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管辖不要约定也有法律效力。有约定的,约定的办理,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参考如下法条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担保后产生的追偿权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如果是因担保责任产生的追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担保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认购销合同履行地?
分情况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针对负有给付货币义务的一方,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针对负有交付不动产义务的一方,采用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4、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5、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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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的管辖约定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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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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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地是否也是履行地?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所有双务合同都存在一个“以哪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应以“非金钱给付义务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以交货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这样理解,因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间的区别点;而“非金钱给付义务”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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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了合同管辖地,其他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5约定了合同管辖地的其他法院就没有管辖权了。法律规定,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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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管辖的合同是否有管辖权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该法第3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此外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条还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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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履行时能否管辖?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1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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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履行协议管辖问题是否生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2约定由“守约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管辖协议无效。 原告要某某与被告北京二建下属的项目管理公司第十一工程部签订的《信息服务协议》中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到自己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法院起诉。”在被告违约后,原告据此约定向自己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北京二建认为此条款无效,提起管辖异议。张家口市中院(2008)张民再终字第59号民事裁定书认为“违约与否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实体审理后才能认定,故双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