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土地使用的实际年限和土地开发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国家提前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必然给土地使用者造成损失。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偿,符合合同的法律原则。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时,出让人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土地用途、土地使用者的投资开发情况、出让时的地价和收回时的地价,与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补偿费。补偿标准取决于土地使用者的损失。一般来说,补偿费用应当包括土地使用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二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货币补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依据,被拆迁房屋的专业评估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产生可遵循的补偿金额。介绍了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格是指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是符合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房地产在评估时点进行客观、合理的评估,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价格或价值进行测算和确定的活动。
(2)商品房成交均价是指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测算并公布的同一区域内同类型普通住宅成交均价。(3)重置价格是指估价机构根据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确定的与估价对象具有相同功能和效用的新建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以上三种价格是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但用途不同,适用情况不同。三是有偿收回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1。土地需要用来提供效益;
2。为了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更新,需要对土地进行调整。
上述两种情况下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由于政府需要使用土地,使得土地使用者无法继续使用土地,因此必须给予土地使用者适当的补偿。补偿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总之,我抱怨的是我给你带来的信息。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任何单位不得进行征地。必须是经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行为,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涉及到很多方面。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网.
-
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几种
383人看过
-
征地补偿诈骗案件的情况具体分为几种
377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几种
109人看过
-
非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种类型?
269人看过
-
以哪六种情况为准宅基地使用权可能被收回
200人看过
-
婚后买房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349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几种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7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变更为其他哪几种使用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3.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5.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
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分为几种情况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0行使解除权会引起合同关系的重大变化,如果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长期不行使解除的权利,就会使合同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当事人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履行。因此,解除权应当在一定期间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分为两种情况: 一、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
-
按照土地使用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几种类型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1《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土地使用权分几种?有什么区别?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1答: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