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全文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7 22:02:07 76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7号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76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执行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劳资双方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劳动者认为企业在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协调企业进行整改或者向劳动者做出说明。

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向企业提出其他合理诉求。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企业转达,并向劳动者反馈情况。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关心劳动者的诉求,关注劳动者的心理健康,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预防劳动争议发生。

第六条协商、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督促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三)协调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建立企业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共同推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四)检查辖区内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第二章协商

第八条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第九条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第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

协商的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延长期限。

第十一条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第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章调解

第十三条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总部调解委员会指导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

第十四条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第十五条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十六条调解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对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三)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四)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

(五)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六)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七)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第十七条调解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关注本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及时向调解委员会报告;

(二)接受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三)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四)完成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调解员应当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劳动保障法律政策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调解员由调解委员会聘任的本企业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委员会成员均为调解员。

第十九条调解员的聘期至少为1年,可以续聘。调解员不能履行调解职责时,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调整。

第二十条调解员依法履行调解职责,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予以支持,并按照正常出勤对待。

第二十一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

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

第二十二条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对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应当做好记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三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

第二十四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一般不公开进行。但是,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开调解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也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

调解员应当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六条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项、调解的结果和协议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第二十八条双方当事人未按前条规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在没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

第二十九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在前款规定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三十条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条的规定属于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协商或者在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

(二)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协商的;

(三)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未达成一致的;

(四)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

(五)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六)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内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七)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

(八)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

第三十二条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调解登记、调解记录、督促履行、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统计报告、工作考评等制度。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支持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办公场所,保障工作经费。

第三十四条企业未按照本规定成立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或者群体性事件频发,影响劳动关系和谐,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通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五条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或者违法违纪行为,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调解委员会应当予以解聘。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字第号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地址、职务(岗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地址、职务(岗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事由)上列双方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协议内容)1、×××××××××。2、×××××××××。3、×××××××××。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劳动争议委员会(公章)年月日二、劳动争议调解的流程是什么?1、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
    2023-04-28
    256人看过
  • 简单劳动争议企业内可调解
    本报讯今天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本市首次在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今后的重点将在大的行业单位、国企等推广,使多数简单争议通过调解解决在企业内部。昨日,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北京赉擘斯劳动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北京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同时各自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成立后,先是为公司现有客户进行免费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将转向社会化调解工作,对个人也实施免费。市人保局表示,2008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猛增,当年由2006年、2007年的2万件,直升至4.9万件。今年截至目前,案件总量与去年持平。
    2023-06-07
    315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强制调解与协商
    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并非具有强制性。当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愿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并非具有强制性。当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愿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劳 动 争 议 协 商 和 调 解 是 否 可 以 口 头 申 请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请仲裁。但是,口头仲裁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
    2023-09-05
    174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怎样确定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
    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怎样确定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文书推荐:电子劳动合同通用版与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同附
    2024-03-17
    25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的期限是什么?劳动争议调解期限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的期限。调解期限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能够及时得到处理,避免长时间的拖延。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对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终止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不成的,视为调解不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023-05-31
    472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要多长时间
    具体的调解需要的时长,我国并未从法律上做强制限制,只要能更快更高效的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调解的时间和方式都可以灵活把握,目的是给双方一个相对宽松的调解环境。一、怎样催老板少发工资公司工资发少了,劳动者有以下处理方法:1、劳动者因被少发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该协议并无强制执行力。2、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的协助双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因此,当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先考虑此种方式。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但该协议也无强制执
    2023-06-28
    212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暂行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为: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应当做到:争议事实清楚,尽可能有依据和证据,调解请求具体可行。根据当事人的书面或口头申请,进行立案的准备工作。包括:审查当事人的资格,是否与本案争议事实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争议事实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争议类型是否属于企业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等。然后,通知当事人立案调解。2、实施调解。根据争议事实与调解请求,研究争议事实和是非界限,拟订调解方案,实施调解。调解方式可以是正式的,如召开调解庭;也可是非正式的,如各种形式的谈话。3、制作调解文书。调解成功即制作调解协议书,为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的书面依据。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但不具有强制的法律效力。调解不成功即制作调解意见书,反映调解人的意见,供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参考。4、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
    2023-03-11
    217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条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四条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
    2023-06-05
    175人看过
  • 企业调岗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因为企业调岗引起的争议是变更劳动合同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企业调岗要遵循哪些规则一、企业调岗要遵循哪些规则1、企业调岗要遵循以下规则:(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先的岗位基本相当;(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企业调岗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企业调岗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合理的调岗必须是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并将变更的内容采取书面形式,双
    2023-07-26
    7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协商调解机构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其一就是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属于诉讼前必经程序的是什么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属于诉讼前必经程序的是仲裁。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或者仲裁活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2023-07-04
    331人看过
  • 六类劳动争议案可在企业调解(图)
    今后,国有企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先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当天就可调解完毕。1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率先在全国进行试点,在大中型国有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我省试点在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据了解,为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将争议化解在企业,我省试点在大中型国有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省人社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家国有大型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每个设区市选择2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试点企业应是具有代表性且影响较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同时,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需健全,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工作场所和一定数量的调解人员。我省探索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建立多层次、立体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机构。有分支机构的试点企业,可以在总部和分
    2023-06-09
    146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后是否要申请企业调解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第一层面的机构就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调解工作是单位内部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是一种可以满足劳动者小纠纷不翻脸的有效解决途径。这种调解在企业内部进行,用人单位在感情上也易于接受。因而解决问题彼此也容易和睦相处。企业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会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录;然后,调解委员会主任会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对简单的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调解。调解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原则,对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将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调解委员署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分发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受法律
    2023-08-12
    483人看过
  • 最新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全文)
    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七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八日广东省劳动局、广东省总工会颁发)第一条为及时、妥善调解企业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企业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相对独立地依法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建立工会委员会的企业,以及已设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的乡、镇,都应当设立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第三条企业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职工较多的企业,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从企业内部调整解决。第四条调解委员会的职责:(一)调解本企业行政和职工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
    2023-06-10
    187人看过
  • 人社部发文:大中企业要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了《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要求大中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该规定将于2012年1月1日施行。《规定》对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的原则、方式、参加人、时限及和解协议效力等作出详细要求。《规定》明确,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建立小额简单案件由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由总公司(总厂、总部)调解委员会处理的分类处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小微型企业既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除了具有调解劳动争议,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的基本职责外,还具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2023-04-22
    1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小微型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协商应注意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0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劳动争议可申请调解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和工作规则》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应是本单位内部的劳动纠纷,其范围具体如下: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生的纠纷。职工对企业给予的开除、除名、辞退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而引起的争议,以及因职工辞职、自动离职等与企业发生的争议,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必经程序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它却担负着企业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起着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 什么是企业劳动争议,哪些是企业劳动争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0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可以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的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的。劳动争议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而且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
    • 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协商与调解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28
      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协商解决问题: 1. 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友好协商,寻求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2. 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企业有委员会,职工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3. 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