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该罪与聚众淫乱罪如何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0:33:43 105 人看过

一、强奸该罪与聚众淫乱罪如何区别?

(1)主体不同

(2)主观目的不同。

(3)行为方式不同。

(4)有无犯罪对象不同。

(5)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是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恶性结果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聚众淫乱罪的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聚众淫乱罪的罪犯特征
    该段内容描述了聚众淫乱罪的犯罪对象和构成要件。犯罪对象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构成该罪的条件是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首要分子是指召集、唆使、首倡聚众淫乱活动的人,多次参加者是指首要分子以外的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至少达3次以上。其他偶尔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追究责任,不以犯罪论处。该罪行的犯罪对象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构成本罪的仅限于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召集、唆使、首倡聚众淫乱活动的人谓多次参加者,指首要分子以外的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至少达3次以上。其他偶尔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追究责任,不以犯罪论处。 多 次 参 加 聚 众 淫 乱 活 动 如 何 定 性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属于淫秽物品犯罪。多次参加淫秽物品犯罪,从
    2023-09-05
    365人看过
  • 聚众淫乱与多人在同一个房间嫖娼卖淫如何区别
    聚众淫乱行为一般是行为人自己与他人奸淫,也有的是拉拢、怂恿他人之间搞淫乱活动,但不具有使人卖淫的情形;后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容留他人向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卖淫,而非供行为人奸淫。其次,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容留卖淫罪的主观故意在于为他了提供卖淫场所,而本罪的主观故意在于进行与卖淫无关的淫乱活动,并不在于促成他人卖淫。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4-21
    78人看过
  • 如何判断聚众淫乱罪一般犯罪情节
    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持的公共生活的整齐状态。违反了这样的公共生活规则,打破了公共生活的整齐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公共生活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旨在保护人的安全和尊严,特别是保护老幼弱者的安全规则。(2)旨在调节公共场所秩序的纪律规则。(3)旨在维持日常生活中稳定的联系和风尚习惯的交往规则。集体淫乱犯罪是违反社会公共生活的交往规则,破坏社会风俗习惯的行为,可以说从这方面破坏了公共秩序,破坏了公共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有两个特征:一是集体行为,一是淫乱行为。集体是指集体,是指主要分子故意开始,集体或者不特定的人在一定时间内集体在同一个地方。集体的人至少应该是3人以上(包括3人),但并不是指3人以上的犯罪者。如果只有两个人,就不能构成成本罪。淫乱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
    2023-08-05
    251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好取证吗
    刑事责任年龄
    聚众淫乱罪是否好取证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确定,应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取证:1、其是否扰乱公共秩序,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2、参与者是否属于自愿。3、是否是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4、是否多次参与聚众淫乱活动。5、是否涉及金钱交易。一、我国对聚众淫乱罪的立案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聚众淫乱罪属于一种无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同意的犯罪,这种行为在性开放的西方国家比较常见。只要有三人以上参与淫乱行为,不管这种聚众淫乱行为是否公开进行,其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者就要被认定为聚众淫乱罪。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当立案。二、聚众淫乱罪三人算不算从定义上看,聚众淫乱罪指三人以上(
    2023-03-12
    372人看过
  • 奸淫幼女罪与强奸区别在那
    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区别:1、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奸淫幼女罪是幼女的身心健康;2、客观方面不同;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强奸罪,行为人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而奸淫幼女罪不仅具有奸淫幼女的目的,而且必须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一、被强奸怎么办强奸罪属于公诉罪名,被强奸了可以报警立案,由警方侦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二、一般强奸罪要判多少年强奸罪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则一般应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
    2023-03-15
    327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会如何处罚的呢
    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实施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触犯聚众淫乱罪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的,对于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次要分子,法院会对其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犯罪分子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那么可以依据前款的规定进行从重处罚。一、自愿且没有金钱交易算聚众淫乱罪吗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自愿且没有金钱交易算聚众淫乱罪。我国刑法对聚众淫乱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聚众淫乱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规、纪律和社会公德,公然聚集男女多人,实施了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触犯了聚众淫乱罪的犯罪嫌疑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的区别1、起因与表现形式不同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进行斗殴的行为,客观方面往往表现为基于某种原因(多出于逞强争霸、报复泄愤等动机)而实施。一般是指一方纠集三人以上,同时从立法本意
    2023-03-14
    387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的刑责如何判断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什么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已确立,其意志薄弱,可塑性很大,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诱惑。如果他们参与有违社会道德准则的淫乱活动,不仅有害于其自身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培养他们健康的性道德观,反而只会助长他们与社会德德的背离,最终导致其丧失人伦道德,腐化堕落,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甚至诱发其他犯罪,因而现代文明各国
    2023-07-06
    380人看过
  • 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有哪些区别
    强奸罪犯罪界定:(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中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3)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暴力、胁迫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其他手段:趁被害妇女熟睡、重病、晕倒;冒充被害妇女的丈夫、情人;迷奸;例:警察骗某妇女说只要发生性关系就可以让她的丈夫提前释放,此欺骗行为不构成强奸罪;(4)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5)犯罪主体:中国,丈夫一般不能构成强奸,因为当中涉及到中国文化历史等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承认了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的直接正犯,这会涉及到了妻子的无限正当防卫权的问题;故现阶段不宜把丈夫列为强奸妻子的直
    2023-02-20
    204人看过
  • 法院对聚众淫乱罪既遂如何裁判?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一、聚众淫乱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的条件有: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聚众何淫乱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二、聚众淫乱定罪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
    2023-03-27
    440人看过
  • 刑法第301条聚众淫乱罪
    刑事责任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该罪的立案标准是组织、策划、指挥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认定聚众淫乱犯罪:1、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现是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单个地并非聚众地与他人自愿进行两性活动的,如未婚男女之间偶尔发生的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以及已婚男女间的通奸行为,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2、从犯罪主体上区分,本罪的主体仅限于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这两类人。因此对于其他偶尔参加淫乱活动的人来说,不构成犯罪,但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实践中,对于大多数失足青少年来说,一般应对之实行教育挽救,不宜扩大打击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
    2023-08-08
    409人看过
  •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
    一、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犯罪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现是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单个地并非聚众地与他人自愿进行两性活动的,如未婚男女之间偶尔发生的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以及已婚男女间的通奸行为,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其次,从犯罪主体上区分,本罪的主体仅限于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这两类人。因此对于其他偶尔参加淫乱活动的人来说,不构成犯罪,但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实践中,对于大多数失足青少年来说,一般应对之实行教育挽救,不宜扩大打击面。实践中,对于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的,能否构成本罪存在争议。这种行为虽然在表现现象上看似具有聚众淫乱的特点,但结合犯罪的主客观恃征来分析,其并不符合本罪的构成特征。从主观方面看,虽然行为人嫖娼具有寻求下流无耻精神刺激的主观动机,但对于其他聚在一起共同向行为人卖淫的多名妇女而言则不是有此动机,其行为目的是为了营利。从
    2023-06-18
    420人看过
  • 如何鉴定聚众淫乱活动
    聚众淫乱活动的认定为:1、是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3、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4、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的处罚吗?现实问题:萧某、伊某、姚某、邵某、汪某、毛某等男男女女经常玩在一起。一次萧某提议大家到夜总会去喝酒,一伙人喝了很多酒,还有几个人吃了摇头丸,刚开始一对男女开始亲热,随后几个人都搞在了一起。不料此时警方突然临检,随后公安机关对几个人做出了十日拘留和五百元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但几个人都认为只是玩玩,不应受到处罚。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律师解答:依照《治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在这则案件中,萧某等人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照
    2023-07-05
    147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存在探究
    法律综合知识
    南京聚众淫乱案,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讨论,是因为有人觉得对于这一罪名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社会越来越开放,对于私人的事情,法律是不该强加干涉的,虽聚众淫乱,但是却没有受害人,故而这个罪名到了该废止的时候了。与此同时,对于这一罪名该继续存在的赞同者们也有支持的看法,认为无论怎么说,社会目前仍然需要这一罪名。共同秩序的保障、善良风俗风化的维持和人类羞耻心的维护都使得这一罪名有存在的必要,并且,若在这一时刻废除了这一罪名,那带来的影响可不小,不再规范这一行为,那么便会使得这一行为猖狂得不可收拾。对于这一争论,究其根底,笔者认为是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界限的划分争论。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中国古代法就有礼法融合,法律思想儒家化的特征,周公制礼使得亲亲尊尊的礼治思想影响深远,也由此使得法律与道德关系紧紧联系,密不可分。出礼则入刑,在当时可谓是融会到法的最本质理论当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的逐步加深,才使得
    2023-02-28
    337人看过
  • 聚众淫乱的犯罪认定
    刑事责任能力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恶性结果发生。本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现是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单个地并非聚众地与他人自愿进行两性活动的,如未婚男女之间偶尔发生的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以及已婚男女间的通奸行为,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实践中,对于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的,能否构成本罪存在争议。我们认为这种行为虽然在表面现象上看似具有聚众淫乱的
    2023-04-28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聚众淫乱罪的罪与非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6
      1、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现是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单个地并非聚众地与他人自愿进行两性活动的,如未婚男女之间偶尔发生的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以及已婚男女间的通奸行为,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 2、实践中,对于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的,能否构成本罪存在争议。我们认为这种行为虽然在表现现象上看似具有聚众淫乱的特点,但结合犯罪的主客观恃征来分析,其并不符合本罪的构
    • 组织淫秽表演罪与聚众淫乱罪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3
      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聚集男女多人进行集体淫乱的行为。由于聚众淫乱也可以出现于公开场合,而组织淫秽表演罪在客观形式上也可以表现为男女多人公然在一起进行性交展示等淫乱活动,且两罪都具有组织性质,因而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区分两罪的关键是: 1、组织淫秽表演罪中被组织者进行淫秽活动的目的在于表演,或者更确切地说,行为人将这些表演者组织起来,意在让他人进行淫秽表演,并由此决定了这种行为的公开性,即为组织内部
    • 如何区分组织淫乱与聚众淫乱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聚集男女多人进行集体淫乱的行为。由于聚众淫乱也可以出现于公开场合,而组织淫秽表演罪在客观形式上也可以表现为男女多人公然在一起进行性交展示等淫乱活动,且两罪都具有组织性质,因而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区分两罪的关键是: 1、组织淫秽表演罪中被组织者进行淫秽活动的目的在于表演,或者更确切地说,行为人将这些表演者组织起来,意在让他人进行淫秽表演,并由此决定了这种行为的公开性,即为组织内部
    • 组织卖淫罪与聚众淫乱罪如何认定,又有哪些区别,卖淫罪该如何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组织卖淫罪与聚众淫乱罪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与组织卖淫罪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客观表现上也具有相似之处。本罪是一种聚众犯罪,而后罪组织卖淫行为也具有聚众性。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组织卖淫罪处罚的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而本罪犯罪主体除了首要分子以外,还包括多次参加者。 2、本罪主观上以寻求空虚下流的精神刺激为动机,而后罪行为人的实施组织卖淫行为多为利益所趋。 3、组织他人卖淫所控制
    • 聚众淫乱与多人在同一房间卖淫该如何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1
      聚众淫乱行为一般是行为人自己和他人奸淫,也有拉拢、鼓励他人搞淫乱活动,但没有卖淫的情况;后罪客观上表现为允许他人向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卖淫,而不是供行为人奸淫。其次,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允许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他提供卖淫场所,而本罪的主观故意是进行与卖淫无关的淫乱活动,而不是促使他人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