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实施了为绑架罪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为绑架罪的预备阶段。
一、犯罪预备能否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预备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因为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而正当防卫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预备阶段不法侵害尚未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犯罪预备是怎么定义的
犯罪准备是指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开始犯罪的形式。
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主观上有一定的犯罪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提供了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的犯罪准备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
虽然犯罪预备行为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对象,但已经使犯罪对象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此也具有社会危害性。
三、犯罪预备名词解释
犯罪预备,是指在实施犯罪前进行的准备工作。如:准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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