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仅指最低劳动报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5:50:08 57 人看过

--加班费夜班补贴过节费津贴等不能算入

记者调查:

李先生所在企业,是一家服装加工企业。企业效益不错,定单不断。职工们不仅要白班、夜班、中班三班倒工作,还经常要为了赶任务在节假日加班加点。

李先生说,厂里的职工大部分都是外地进京的打工者。对于进厂不久,尚在试用期的工人,企业规定只享受最低工资待遇,这个规定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是企业将职工的加班费以及各种夜班补贴等,都算了进去。甚至,企业将过节时发的过节费,都算在其中。企业说,只要发到职工手里的工资数额,不低于最低工资规定的工资数额,就是合法的。对此,职工们都很有意见,不知道企业这种说法有没有道理。

律师观点

北京市兆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企业的说法是不对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在劳动部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最低工资中不应该包含的部分做了明确规定。此外,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对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中不应该包含的项目,也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以上各项应该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

李先生所在单位,只要是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合理的试用期,是有权自主决定职工在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的。但其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待遇中,应该扣除以上所列项目,否则就违反了有关规定,是不合法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低工资相关文章
  • 最低标准工资下的加班报酬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故江苏省取消晚婚假,婚假最长为:3天具体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最低加班工资是什么意思我国没有最低加班工资的概念,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法定的,参考依据是:(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23-07-04
    427人看过
  • 河南省最低工作报酬
    住房公积金
    河南省一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南通最低工资标准南通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内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
    2023-07-01
    446人看过
  • 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就应享受最低工资劳动报酬
    今年7月,刘某应聘到沂水县某纺织品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学徒期1个月,工资800元,学徒期过后月工资为1200元+加班工资。8月份学徒期过后,刘某每天都正常上班,但由于出徒不久,技术不熟练,未完成公司规定的劳动定额,在月底发工资时,只领到了460元,比学徒期工资还低。刘某在一次劳动法律宣传中了解到,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就能享受当地最低工资600元,于是,他要求单位以当地最低工资为标准发放其工资,但单位负责人称,单位规定完不成劳动定额不享受最低工资标准。无奈之下,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2023-06-05
    194人看过
  • 劳动保障专家提醒:单位包食宿劳动报酬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近日,天津等省市陆续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而个别用人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以提供食宿的费用折算工资。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专家提醒:用人单位包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专业人士说,按照《劳动法》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工资包括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其他形式替代。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免费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他们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最低工资应当包括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生育保险没有个人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专业人士建议,劳动者要保管好工资条等凭证,一旦出现劳动者在
    2023-06-07
    60人看过
  • 薪酬低于最低工资且无劳动合同,该如何维权
    【案件经过】赵某是一个农民,务农多年,看见衬里许多人进城务工收入不错,也觉得不错。于是在2006年初,和几个同乡一起到北京,在熟人的介绍下进入某建筑公司从事建筑工作。由于是熟人介绍,也没好意思问工资,就在工地上吃住,条件十分艰苦。但是公司一直也没有发工资,公司派人通知为防止工人乱花钱。到年底统一结算。到年底后,公司通知发放工资,给赵某按照每个月500元的标准,一共应当发放了6000,但是还扣除了一年的住宿费和餐费1000元,实际发放了5000元。赵某觉得工资有点少,但是也不知道如何和公司协商。这是一个典型侵犯员工权益的案件,且不说不签定劳动合同以及年底统一发放工资这些侵权行为,在工资的数额上也是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2006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1条的规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3.47元、每月不低于58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382元、每月不低于640元
    2023-04-29
    356人看过
  • 筑牢维护劳动者报酬权的防线--最低工资标准
    本报北京5月16日电(记者王娇萍)针对近来舆论较为关注的各省市“最低工资”是否低于国家标准,工会在参与制定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上是否到位问题,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明确表示,工会不仅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且有效推动了最低工资标准的适时调整。据了解,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提出了在中国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立法建议,受到全国人大和国家决策机关的重视。在工会的大力参与和可行性研究的科学依据支持下,原国家劳动部于1993年颁布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并明确提出:“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
    2023-06-10
    376人看过
  • 本科毕业实习报酬不应低于最低工资么
    实习报酬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根据《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范围,实习收入不能适用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实习报酬不是工资全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劳动争议网首席顾问范战江表示,大学生到公司去实习不能算是一种用工行为,而是一种培训性质的学习。范战江认为,实习生和公司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形成劳务关系,公司没有义务给实习生发工资。但是,因为实习生毕竟为公司服务,一些公司愿意提供给实习生一定的劳动报酬,但这绝对不能看做工资,因为工资是用人单位付给被雇用者的劳务费,而实习生从公司拿到的,充其量只是一种生活的补助或补贴。据范战
    2023-08-07
    259人看过
  • 最低工资常识指南
    按照《劳动法》第48条的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斩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范围: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最低工资适用:(1)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
    2023-05-01
    74人看过
  • 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薪酬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怎么办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最低工资规
    2023-07-07
    273人看过
  • 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非全日制工资标准核算劳动报酬
    张先生去年应聘到沂水县某公司从事清洁工作,约定日工作2小时,每小时5元。今年6月,张先生找公司领导要求涨工资,领导解释说工资已经是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了,调整是不可能的。对于领导的解释,张先生感到疑惑,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咨询投诉。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2010年5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760元以及600元三档。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三档:9.6元/小时、7.8元/小时、6.5元/小时。按照地域,张先生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600元,最低小时工资为6.5元。经到张先生所在公司调查核实,公司给张先生测算工资时,错误地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除以月工作天数再除以8小时,这种算法显然低于省政府出台的最低小时工资。对此,当地人社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对非全日制职工的工资重新核算,按规定对张先生的工资进行调整。
    2023-06-05
    458人看过
  • 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劳动
    最低工资制度作为国家干预分配,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为国际社会所公认。《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规定。国际间最低工资问题的研究很快表明,任何试图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最低工资率的想法都不现实。如果国际最低工资率以最低水平国家的工资为基础,对高工资标准的国家则没有作用;如
    2023-05-05
    237人看过
  • 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其最低工资报酬应为多少
    如果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即延长工作时间(通常说加班)。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1、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企业,以及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全体职工已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一般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除外)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2、关于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问题:即凡是安
    2023-05-03
    171人看过
  • 最低工资标准指什么?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
    一、最低工资标准指什么?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还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如果劳动者提供了超时劳动,或者劳动的场所、条件、方式、任务发生变化,使劳动者从事的劳动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体力、脑力等,即劳动者提供的是正常劳动范围的超额劳动,劳动者的劳动应该得到额。同样,《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二、最低
    2023-04-13
    122人看过
  • “零酬就业者”可索最低工资
    3月9日讯如今很多用人单位以缺乏工作经验为由将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拒之门外。为此,不少毕业生选择零工资就业,他们放弃劳动报酬,只为争取一个工作的机会,积累工作经验,那么零工资就业的劳动者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案例再现:家住大港北苑小区的小卢在大学里学的是市场营销专业,如今已经毕业半年了,可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小卢说,他在网上投了几十份简历都石沉大海,上门应聘的单位都嫌他没有工作经验。去年11月,小卢到某知名汽车4S店应聘销售,为了得到工作机会,他表示自己可以不要工资来工作。汽车店经理同意小卢来店里工作,但是不发给他工资,日后是否能留下,还要看小卢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成绩。起初小卢的工作热情很高,但是工作了两个月后,生活拮据的小卢感到有些委屈,为什么自己每天辛苦工作,即使得到单月销售第一也拿不到一分钱,这真不公平。通过深思熟虑和法律咨询后,小卢想找店方谈谈,希望对方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支
    2023-06-09
    35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 更多>

    #最低工资
    相关咨询
    • 劳动报酬支付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不一致,是否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报酬是您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重要内容,随着劳动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和多元化,关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和标准劳动部门不能也不宜直接参与,但根据《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四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单位支付给您的工资总额不能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支付给您的
    • 最低工资包括哪些酬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
      按照“正常劳动”的解释,最低工资只应包括制度工作时间内完成定额劳动所得的基本报酬,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工资构成不合理,基本工资的比重过小,因此《最低工资规定》中没有把奖金排除在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之外。
    • 最低工资中的哪些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报酬中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1
      劳动者最低工资由国家直接规定,那么哪些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下列劳动报酬不应计算在最低工资中: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和住房补贴等; (4)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通常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
    • 用人单位不得以低于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方式向劳动者支付高于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9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如何认定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违法行为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9
      如果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劳动者支付工资,并可以责令劳动者按欠工资的1-5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