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与赠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21:52:03 489 人看过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行为,免除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务人不需要偿还该部分债务,债务赠与应当是债务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他人的行为。

一、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客观条件,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比如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具体包括:1、放弃到期债权,也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给他人;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需要指出的是,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已经成立或生效,其财产将要或已经发生了移转,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同时,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将明显有害于债权人。所谓明显有害,是指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行为后,已不具有足够的资产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仍然有一定的资产清偿债务,不能认为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第二,主观条件,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资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仍然实施该行为。至于第三人是否具有故意损害债权人的意图,或者是否曾与债务人恶意串通,在确定第三人的恶意时不必考虑。另外,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债权人可免除债务人的部分债务影响其他人怎么办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

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前提之下,债权人可以自由的选择部分或者是全部免除他人偿还债务的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免除之后,债权人的债权人权益受损,那么即使债权人自愿免除债务人的偿还责任,此债务人可能依旧需要偿还全部的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免除相关文章
  • 豁免债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一、豁免债权是什么意思首先,关于“债权人豁免债务”的问题,它特指在债权人对某个债务予以放弃的情况下,债务人才有机会吸取该笔款项以进行资本增值,并将获得的剩余资本视为“其他资本公积”的一个类别。其次,我们来说说“资本公积”。所谓“资本公积”包含了多种不同类型的资本增量,例如“资本(或股本)溢价”,它代表着企业的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据份额的部分;再如“接受捐赠资产”,这是指企业由于收到非现金财产捐赠时,相应增加了自己的资本公积;此外还有“拨款转入”以及“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等。总的来说,“资本公积”的各个项目分布广泛,涉及到了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多个方面。最后,我们要详细阐述一下“资本公积”项目具体包含哪些内容:第一项是“资本(或股本)溢价”,即企业的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第二项则是“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这种情况下,企业会因为受到非现金财
    2024-03-30
    80人看过
  • 债权是什么意思与债务有什么区别
    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2、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3、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一、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少年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1、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3、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债务纠纷,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因各种金钱借贷偿还关系问题,引发的矛盾
    2023-03-10
    447人看过
  •  债务免除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包括债务完全消灭、与债务相关的债权和从权利消灭,以及需要确保债务免除不会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债务免除使债务完全消灭;2.债务免除也会消灭与债务相关的债权和从权利;3.在债务免除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债务免除不会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债 务 免 除 的 法 律 效 果 : 债 务 消 灭 、 债 权 消 灭 、 不 损 害 第 三 人 权 益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但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而当债务被全部免除时,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另外,债权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包括债经一定程序消
    2023-10-06
    128人看过
  • 债务免除与债务减免的区别
    债务免除的意思是由于债务被消灭,债务从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债务中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除,债务部分免除的,只有部分免除。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除债务人应当分担的部分外,别的债务人不免除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消除,相反,保证免除债务的,主债务不消除。债务全部免除的,有债权证的,债务人可以要求返还债权证。债务免除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4、免
    2023-07-07
    208人看过
  • 债务免除意思表示方式有哪些
    一、意思表示,依其是否以向相对人实施为要件,划分为有相对人的表示与无相对人的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应向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通常有相对人,如订立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债务免除、合同解除、授予代理权等均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又可分为对特定的人的意思表示和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意思表示的对象是特定的,如要约和承诺。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意思表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如悬赏广告。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无须向相对人的所为的意思表示,如遗嘱行为、抛弃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构成双方行为的意思表示,必须有相对人,单方行为的意思表示不必皆无相对人,如承认、撤销、抵销、免除皆有相对人。区分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意义在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必须遇到达相对人时才发生效力,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一般于意思表示完成时,立即发生效力,如抛弃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2023-06-13
    371人看过
  • 债务与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是什么意思?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应当首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务承担的特点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务,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如当事人约定的由特定人履行的演出合同债务等不得转让。4、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债权人与承担人间的合同或
    2023-08-05
    65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免除?债务免除的方法有哪些
    一、什么是债务免除?(一)债务免除的定义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二)债务免除的特点债务免除的特点有: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二、债务免除的方法是什么?债务免除的方法为:(一)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
    2023-02-28
    278人看过
  • 赠与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
    一、赠与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生效后,因发生法定的撤销事由,赠与人或其他撤销权人撤销该赠与合同的行为。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前者是指赠与人基于其独立意识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况;后者则是指赠与人基于法律规定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况。赠与合同一经撤销,赠与关系即自始归于消灭。尚未交付的赠与物无须再交付;已经交付的赠与财产应当返还给赠与人,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财产。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任意撤销赠与合同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须在赠与合同生效之后、赠与财产权力转移之前,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二)须所撤销的赠与合同不在法律禁止撤销之列。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许赠与人任意撤销。二、赠
    2023-05-03
    232人看过
  • 免赔额与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免赔额免赔额,顾名思义,是免赔的额度。指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损失额在规定数额之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额度。因为免赔额能消除许多小额索赔,损失理赔费用就大为减少,从而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同时降低被保险人要缴纳的保费。所以免赔额条款在财产、健康和汽车保险中得到广泛使用。什么是不计免赔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免赔额的形式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是指:在保险人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要自担一定的损失金额。例如,若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额为200元,则损失在200元以下
    2023-06-18
    417人看过
  • 赠与合同附义务是什么意思以及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
    一、赠与合同附义务是什么意思赠与合同附义务的意思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二、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在于: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三、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
    2023-03-14
    329人看过
  • 债务是否可以被免除免除债务有什么后果
    现实生活当中,债务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债务关系之后,债务是否可以被免除?如果债务可以免除,免除债务有什么后果呢,对债权人、债务人双方有什么影响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一一为大家解答,请看详细内容。一、债务是否可以被免除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员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债务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二、免除债务有什么后果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比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
    2023-04-17
    108人看过
  • 债务可以免除么,免除债务要注意哪些问题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2、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2024-04-27
    347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不是,主从合同的划分关键在于是否独立存在,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即为主合同,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而成立的即为从合同,比如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就是主从合同关系。而赠与合同时可以独立存在的,故不是从合同。二、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
    2023-02-20
    404人看过
  • 债务抵消和豁免什么意思区别
    一、债务抵消和豁免什么意思区别债务抵消和豁免意思上的区别是: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二、债务抵消构成条件债务抵销条件有: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三、债务抵消纠纷的诉讼时
    2023-09-19
    6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债务的直接后果是绝对消除债务。由于债务消除的结果,债务从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债务中消除。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除的,部分免除的,只应当部分免除。 免除... 更多>

    #债务免除
    相关咨询
    • 2022年什么是债务免除与赠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1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债务赠与是债务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债务免除与赠与区别如下: 债务免除的性质向来有单方行为和契约两说。单方纳税以权利可得抛弃为其逻辑起点;债务赠与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债务人赠予的财产并不属于个人的财产,对财产不享有权利,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 债务免除与赠与均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0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行为,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务赠与是指债务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 合同中的免除债务和终止债务是什么意思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1
      所谓的债务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
    • 附义务赠与是什么意思附义务赠与详细解析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附义务赠与是指什么 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对于赠予人或者第三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又称附负担的赠与。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物后,受赠人应当履行所负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所附的义务,赠与人有权请求其履行或者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赠与自始不发生效力,受赠人应将赠与物返还赠与人。如果所附的义务非因受赠人的事由不能履行或者不必要履行的,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所
    • 公告债务免除与合并要注意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9
      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清偿?区分具体的情形,会有以下债务清偿方式: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