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是等完全康复了赔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21:02:54 70 人看过

看情况。因为只有治疗终结了损失才能被固定,协商赔偿才能有稳定的依据。否则损失(医疗费用)继续在增加,不能确定数额。其次不少伤情可能留下后遗症,也就是残疾问题。只有等到治疗终结或者休养期结束才能够进行,才能确认损失的程度。

一、交通事故头皮裂伤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头皮裂伤一般都是在治疗终结后才能做伤残鉴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车祸肺伤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车祸肺伤等到病人的病情稳定之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三、车辆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公车私用出了车祸全责该要求赔偿吗
    用人单位或者是机构的车被驾驶人私用,若是出车祸由实际驾驶人负责赔偿。驾驶人公车私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行职务或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职务行为,单位对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属于驾驶人一方责任的,由驾驶人自己负责赔偿;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则由第三方的驾驶人负责赔偿。警察公车私用如何处理公车私用属违反干部廉洁自律的违纪违规行为,无论是否出事故,都必须严肃查处。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责主要在单位,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对车辆的管理,因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力,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
    2023-07-31
    173人看过
  • 车祸行人全责汽车要赔偿吗
    有可能需要赔偿。法律规定对于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不负责任,但是基于公平原则,当事人仍需分担赔偿责任。此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赔偿一般包括:交通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费用。赔偿按照当事人的责任进行相关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2023-02-17
    289人看过
  • 工亡赔偿完全赔偿了以后公司还会赔偿吗
    工伤职工死亡待遇,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公司无需赔付。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四)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第一款规定的待遇。济南工亡赔偿标准济南因工伤意外而死亡的赔偿标准应该以保险条例规定的丧葬费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伤亡补助金加在一起来计算。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
    2023-07-31
    172人看过
  • 车祸工伤赔偿和车险理赔可以重复吗
    车祸工伤赔偿和车险理赔可以重复,也就是说职工因本单位以外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被认定为工伤的,享有交通事故和工伤保险双重赔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可以知道,职工遭受本单位以外的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伤害,符合认定为工伤条件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交通事故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外,是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的。一、工人在工厂内死亡赔偿吗职工在工厂内死亡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情形,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而造成职工受伤或死亡的,还可以向用人单位另行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二、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认定为工伤吗职
    2023-03-26
    53人看过
  • 车祸伤残赔偿金是车主赔吗
    如果赔偿金额在保险理赔额度之内就会全部赔偿,否则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高赔偿额进行赔偿,不会全部赔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
    2023-04-26
    268人看过
  • 申报工伤鉴定,是不是要等伤病完全康复了才去申报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此可见,申请工伤鉴定并不需要伤害完全康复。工伤鉴定时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办法全文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2023-08-17
    91人看过
  • 男子遇车祸可以重复赔偿吗
    2009年9月5日,原告何某某驾驶桂D72***两轮摩托车,由梧州前往南宁方向行驶,途中与被告杨某某驾驶的粤Y58***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原告与摩托车乘车人何某建、何某锋受伤的交通事故。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原告何某某不戴头盔,无证驾驶不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不靠右行车肇事,负此事故主要责任;被告杨某某负此事故次要责任;两乘车人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何某某到藤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自2009年9月5日至9月25日共住院21天,用去医疗费15665元,原告的摩托车经评估损失1156元。2010年3月23日原告何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杨某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被告杨某某驾驶的粤Y58***小型普通客车为其所有,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其中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率,赔偿限额为100000元,此次交通事故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原告何某某认为,粤Y58**
    2023-04-26
    408人看过
  • 非车祸旧伤复发需要赔偿吗
    非车祸旧伤复发并不需要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人身权利损失,依法用一定数额的财物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二)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一、需要哪些证据索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所需证明如下: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需要发票、明细单);2、营
    2023-02-17
    416人看过
  •  责任方全责车祸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事故赔偿标准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承担。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完全弥补受害人的损失,那么受害人可以要求全责的当事人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事故赔偿标准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承担。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完全弥补受害人的损失,那么受害人可以要求全责的当事人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交 通 事 故 赔 偿 标 准 如 何 计 算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2023-09-04
    300人看过
  • 车祸有全险可以全赔吗?
    车祸有全险不能全赔,因为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不存在全险的概念。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一、肇事逃逸致车损怎么算肇事逃逸车损根据车辆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认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二、出租车在出车祸后误工费谁赔付车祸误工费出租车的费用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肇事方承担赔偿。三、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
    2023-03-31
    490人看过
  • 对方用完了车祸保险可以拒绝赔偿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由逃逸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应当理解为,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当事人逃逸造成事故的责任不能确定的,由逃逸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认定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其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责任能够确定,即使一方逃逸,也要根据事实和证据确定双方的责任。逃逸的影响只涉及事故发生后,而不是追溯性的。上述规定不能直接适用于认定对方车辆承担全部责任,事故责任的认定也不属于保险合同纠纷的审理范围。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过错的消极事实,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保险公司主张免责的,举证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2。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驾驶被保险车辆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符合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约定。交通强制保险和第三方商业保险都具有转移被保险人风险、为受害人提供
    2023-05-31
    374人看过
  • 车祸赔偿是否可以重复申请?
    车祸赔偿的,可以一次,也可以多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先就已经发生的费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后再发生费用的,仍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车祸赔偿金多久可以拿到车祸赔偿金多久能拿到取决于多个因素:1、若通过协商处理的,主动由保险公司理赔的,即俗称“私了”方式结案的,一般在医疗终结后或者伤残鉴定意见出具后,在与肇事车辆车主或者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一般可以领取到赔偿金。2、若双方无法就赔偿数额协商一致的,可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在这个期限中还不包括可能存在的公告、重新鉴定等情况所需要的时间,再加之各地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不一样,可能导致这个审理过程明显延长。如在判决生效后需要强制执行,那么,这个程序所需要
    2023-07-06
    310人看过
  • 需要赔偿车祸全责误工费吗?
    一、需要赔偿车祸全责误工费吗?发生车祸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全责,是肯定要支付误工费的。人被车撞后经过交警的责任认定,判定为车主全责,与行人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时候伤者就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自己的损失,不仅仅是医药费,还有误工费等等经济赔偿。1、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二、其它各项赔偿费用的
    2023-06-02
    195人看过
  • 车祸导致脾脏完全切最多可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及标准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
    2023-06-04
    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要是车祸赔偿完了还索要赔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1
      你要考虑的车祸赔偿完了还索要赔偿吗,首先,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两回事儿。 并且民事赔偿,对方会终身追偿的。一旦发现你的财产线索,就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康复期间车祸怎么赔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按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 车祸后续康复治疗怎么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7
      1、先治疗 2、做伤残鉴定 3、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后期治疗费等。 4、需要赔偿多少,需要看农村还是城市、被抚养人的年龄、人数、伤残等级、后期治疗费用等 如需帮助,联系:
    • 工伤伤残康复完了辞职怎么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5——6级)、部分损失劳动能力(7——10级)的,工伤职工辞职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工伤职工不构成伤残的,辞职没有工伤方面的补偿。
    • 还没完全康复期间如果被辞退能要求赔偿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当然可以的,用工单位在员工工伤康服期内辞退员工的这种行为己涉嫌违反劳动法规定了,员工可以首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仲裁,仲裁无果就向法院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