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意味着合同生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2:30:34 99 人看过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根据民法理论,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合同成立后,可能面临着合同解除、变更、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风险,并且合同一旦无效,从合同产生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另外,新颁布的民法典又规定了未生效的合同,这一新的合同状态。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审批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该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证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请问拆迁安置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的话,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合规,那就有效。如果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拆迁安置房的房屋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合同是否为依法成立,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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