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类型及其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19:00:20 122 人看过

该段内容介绍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类型,包括企业改制所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签订两次合同所导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满十年所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后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类型:企业改制所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签订两次合同所导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满十年所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后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类型:连续签两次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在合同期限内,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无限期续签劳动合同的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员工,可以享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连续签两次合同并不是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因此,连续签两次合同的员工并不一定可以享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连续签两次合同的员工,如果符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类型包括企业改制所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签订两次合同所导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满十年所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员工可以享受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连续签两次合同并不是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但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员工可以享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连续签两次合同的员工并不一定可以享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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