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吞就是指行为人将自己合法主管、经手、使用的本单位财物直接占为已有或者非法转归他人所有的行为。例如,财会人员收款不交单位,业务人员收回货款不入帐,私自截留等等,这里主要包括侵吞的两个基本特征,其一,行为人管理、经手的本单位财物是合法的,其二,将其合法管理、经手的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已有的方式则不受限制,或公开或秘密。
二、窃取这里所谓的窃取是指将自己或者自己与共同经手、管理的本单位财物秘密地据为已有,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其主要含义在于:其一,盗窃的对象是行为人自己合法管理的本单位财物,其二,盗窃的方式是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秘密窃取。基此,我们可以得出职务侵占罪中的窃取与刑法264条的盗窃罪区别的重要特征在于:其一,职务侵占罪原有之义在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而与自己经手管理的职务便利没有任何关联而实施的窃取行为,则构成盗窃罪;其二,职务侵占罪中的窃取是非法取得本人合法所管的本单位财物,盗窃是非法占有他人所有财物,因而这两点应成为职务侵占罪有别于盗窃罪的重要特征。
三、骗取所谓骗取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骗取作为职务侵占罪的一种手段,其行为对象既可以是处于他人合法管理之下而行为人又有权经手的财物,也可以是行为人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但是这些财物必须是属于行为人所在本单位所有。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犯罪手段有:私填空白单据,虚报冒领公款,涂改报销单据,增大报销数额,先从单位借款,后虚假平帐,人为减少欠款等等。职务侵占罪中的骗取与刑法266条的诈骗罪从行为目的、犯罪手段基本一致,而现实中又如何进行区分呢?主要把握一点即可,从骗取的对象来划分,职务侵占罪中的骗取专指本单位财物,而诈骗罪是排除本单位财物之外的他人财物,但是如果实施诈骗罪的他人(单位)财物,是由本单位管理的,仍然要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
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如何认,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19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罪可以怎么认定共同犯罪
101人看过
-
职务侵占能否行政拘留,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215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
376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431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数额多少会立案追诉,职务侵占罪认定标准
482人看过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
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罪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51、侵吞。就是指行为人将自己合法主管、经手、使用的本单位财物直接占为已有或者非法转归他人所有的行为。 2、窃取。这里所谓的窃取是指将自己或者自己与共同经手、管理的本单位财物秘密地据为已有,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 3、骗取。所谓骗取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骗取作为职务侵占罪的一种手段,其行为对象既可以是处于他人合法管理之下而行为人又
-
职务侵占标准认定的内容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4职务侵占罪认定标准如下: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六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数额每增加一万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一百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数额每增加二十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
-
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有哪些认定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侵占罪就是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那么,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为您解答,欢迎阅读。 侵占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
-
职务侵占罪能否构成侵占罪有哪些标准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16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个罪名要求主观上是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以你的行为不是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非法扣押了公司的财务有可能会构成其他的犯罪。
-
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谁,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谁,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31职务侵占罪的对象的法律属性主要是指被侵占财物的所有权属性。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单位财物”仅指本单位具有所有权的财物;另一种观点认为,“本单位财物”还应包括由本单位实际控制或管理使用的他人所有财物。从法条词义理解,其中“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属性并没有予以明确。笔者以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本单位财物”不仅包括本单位所有的财物,还应包括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本单位临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