意性规范较多,强制性规范有限。对于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完全属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事情,如果股东们基于风险防范或股权结构的考虑,通过章程限制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条件,规定公司股权内部转让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的优先购买权,法律应当允许。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仍营业后果谁承担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由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公司营业期届满都会有两种后果,一是依法解散,经过相应的清算程度后,解散公司,二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存续经营。在实践中,不管是依法解散,还是决议存续经营,在营业其届满后,公司都不会停止经营,通常都会继续经营,等待进入依法解散程序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为这期间,公司停止经营,对公司股东、公司员工,乃至社会而言,都意味着损失和浪费。公司在这期间继续经营的后果,仍然由公司承担。公司营业期届满,不代
    2023-07-07
    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的应对措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届满时,村集体将重新进行承包,并与承包商签订新的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平均分配原则上限于具有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的法律规定是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届满后,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届满时,村集体将重新进行承包,并与承包商签订新的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平均分配原则上限于具有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无论是第一轮还是第二轮,如果不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都应延长至30年。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的基础上延长的,而不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期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单独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耕
    2023-08-29
    90人看过
  • 承包经营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既然用人单位的承包经营仅仅是经营权的一种转移,并不涉及原劳动关系的变更,所以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后,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也就是由被承包的单位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职工是承包者招用的,那么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为承包者,这时应由承包者承担。《工伤保险条例》对于承包经营情况的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做了规范,《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在承包过程中劳动者仍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承包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其单位经营权交由承包人的经营形式,承包实际上是单位经营权的转移,被承包单位其他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这当然包括有关工伤保险的义务,单位承包给他人之后,该单位依然存在,单位仍然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承包仅仅是单位经营管理
    2023-04-21
    161人看过
  • 企业的营业执照吊销后继续运营有什么后果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违反下列其中之一的内容,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予以查处处罚:一、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的,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的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事业却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的批准文件,但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已届满之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而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的行为;以上行为,违反其一皆会被工商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
    2023-05-31
    256人看过
  •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由谁承担债务
    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之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清算责任是指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后,应由其清算组织行使相应的有限权利,其主要职责在于盘点管理企业财产,清理对外债权债务,这种职权主要表现为内部行为,是对已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处理,清算组织无权对外发生新的民事关系。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尊重清算组织的活动特点
    2023-04-05
    219人看过
  • 经营期限届满,公司面临重大决策
    分两种情况处理:1、如果营业执照还没有过期,发现快要过期了,那么在发现营业执照到期前的六个月内向工商局申请续期手续就可以了,申请续期后再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如果营业执照已经过期,那么只能先注销已经过期的营业执照,再重新注册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期限到期后公司经营期限到了怎么办营业期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营业执照的使用期限,在我国营业期限分为两种,分别是有期限和无期限这两种。在实践当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公司经营期限到期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首先得看营业期限到期是因何种原因到期,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还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期限到期?前者,开个股东大会,要注销还是继续经营,你们说了算,要继续经营就修改公司章程。后者,开个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营业期限,在登记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半年内去工商所工商局变更登记,非常简单。如果想不干了,就办理注销登记。
    2023-07-05
    55人看过
  • 破产重整后企业由谁来经营
    破产重整后企业会由破产管理人经营。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五方面: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3、以破产企业名义开展民事活动;4、破产财产清算;5、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破产重整后企业债务怎么办企业破产重整方案获得通过的,方案包括了破产企业债权人债权的受偿方案,所以债务怎么处理要依据破产重整方案而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
    2023-07-23
    196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继续经营是否合法
    公司注销期间,属于无照状态,是不能继续经营或者交易的,否则,其行为就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商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取缔。法律链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注销公司注销是指当一
    2023-05-04
    401人看过
  • 同居期间经营损失债务由谁承担?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主要是认定该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要综合考虑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以下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
    2023-04-04
    453人看过
  • 经营者集中承担的后果有哪些
    一、经营者集中承担的后果有哪些经营者集中的后果是双重的。一方面,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提高经营者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过度集中又会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损害效率。根据我国将于2008年8月1日施行的《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二、经营者集中的情形1、经营者合并。它主要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并,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经营者吸收其他经营者,被吸收的经营者主体资格消灭,即吸收合并,如美国波音飞机制造公司兼并美国麦道飞机制造公司;另一种是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合并后成为一个新的经营者,合并各方主体资格都不再存在,如1995年日本三菱银行与东京银行合并,成立东京三菱银行,成为当时最大的银行。2、经营者通过取
    2023-06-07
    400人看过
  •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可以要求公司解散吗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公司解散。因此,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原因出现,公司可以解散。但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解散原因的条款使公司继续存在,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解散决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项规定,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公司解散。因此,股东可以通过提议召开股东会来决定公司的解散。如果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公司决议,公司解散的原因是成就。3、如果公司经营管理遇到严重困难,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
    2023-08-18
    490人看过
  • 承租经营的劳动关系由谁来承担?
    如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认定承租经营中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法律依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建筑劳动关系工伤如何确定建筑劳动关系工伤: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
    2023-03-30
    141人看过
  •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由谁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民法典》第五十六条1、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2、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以户的形式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享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属于个体经济的范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的法律表现。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从事经营活动,除满足家庭消费外,主要以商品交换为目的。不必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也不能起字号
    2023-04-01
    288人看过
  • 公司被告后谁来承担后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4
    44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法律规定作出决议的股东会在作出决议时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更多>

    #公司决议
    相关咨询
    •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股东未获得一致意见,公司继续经行是合法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8
      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之间未获得一致意见,公司继续运行通常是不合法的!因为一般来说,章程都会规定,如果要公司涉及这种期满后继续经营这种重大事项,就必须股东全体一致同意。因此,目前公司应当进行解散清算。因为公司章程确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公司继续经营就没有合法依据。股东要抽走股份,从最终的方向上没有错,只是要先行清算,清算后有剩余资产可供股东分配的,股东才能进行分配,实现其“抽走股份”的目的。强扭的瓜不甜,
    • 合伙企业债务由谁承担?退伙后是否还能继续经营合伙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5
      退休后还应承担合伙时所欠的债务。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期满后, 承包期届满后, 其所有权应归谁所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承包期间的收益应归你所有。承包经营权人的上述权利,体现了作为用益物权的承包经营权的最基本的权利,还有一些权利内容也体现了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 l.较长的承包期及承包期满后可以继续承包。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承包。 2.依法享有土地承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继续经营可以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3
      不可以,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果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要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1、应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2、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 营业期满,不同意继续经营可以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可以的,股东会做出决议,公司解散,然后公司注销,税务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