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补偿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53:37 286 人看过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土地使用的实际年限和土地开发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国家提前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必然给土地使用者造成损失。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偿,符合合同的法律原则。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时,出让人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土地用途、土地使用者的投资开发情况、出让时的地价和收回时的地价,与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补偿费。补偿标准取决于土地使用者的损失。一般来说,补偿费用应当包括土地使用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二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货币补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依据,被拆迁房屋的专业评估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产生可遵循的补偿金额。介绍了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格是指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是符合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房地产在评估时点进行客观、合理的评估,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价格或价值进行测算和确定的活动。

(2)商品房成交均价是指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测算并公布的同一区域内同类型普通住宅成交均价。(3)重置价格是指估价机构根据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确定的与估价对象具有相同功能和效用的新建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以上三种价格是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但用途不同,适用情况不同。三是有偿收回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1。土地需要用来提供效益;

2。为了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更新,需要对土地进行调整。

上述两种情况下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由于政府需要使用土地,使得土地使用者无法继续使用土地,因此必须给予土地使用者适当的补偿。补偿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总之,我抱怨的是我给你带来的信息。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任何单位不得进行征地。必须是经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行为,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涉及到很多方面。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住宅土地使用权分几种?
    住宅用地的分类住宅用地是指居民住宅用地用于建造居民居住用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农村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分为四种:1、一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别墅等独立式住宅(三层及以下)为主的用地,2、二类是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3、三类是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4、四类居住用地,是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几种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
    2023-04-12
    437人看过
  • 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几种?
    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分类。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国家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土地,在上述三种分类的基础上,我国土地管理工作者又将土地作了更进一步的分类,其方法是按照《土地利用
    2023-03-03
    350人看过
  • 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几种
    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幼儿园地基用地的性质有哪些?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幼儿园属于第八类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科教用地(083)。而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幼儿园属于第一类“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R12)。显然两个国家标准是不一致的。实际操作中,因为规划部门有一套标准体系,在出具的法律文书中也只按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因此,为了避免造成困惑和法律文书的不一致,建议在确定划拨或出让土地的方案中,在地类性质“科教用地”后用括号注上“按照GB50137—2011,属于居住用地的‘服务设施用
    2023-02-16
    383人看过
  • 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几种?
    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分类。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国家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土地,在上述三种分类的基础上,我国土地管理工作者又将土地作了更进一步的分类,其方法是按照《土地利用
    2023-04-19
    203人看过
  • 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自批准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起,逾期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4.因用地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商业用地的区别是什么1、使用年限区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限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
    2023-03-16
    14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分类
    土地使用权如何分类?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
    2023-04-30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种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7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a.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b.依法通过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c.因赠与或继承、买卖、交换、分割地上附着物引起;d.因土地交换、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e.因宗地合并或分立引起;f.
    • 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哪四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3
      土地使用权分一般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土地使用年限可分为几种?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5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
    • 土地使用权分几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具体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 以下哪种情况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4、依照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市、县单位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