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否能签建筑工程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1:06:47 435 人看过

个人不能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应当具备主体资格,而个人显然不具备从事建筑工程的资质条件,因此个人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一、建筑工程公司如何挂靠

针对建筑工程挂靠,更无相关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前述工程挂靠的概念可知,工程挂靠主要是指不具备承接某项工程资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以某个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名义去承接施工任务的行为。针对该种行为,《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二、物业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

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订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当然是无效的。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挂靠相关文章
  • 能否解除建筑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
    可以解除。解除的具体方法是:一、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二、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在通知对方当事人之后,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三、如果发生法定解除的事由时,可以在通知对方当事人之后,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有关天津某两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12年1月,我律所代理A公司提起诉讼,提供证据如下:1、双方法人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某某施工协议》《补充协议》4、转帐凭证5、证人证言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庭审中律师发表代理意见:一、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二、原告已经完全按照该证明书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被告人至今未能如约承担其应尽的义务;三、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及违约金。裁判结果法院支持了我所律师的建议,但是鉴于B公司支付能力有限,法院组织调解,达成如
    2023-07-13
    70人看过
  • 目的是个人承包的建筑工程是否合法
    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给予个人不合法。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方。一、施工单位允许挂靠资质吗施工单位不允许资质挂靠。建筑行业的资质挂靠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允许在自己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挂靠有资质的公司,以被挂靠公司的名义承包工程。二、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为: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承揽合同对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
    2023-03-03
    207人看过
  • 建筑单位能否签劳务合同
    1.劳务合同是普通的合同,建筑单位和劳务人员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签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
    2023-06-19
    453人看过
  • 建筑企业能否单独对外签订建筑合同
    建筑分公司若是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话就可以单独对外签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有注册资本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因为分公司没有股权。一、怎么才能入股分公司分公司是不可以入股的,因为分公司并不属于企业法人,只能入股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
    2023-02-09
    198人看过
  • 工程建筑合同转包个人怎么写
    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范本包括有: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一、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要注意什么买卖合同必备条款:1、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3、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4、违约责任;5、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买卖合同注意的问题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应审查
    2023-03-26
    330人看过
  • 建筑劳务合同是否属于建筑施工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劳动者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上就是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法调整。但是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上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我国《建筑法》第26条和第2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既然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那么,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当然也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一、什么是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
    2023-02-13
    96人看过
  •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效吗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方。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怎样确定的合同价款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确定。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023-08-13
    40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未完工未合同能否提取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工程尚未完工时,一般不能要回工程款。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款工程合同无效的,承包人只有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一、建设工程纠纷有几种常见的建设工程纠纷有: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5.拖欠质保金纠纷;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等等。二、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怎么做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的做法:1、承包商可以首先与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项目成本,并列出有争议的项目,与发包人单独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发包人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人应尽快对整个竣工结算成本或有争议的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以避免一次又一次的拖延。这样,一旦发包人延迟审查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可以要求发
    2023-03-11
    299人看过
  • 建筑工人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建筑公司与农民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建筑公司与农民工之间是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二者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所以应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什么是五大原则劳动者如何订立劳动合同五大原则主要是合法、公平、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雇主自雇用之日起立即与雇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没有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员工登记表和劳动合同一样吗员工登记表不是劳动合同,不能把员工登记表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员工登记表根本无法代替劳动合同,只有劳动合同才是表明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最好的法律凭证。用人单位抱着侥幸心理,不与员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
    2023-03-21
    427人看过
  • 个人可以作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主体吗
    个人不可以作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应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条件,而个人明显不具备承包人应具备的条件。一、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什么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1、建设工程直接承包的,发包人将建设工程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或者个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人违反规定将建设工程肢解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或者个人,造成建设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承包人或者个人和发包人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责任。当工伤赔偿纠纷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发包人列为共同被告。2、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或合法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分包商或分包商发生施工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分包商和总承包商、分包商和分包商是赔偿责任的主体,并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赔偿纠纷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总承包商或分包商被列为第
    2023-06-24
    234人看过
  •  能否使用建筑施工分公司签署合同?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分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的关系。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到总公司监管,但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而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即是可以签合同的。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到总公司监管,但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即是可以签合同的。 【资质审查】分公司能否承揽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才能承揽工程。因此,对于问题“【资质审查】分公司能否承揽工程?”,答案是否定的。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施工行为应当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虽然受到总公司的监管,但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承
    2023-08-23
    499人看过
  • 建筑劳务公司是否需要与工人签署合同?
    需要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建筑劳务公司怎么注册呢1、查名(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2、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3、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4、申请营业执照5、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6、申请税务登记证7、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8、办理税种登记9、办理税种核定10、办理印花税业务11、办理
    2023-07-16
    140人看过
  • 建筑工地工人是否应该坚持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地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双倍工资的。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无效可以得到双倍工资吗?劳动合同无效不能获双倍工资,双倍工资只适用于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应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者工资,并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相应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2023-07-02
    319人看过
  • 建筑合同一方当事人能否转让,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
    一、建筑合同一方当事人能否转让建筑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转让其承包的工程,但征得发包方的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2023-03-13
    17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挂靠
    相关咨询
    • 2022年公司与个人能否签订建筑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5
      公司不能与个人签订建筑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 (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
    • 个人与招标人的建筑工程业务合同能否转让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6
      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转让。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包括: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 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
    • 个人和签订建筑工程人工承包合同可以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7
      符合相应的资质和审批条件的可以公证。具体咨询当地的公证处。
    • 建筑工程能否与个人签订承包合,法律怎么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21
      建筑工程不能与个人签订承包合同。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方。
    • 签了居间合同能去建筑工程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1、建筑行业能签居间合同,依法签订的工程居间合同合法。 2、我国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