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20:06 241 人看过

一、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怎么写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书一般包括六项内容:

(一)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

(二)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及具体事实、理由;

(五)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明确表述;

(六)再审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三、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材料

案件的当事人如果对于刑事案件中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存在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申请,在提出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再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申请人应当列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请求、申请的具体事实和理由;

(二)生效判决文书或裁定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案件是在二审判决或裁定后生效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和裁定书;

(三)证据材料。申请人认为与申请再审理由相关的证据材料都应当向受理机关提交,且按照顺序制作证据清单;

(四)主体材料。为了提高效率,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主体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就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就要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申请人如果委托了代理人,也可以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二)、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
    2023-04-16
    240人看过
  • 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1)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接到院长提交的案件后,应进行讨论,并依法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一旦作出决定再审,即停止原裁判的执行。在这种情形中,只有人民法院院长才能对错误的裁决提请再审,并且还必须向审判委员会提交,由审判委员会决定。院长提交和审判委员会决定,二者相辅相成,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对案件进行再审。(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以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这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有错误裁定的案件的再审,有提审和指令再审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是法律赋予
    2023-04-17
    468人看过
  • 刑事诉讼应当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应当再审的情形有: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⒉.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等。一、再审被驳回后能否再次申请再审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当事人还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一、再审申请书的注意事项如下:1、未提出再审申请或者未被列为被申请人的原审其他当事人按照其在一审、二审中的地位依次列明,如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对不予受理裁定申请再审的案
    2023-04-11
    495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是什么?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2)原判决、裁定的基本事实没有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的认定或者实际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的主要证据没有质证的;(五)当事人不能收集的因客观原因自行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人民法院尚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机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司法人员不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或者应当无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自己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十)依法违法的,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11)未经传唤而缺席判决;(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过请求权;(13)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违反
    2023-05-31
    75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是什么?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2)原判决、裁定的基本事实没有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的认定或者实际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的主要证据没有质证的;(五)当事人不能收集的因客观原因自行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人民法院尚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机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司法人员不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或者应当无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自己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十)依法违法的,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11)未经传唤而缺席判决;(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过请求权;(13)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违反
    2023-05-31
    46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争议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把劳动争议提交到人民法院解决的话,那么需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起劳动争议吗?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法院都会受理的。究竟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争议的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1、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给付劳动者工资性住房补贴所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或者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4、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下列争议,经劳动争议仲
    2023-04-13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3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1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
    •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01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
    •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哪些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8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
    • 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2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r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