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时效起算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1:43:49 122 人看过

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了,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其中,“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具体指工作交接时,还是劳动关系终止日。近日,律师和律所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上PK对这一规定的理解。

2007年6月18日,原告入职北京市君*君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助理。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为2008年1月31日。一年来,原告勤勤恳恳工作,2008年1月君*君律所还是通知了其劳动合同届满终止。无奈,原告于2008年1月11日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单位拒绝支付补偿金。依《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补偿金应在工作交接的同时支付。经多次要求,均遭君*君律所的拒绝。无奈,原告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可了被告君*君律所所说,劳动争议之日是双方办理工作交接之日,即2008年1月11日,已超过60日申请期为由驳回了其申诉请求。

原告认为,仲裁申请起算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并非指工作交接之日。双方已于2008年1月11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但并非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在办理交接手续过程中是否出现争议尚未知。且依被告惯例,1月份的工资于2月份才能发放,对于其是否能够按期发放,1月11日无法知晓,故无法知道争议是否发生,仲裁申请期不能起算。同时,陈先生的人事档案、律师关系于3月11日才办理转出,15日内办结,所以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不可能在1月11日终止,故此时仲裁申请期不能起算。故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同时要求君*君律所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2250元和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22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先生与君*君律师所签订有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日期为2008年1月31日,且君*君律师所出具的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鉴定表等文件中亦注明聘用时间至2008年1月31日止,君*君律师所亦按1月份全月工资3800元发放陈先生工资,故应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至1月31日终止。现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君*君律师所应向陈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因自1月31日劳动合同终止至3月28日陈先生至仲裁委员会申诉,并未超过仲裁申请期限,故君*君律师所认为陈先生的申诉已逾仲裁申请期限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对于君*君律师所认为已在1月份的工资中支付陈先生经济补偿金的主张,因该月工资条上明确注明按照全月基本工资3800元发放,并未显示君*君律师所所述的工资构成情况,故君*君律师所的此部分陈述,法院不予采信。

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自2008年1月1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不满6个月的,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陈先生要求君*君律师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支付赔偿金的请求,属劳动行政部门处理范畴,法院不予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仲裁时效相关文章
  • 经济仲裁裁决多久生效?
    一、经济仲裁裁决多久生效?自裁决之日起生效。但若一方依据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方申请撤销,则法院应该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二、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服能向法院起诉吗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
    2023-06-03
    302人看过
  • 经济仲裁时效是不是可以中断?
    一、经济仲裁时效是不是可以中断?可以发生中断。仲裁时效发生中断的意思是,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发生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向国家有关部门请求过救济或者用人单位之前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形时,过去的仲裁时效清零,这些情形消灭后开始重新计算1年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之中,申请仲裁,权利人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使得原来以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一种法律现象。二、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有什么?(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仲裁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然后宣读仲裁纪律。(2)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身份以及委托代理权限;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之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3)开庭调查,依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顺序,询问有关产生纠纷的事实;出示有关证据;询问其他证人
    2023-04-21
    364人看过
  • 经济仲裁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经济仲裁受诉讼时效限制。仲裁期限由仲裁规则规定。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5)年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一)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二)在仲裁庭的要求下,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3年修订)第四十条规定:"裁决作出期限:仲裁庭应当自组庭之日起4个月(不包括鉴定期间)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提请秘书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因此,要看当事人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或者该仲裁委员会采取的仲裁规则来确定仲裁期限。一、经济仲裁适用情形1、涉外经济仲裁,主要处理国际贸易中带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争议。1956年以来,我国政府也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现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关仲裁委员会,负责解决对外贸易和远洋运输中产生的一切争议
    2023-02-21
    353人看过
  • 经济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经济合同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经济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合同经济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经济合同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
    2023-02-17
    393人看过
  • 经济合同提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关于合同纠纷仲裁的时效,《仲裁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按照司法实践参照民事诉讼相关规定,故按照最新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一般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有特别规定的参照特别规定,若是和跨国公司签订的合同,有可能是国际销售合同,那么诉讼时效就是4年,也就是说申请仲裁的时效可能是3年或4年。法律依据:1、《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2、《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
    2023-03-13
    107人看过
  •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相比有哪些特点
    仲裁与诉讼是现代社会两种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涉及财产利益的民事经济案件(个别类型案件除外),当事人可以合意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不选择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选择了仲裁(订立了仲裁协议或条款),则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不能向法院诉讼,仲裁协议或条款无效的除外。仲裁相比与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前提,双方当事人须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2、仲裁机构具有可选择性,纠纷的双方可以协议选择某个仲裁委员会作为纠纷的解决机关;3、仲裁员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4、仲裁过程以不公开为原则,具有保密性;5、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二、经济仲裁费用的范围包括哪些?当事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预交案件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具体标准见相关文件)。经济仲裁如
    2023-04-03
    487人看过
  • 未足额支付经济补偿引发经济争议仲裁时效
    我自2004年2月在某公司上班,2008年2月8日,该公司以我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聘了我,并支付给我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后来,我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得知公司应当支付给我相当于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也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于是在2009年2月9日到公司理论,要求增发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人事主管拒绝了我,并称,我即使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不会受理,因为超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请问,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是多长?律师解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超过这个法定时间,劳动者就丧失了通过劳动仲裁程序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即劳动者不能再申请劳
    2023-04-21
    151人看过
  • 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
    1.仲裁、仲裁法的涵义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中订立的条款或事后达成的协议,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某一机构进行公断,双方当事人受该机构裁决的约束。仲裁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仲裁法是指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同其他国家缔结的双边条约中涉及的通过仲裁解决投资争议及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有关规定。狭义上的《仲裁法》是指1994年通过的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包括总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协议、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撤消与执行等。2.经济仲裁的概念与特征经济仲裁是指通过仲裁方法解决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海事纠纷的活动。是相对劳动争议仲裁、国家间争端的国际仲裁而言的。经济仲裁的特征:第一,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其成员多为各行业的专家。由于民事纠纷与商事纠纷往往涉
    2023-08-17
    462人看过
  • 经济仲裁时效期超出要怎么样办?
    一、经济仲裁时效期超出要怎么样办?经济仲裁时效期超出可以去法院选择诉讼。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仲裁的时间为一年期,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二、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024-01-15
    395人看过
  • 经济仲裁期限和诉讼时效一样吗
    不一样。经济仲裁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同样,有关诉讼时效中止及中断的规定也应适用于商事仲裁时效和劳动仲裁时效。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权利人提出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行为可构成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得以重新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一、诉讼时效是什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
    2023-02-19
    118人看过
  • 经济仲裁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一、经济仲裁的法律特点有哪些1.仲裁本质上的民间性。2.机构设置上的独立性。3.制度设计上的简易性。4.仲裁服务上的有偿性。5.裁判方式上的灵活性。6.裁判程序上的便捷性。7.裁判依据上的兼容性。8.当事人意愿上的自主性。9.纠纷解决途径上的低成本性。经济仲裁,是指仲裁委员会对合同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进行法律性质解决的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司法活动。二、经济仲裁判决不服可起诉的时间段是多长对经济仲裁不服起诉的期限为六个月。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对于仲裁裁定之后是不能进行上诉的,但是不服裁定结果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撤销裁定。三、经济纠纷提请仲裁流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
    2023-06-11
    161人看过
  • 经济仲裁案件的特点是什么
    第一,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其成员多为各行业的专家。由于民事纠纷与商事纠纷往往涉及专业知识领域,因而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担任仲裁员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第二,仲裁系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这就能使双方更容易接受仲裁的处理,自觉执行裁决。第三,仲裁程序比较简单,不仅耗时少,而且费用低,与诉讼制度相比,对当事人更具有吸引力。第四,仲裁一般不实行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商业秘密。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公正的第三者审理,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该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经济仲裁至少可以适用于以下两个领域:1、涉外经济仲裁,主要处理国际贸易中带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争议。1956年以来,我国政府也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现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关仲裁委员
    2023-03-25
    139人看过
  • 经济仲裁有法律效力吗
    经济合同仲裁
    经济仲裁有法律效力。仲裁开庭的主要程序如下:(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仲裁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然后宣读仲裁纪律。(2)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身份以及委托代理权限;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之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3)开庭调查,依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顺序,询问有关产生纠纷的事实;出示有关证据;询问其他证人。当事实调查完结时,征求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同意,即时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即可宣布休庭、开庭结束。哪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则组织双方辩论。(4)如再次调解不成。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陈述完毕后,应暂时休庭。(5)休庭时仲裁庭对合同纠纷进行评议,并做出裁决意见。(6)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结束,致此开庭即告完结。一、经济仲裁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仲裁的原则:主要指当事人是申请仲裁还是向人民法
    2023-02-26
    405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一般经济仲裁的不同点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和劳动仲裁不同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不同点在哪?以下为不同点:劳动仲裁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包括:快捷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争议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专业性强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但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不同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其不同点在于:申请程序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然后才能据此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劳动争议的仲裁,则不要求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只要当事
    2023-06-18
    398人看过
换一批
#经济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申请经济仲裁的法定期间。在这个期间内,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经济纠纷。 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间,当事人就不能再申请仲裁,除非有特殊情况。经济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更多>

    #经济仲裁时效
    相关咨询
    • 起诉经济仲裁过程的时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23
      经济仲裁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什么是经济仲裁经济诉讼时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0
      经济仲裁经济诉讼时效主要指的就是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能够得到支持胜诉的规定。主要就是我们国家关于仲裁方面的时效,主要就是适用于诉讼方面的时效规定,也就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内。
    • 的时效有多长,赔偿仲裁时效的起算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
    • 经济仲裁时效可以中断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经济仲裁的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之后仲裁时效清零,再次申请经济仲裁的时候,需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经济仲裁是由仲裁机构作出的,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下达之后产生法律效力,不接受上诉。
    • 关于经济合同的仲裁时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24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法律规定申请仲裁的期限是以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因此经济合同的仲裁时效是一年。 以上就是经济合同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