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该如何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该带齐结婚证、起诉书等材料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审理要多久
离婚诉讼审理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诉讼离婚是否必须夫妻双方到场
诉讼离婚双方原则上是必须到场的,下列情形除外:
1.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且经过法院准许的;
2.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等其他情形。
起诉离婚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的,但是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n(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n(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n(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n(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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