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的修改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4:54:48 277 人看过

在合同中为了以防万一有一方违约,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比如先约定一系列的合同义务,然后在下面写明如果违反上述义务,将承担xx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xx损失。也可以按照损失的比例赔偿对方。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双方也可以不约定违约金,根据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这种情况就存在损失不好举证的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具备的条款分别有:租赁合同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条款;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条款;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条款;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法定和约定的其他条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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