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可以授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0:10:12 326 人看过

执行异议是可以授权的。

执行异议的含义

(一)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异议是在执行过程中针对两种情况提出

1、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提出

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是指本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在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时,没有作出裁定,被执行人认为其行为违法,这种情况就是执行异议;

2、对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提出

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案外人是指本案当事人以外的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根据王某申请,查封、变卖李某家中一台电脑时,赵某得知后提出:这台电脑不是李某的,而是自己暂存在李某家的,并拿出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也是执行异议。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的,叫执行异议。

(二)执行异议的提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案外人;

2、必须向执行法院提出;

3、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执行程序终结后,案外人再提出异议的,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4、执行异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

执行异议的提出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执行异议的提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提出异议的人应是案外人。案外人即指诉讼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人。在执行工作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提出不同意见,不能视为执行异议。

第二,执行异议应针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标的,是指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财产权利或者行为等内容。案外人可以提出被执行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也可以认为被执行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涉及自己的利益。但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员的工作方法或者工作态度等提出的意见不属于执行异议。

第三,执行异议应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如果执行工作已经完成,案件终结,案外人有异议,只能通过新的诉讼处理,也不属于执行异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执行程序是否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
    一、执行程序阶段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管辖权异议可以在诉讼阶段提出,也可以在执行程序的阶段阶段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依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二)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执行法院的管辖权,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只要符合上述的条件,你的朋友就可
    2023-03-03
    267人看过
  • 肖像权可以通过授权书进行授权吗
    甲方(模特或被摄者):乙方(摄影师):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底片或照片的使用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许可乙方对于年月日在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底片或照片享有永久使用权(建议把肖像摄影作品小样附在协议后)。2、乙方在销售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底片或照片时,甲方同意将原始作品根据商业用途进行合理的改动和加工,但乙方不得或授权第三方将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底片或者照片改成毁谤、猥亵、淫秽或任何不道德的图片;3、甲方许可乙方将将此次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底片或照片授予并许可乙方用于各种媒介下使用和出版;4、乙方需保护甲方的,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甲方的有关资料;5、甲方同意乙方及代表乙方利益的人和单位,在持有、制作或使用此次拍摄的作品时,不再因肖像权、使用权而承担法律责任。6、乙方可以或授权第三方将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底片或者照片适当的运用文字或其它描述性语言的支持,然后将修改后作品用
    2023-06-13
    295人看过
  • 可提起执行异议撤回吗
    撤回执行异议后,不能再申请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原因,但在异议审查过程中没有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一执行标的的的异议。执行异议撤回审理期限对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所进行审理的期限一般为十五日。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2023-08-08
    392人看过
  • 抵押权人可以对查封财产提出执行异议吗
    抵押权人可以对查封财产提出执行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此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享有抵押权等优先受偿权,一般可以对抗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的异议。一、执行房地产抵押案件中查封措施的效力有哪些查封是指执行法院对作为执行对象的房地产就地封存,禁止被执行人对其处分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查封实施完毕后,查封即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撤销,查封效力不能消灭,其效力主要表现为:1、债务人丧失处分权,但仍拥有所有权。房地产被查封后,债务人对该房地产的处分权即被禁止,不得转证或设立其它物权,债务人对该房地产所为的任何有碍执行的处分均属无效。2、经执行法院许可,债务人可为必要的管理和使用。对房地产的查封权限制债务
    2023-02-19
    104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需要授权手续吗
    一、管辖权异议需要授权手续吗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向法院提交一份就可以的。对于管辖权的异议,应由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要向法院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的。二、法律规定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2023-06-14
    186人看过
  • 执行异议是否可以申诉再审?
    不能。但可以申请进行异议审查或者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影响执行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的意见。提出执行异议是案外人维护自己合法民事权益的一种手段。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应提交书面形式执行异议申请书
    2023-08-02
    392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提执行异议申请
    一、哪些人可以提执行异议申请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可以提执行异议申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执行异议是否中止执行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被执行人)与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中只规定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形。故案外人执行异议可以中止执行。三、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1.执行异议申请书。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异议申请书中应写明认为违法的具体执行行为、该行为违
    2023-04-25
    346人看过
  • 营业执照可以授权给别人吗
    一、营业执照可以授权给别人吗不可以的,营业执照作为公司的最主要资质文件,一般是有专人或者部门管理的。除非涉及到公司资质证明或者平台认证审核的时候,经过公司相关负责人确认同意之后才能拍照发布电子版本。二、什么是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三、营业执照有哪些作用1、营业执照的作用除了合法经营外,还限定了经营范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得超出经营范围。2、企业正常经营
    2023-06-16
    456人看过
  • 可以申请对中止执行的裁定异议吗
    可以申请对中止执行的裁定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指需要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只要这些事实和理由出现,就必须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是:第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以及合并、分立等情况。在执行过程,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或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的进行,以等
    2023-02-18
    418人看过
  • 执行异议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
    执行异议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就执行法院的违法执行行为或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权益,可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执行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异议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予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异议申请。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执行异议立案审查规定
    2023-04-16
    249人看过
  • 问一下案外人执行异议可以调解吗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依据法理,只要不侵害国家、第三人合法权利,不违反法律,当事人自愿的,可以进行调解。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参加执行程序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对被执行的财产主张权利。执行标的是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是权利人应当享有的实体权利。民事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而不能执行案外人的财产,以确保执行工作的正确性。如果在执行过程中侵犯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允许案外人提出异议。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案
    2023-03-16
    157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管辖异议可以上诉吗?
    仲裁裁决执行管辖异议可以上诉,对执行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救济:1、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2、执行管辖权异议及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一、如何申请执行管辖权异议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2023-06-23
    178人看过
  • 异议、复议中止执行吗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审查期间不中止执行。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综合这两条规定,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被执行人)与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但第二百五十六条应当裁定
    2023-06-13
    456人看过
  • 申请执行异议执行还中止执行吗
    一、申请执行异议执行还中止执行吗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当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
    2023-05-02
    6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执行期间可以做异议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您的问题回复如下:‘rr可以提异议。rr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 探视权可以异地执行吗探视权异地如何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1、探视权异地的,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
    • 解除合同可以执行异议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0
      对方可以起诉吗诉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当然是可以去诉,但是是否可以立案及胜诉就要具体看了谁承担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他们是夫妻这个关系会对官司有限制吗要看具体什么诉讼主张
    • 执行异议裁定后可以按继续执行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8
      执行异议复议期间可以执行。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 律师执行中有异议可以中止执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7
      执行异议之诉是否中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