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司的工资偿还顺序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8 10:03:18 492 人看过

一、破产公司的工资偿还顺序有哪些规定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会由专门的执法人员进行处理,而对于拖欠的工资,就需要在清算的时候把职工的工资还有相关的债务清单全部的列出来进行公示,劳动者的权益是需要得到合法保障的,这样才不会因拖欠工资而引起各种纠纷。

二、公司清算破产流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

5.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三、公司清算期间董事会还有效吗

公司清算期间董事会还有效,公司在清算期间存续,所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公司董事会还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n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n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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