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扶养义务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7:52:51 338 人看过

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此时彼此互负有一定的义务。

1、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

4、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一、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范围

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如下: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2、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遗弃罪立案标准

遗弃罪立案标准有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遗弃罪也算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犯罪,主要是由于其犯罪主体往往是负有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人。

一、遗弃罪的犯罪构成有:

1、犯罪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2、犯罪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3、犯罪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4、犯罪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综上所述,遗弃罪立案标准有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遗弃罪也算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犯罪,主要是由于其犯罪主体往往是负有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人。遗弃罪的犯罪构成有犯罪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犯罪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犯罪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犯罪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免除夫妻间扶养义务的具体情形
    免除夫妻间扶养义务的情况有:1、扶养权利人有谋生能力和生活来源,不需要扶养;2、扶养权利人的子女已经成年,开始履行赡养义务,足以满足生活需要;3、城市或农村夫妻双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无扶养人,或者其扶养人、无扶养人的,前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后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证食品、服装、保护、医疗、葬礼的五保供养。法律规定,免除情况只是物质扶养的免除,精神扶养不能免除。保证责任免除情形有哪些保证责任免除情形有哪些(一)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约定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除保证责任。3、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情形1、涉
    2023-07-07
    104人看过
  • 探讨夫妻间扶养义务的确定方法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首先,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不可随意选择、抛弃。产生是基于婚姻效力,对夫妻双方都是对等的,不受感情好坏的影响。其次,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这里的需要是指要求扶养的一方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一方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为条件。第二,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也就是说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也要另一方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经济能力承担给付。这种义务,同债的履行有着严格的区别。在兄弟姐妹之间有没有扶养义务案例简介:原告高某1与被告高某2系兄妹关系,2014年4月19日,原被告及其父母共同签订了《财产继承遗书》,并有其他人员在场见证。其中《财产继承遗书》约定被告
    2023-07-15
    196人看过
  • 妻子是否有义务扶养丈夫?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赡养义务是平均的,但是生活条件不一致的,经各方协商,可以不均等承担。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老公的贷款妻子有义务还吗老公的贷款妻子是否有义务还要区分情况。如果老公的借贷老婆知情的话,妻子有义务帮还。如果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贷,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经营,妻子有义务帮还。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贷,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023-07-11
    297人看过
  • 夫妻间的扶养制度,夫妻间的扶养的内容
    一、夫妻间的扶养制度夫妻间的扶养制度是指《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确定的,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双方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乎等的。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特别是在对方生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对于年老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如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应按《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犯罪者遗弃的刑事责任。二、夫妻间的扶养的内容夫妻间的扶养的内容是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夫妻间抚养既是双方当事人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义务,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和存在的基本保障。夫妻可以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如将其中的某项财产或收入,确定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或妻只负担各自的生活费用而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如当
    2023-06-25
    201人看过
  • 夫妻间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履行扶养义务
    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二是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的。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主要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对方确实有能力扶养,指应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是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的,可能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够生活,摆脱困难境地。一、离婚扶养义务有没有强制性呢离婚后双方相互不再有扶养义务。法律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可见,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定义务,离婚时该义务随着配偶身份关系的解除而终止,离婚后不再有抚养费的给付义务,只有当一方生活存在困难时,另一方才具有“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的义务,该义务不是支
    2023-03-06
    395人看过
  • 如何理解夫妻扶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所谓“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不可随意选择、抛弃。产生是基于婚姻效力,对夫妻双方都是对等的,不受感情好坏的影响。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这里的“需要”是指要求扶养的一方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一方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为条件。同时,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也就是说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也要另一方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经济能
    2023-02-08
    337人看过
  • 夫妻间的扶养是一种法定的有条件的抚养义务
    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一、夫妻扶养义务的条件夫妻扶养义务的条件:(一)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二)对方有扶养能力;(三)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平等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二、如何理解夫妻扶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所谓“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扶养责任的
    2023-02-25
    135人看过
  • 夫妻间可否约定不履行扶养义务
    夫妻约定互不承担扶养义务一般认定是无效的约定,因为该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是具有法定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一、做为丈夫的责任和义务在夫妻关系中,丈夫应当尊重妻子的平等地位与平等权利,如尊重妻子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此外,夫妻双方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妻子需要扶养,而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妻子有权要求丈夫给付扶养费。并且,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的前体下,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共同承担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023-04-05
    91人看过
  •  夫妻之间,不履行扶养义务会带来什么后果?
    夫妻未能尽到扶养义务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扶养义务且情节严重,可能会使需要扶养的一方陷入生活无着落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会构成遗弃罪,犯罪者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夫妻未能尽到扶养义务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扶养义务,且情节严重,可能会使需要扶养的一方陷入生活无着落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会构成遗弃罪,犯罪者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夫 妻 失 职 : 遗 弃 罪 如 何 避 免 ?夫妻失职:遗弃罪如何避免?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夫妻作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应当承担起扶养家庭中弱势成员的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如工作压力、家庭矛盾等,夫妻失职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如何避免夫妻失职,预防遗弃罪的发生呢?首先,夫妻双方要树立
    2023-09-04
    208人看过
  • 夫妻间扶养义务免除的二种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能引起夫妻间扶养义务免除的情形有二种:1、当扶养权利人自身有了谋生能力和生活来源,从而不需要扶养时;当扶养权利人子女已成年,开始对其尽赡养义务,并足以达到生活需求时。2、城市或农村的夫妻双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能力赡养或扶养的,前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后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以上免除情形只是物质扶养的免除,精神扶养不能免除。一、精神病人的收容条件精神病人的收容条件:第一,属于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第二, 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第三,属于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二、子女赡养老人的证明范本城市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
    2023-04-01
    91人看过
  • 关于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有何规定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间扶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当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对方应当扶养和照顾其生活。2、当一方生病时,对方应当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3、当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对方有担任法定临护人的权利和义务。4、当一方没有固定收入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对方应当给予必要的生活费。夫妻扶养义务随夫妻关系解除而消灭,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积极履行扶养义务,另一方在离婚时可行使追索扶养费(如医药费)等相关权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律师补充: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夫妻关系的建立赋予了夫妻双方特殊的身份
    2023-05-06
    247人看过
  • 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纠纷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之间的扶养纠纷主要是因一方就业或者谋生能力暂时、长时间或者长久的丧失,或者因疾病等原因生活困难,另一方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也没有给配偶予生活上的帮助。法院处理夫妻之间的扶养主要是为了满足生活一方的基本生活需要,如必要的生活费、医疗费,并参照支付扶养费一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确定,如当地居民年均消费性支出标准。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纠纷处理原则是以满足生活一方的基本生活需要为主。一、夫妻之间一方有病另一方不管怎么办夫妻之间一方有病另一方不管,可以起诉处理。如果夫妻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不愿意出钱医治的话,那么此时作为患病一方或者其近亲属想维权,首先要明确知道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如果对方不依法执行,夫妻一方可起诉到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二、经济帮助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经济援助应满足以下条件:1、
    2023-03-08
    264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与财产分割的关系
    夫妻之间的支持义务如下: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应在生活和物质上相互支持和支持。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有义务支持和照顾对方的生活;2、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照顾或送往医院,并承担相应的医疗护理费用;3、配偶一方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另一方有权利义务担任法定监护人。子女之间有扶养义务吗1、子女之间即兄弟姐妹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的尚未成年的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
    2023-07-05
    373人看过
  • 什么是扶养义务?
    狭义的扶养义务,具体是指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比如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而广义的扶养则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其中赡养指孩子对父母的赡养,抚养指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狭义扶养义务,也就是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夫妻之间互负扶养义务的条件1、所谓一方确实需要扶养,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生平。2、另一方确实有能力扶养,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是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者,可以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够生活(当然,如果能够同时考虑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抚慰和照顾则更应为全社会所提倡和发扬),摆脱困难境地。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夫妻之间才互负扶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
    2023-07-28
    20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是什么,夫妻扶养的义务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3
      什么是夫妻扶养 夫妻扶养是指夫妻之间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包括相互为对方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扶助,以此维系婚姻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 夫妻扶养权利义务是什么 (一)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
    • 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有哪些?如何准备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2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
    • 什么是夫妻扶养夫妻扶养权利义务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1
      什么是夫妻扶养 夫妻扶养是指夫妻之间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包括相互为对方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扶助,以此维系婚姻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 夫妻扶养权利义务是什么 (一)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
    • 夫妻间扶养义务是否也免除义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3
      能引起夫妻间扶养义务免除的情形有3种:当扶养权利人自身有了谋生能力和生活来源,从而不需要扶养时;当扶养权利人子女已成年,开始对其尽赡养义务,并足以达到生活需求时;城市或农村的夫妻双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能力赡养或扶养的,前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后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这3种免除情形只是物质扶养的免除,精神
    • 法定扶养义务和义务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